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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會議管理制度

第八章、學生會會議管理制度

學生會會議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學生會會議的順利進行,使其更充分地發揮交流思想,協調工作的作用,加強學生幹部幹事紀律性,提高我係團委學會工作效率和質量,是團委學生會各項會議規範化、科學化、民主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會議制度:

第三十四條:會議型別

學生會會議分為主席團會議、全體會議、部長級會議和各部門內部工作會議,還有日常工作會議:部長周例會、全體學生會幹部月例會。(全體會議中分為全體學生會幹部會議和全體學生會幹部月例會;部長級例會中分為部長臨時會議和部長周例會。)

第三十五條:會議事件與主持

(1)主席團會議:每次全體學生會幹部月例會的前一天。期間視工作需要另行不定期召開主席團會議,由主席主持會議。

(2)全體會議

全體學生幹部會議:有重大決策或新制度的宣佈與大事件的通知與討論、表決的全體學生會幹部會議,由學生會主席團提議,並得到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人數通過,可以提前或推遲舉行。由團委、主席團提議,學生會辦公室安排時間召開的會議,有團委老師或主席團主持。

全體學生幹部月例會:主要是總結上月的工作和部門工作總結發言,下月的計劃和一些常務工作的管理,原則上每月月末召開一次學生會工作月例會,全體成員必須參加的會議,特殊情況另行通知,由主席團或學生會辦公室主任主持。

(3)部長級會議

部長臨時會議:有特殊原因或時間原因急需召開的會議,由主席團或學生會辦公室主任主持。

部長周例會:每週一次學生會工作部長例會會議,時間為每週日19:00—20:30;由各部門代表(部長或副部長,特殊原因由幹事代會)召開的會議,主要是各部門彙報周工作總結與計劃或一些其他的工作。由主席團或學生會辦公室主任主持。

(4)部門內工作會議:主要傳達上級指示和工作任務,處理本部門內部問題等,各部門工作會議在部長會議後召開,各部門會議依據工作需要,自行決定,由部長或副部長主持召開。

第三十六條:會議地點

學校大會議室:全體學生幹部會議、全體學生幹部月例會

學生會辦公室:主席團會議、部長臨時會議、部長周例會、部門內部工作會議

第三十七條:到會須知

每次會議參加會議成員必須提前五分鐘到場,學生會辦公室必須提前十分鐘到會場,做好籤到考勤工作,協助做好會前準備。

第三十八條:參會人員

(1)主席團會議:主席團人員包括、學生會主席、學生會副主席(必要時邀請學生會辦公室主任或團委老師)

(2)部長級會議:主席團成員、學生會辦公室主任、各部正、副部長(必要時邀請各班班委參會)。

(3)全體大會:主席團成員、學生會辦公室成員、各部正、副部長和全體團委學生會幹事。(必要時通知廣播站成員參會)

(4)各部門內部工作會議:部門正、副部長和部門幹事。(必要時邀請主席團成員或活動主要負責人蔘會。)

第三十九條:會議通知

(1)部長周例會無特殊情況,不另行通知。

(2)全體大會由學生會辦公室簽發會議通知單給每位學生幹部。必要時宣傳部協助會議通知。

(3)臨時會議由學生會辦公室負責通知,必要時副主席協助會議通知。

第四十條:會議會程

(1)會前十分鐘參會成員需簽到。會議遲到者散會後自動到簽到處登記。會議沒到者會後由該部正、副部長到簽到處登記,具體請假詳見《考勤制度》。每次會議出席人員應提前到學生會辦公室簽到,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更不得無故缺席。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出席者須事先向主席團主席書面請假,並委派其他人員參加,如確實情況特殊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向會議主持人請假,事後補假無效。

(2)參會人員如缺席、遲到,按《考勤制度》給予處分。

(3)參會人員須保持儀表整潔。

(4)會議期間所有參會人員必須保持會場安靜,關閉一切通訊工具,不得交頭接耳。開會時,出席人要嚴守會場紀律,認真聽取內容並及時作記錄,並按時、高效地完成所承擔的任務。在會議室內不得大聲喧譁或討論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5)參會人員需自己做好會議記錄。

(6)會議必須依照預定時間準時召開,若無特殊情況,會議時間不超過一小時。

(7)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席會議須向主席團做出書面請假,否則按缺席處理。

第四十一條:會議記錄

(1)主席團會議:由學生會辦公室主任做好會議記錄。

(2)全體大會:由學生會辦公室做好會議記錄。

(3)部長會議:由學生會辦公室做好會議記錄。

(4)各部門內部會議:由各部部長(或副部長)做好會議記錄。

(5)會議記錄由各指定記錄人負責記錄,並於會後交至學生會辦公室處,由學生會辦公室主任整理歸檔。

(6)除上述會議記錄者外,其他參會人員都須各自做好會議記錄,學生會辦公室或主席團將不定期進行抽查,並將檢查情況報主席團稽核備案,學生會辦公室各項工作記錄由辦公室主任檢查,並月進行評定,轉交主席團審查再由學生會辦公室備案。

第四十二條:其他會議制度

(1)會後應保持會議室整潔。

(2)會議支援民主集中原則,會議議程要求緊湊,簡要,有的放矢,暢所欲言;

(3)為保證通知的暢通,不得無故關機拒接電話。開會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特殊情況事先請假;

(4)為保證會議的通知、到會情況,學生會辦公室會在每次學生會全體成員會議,學生會工作月例會、學生會初期大會、學生會期末大會分發會議通知單到每一位學生幹部手中,確保通知到位。

(5)正常上課期間,一個月內會議請假不能超過兩次,違者予部通報批評;三次以上無故缺席,將開除學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