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職場 > 職場規章制度

學生會辦公室物品管理制度

為完善內部管理,提高工作質量、工作效率,確保各項活動順利進行,從而進一步加強院學生會各項物品的管理,避免院學生會物品的流失、丟失現象,特制定學生會物品管理制度,物品使用及管理制度如下:

學生會辦公室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條 加強物品管理,建任何人員不得帶出物品認作私用,如有違反,酌情處理。

第二條 各部門購買的非一次性物品,要在《院學生會物品登記表》作新增記錄,並通知辦公室作存檔記錄的新增。

第三條 辦公室物品未經辦公室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轉借。

第四條 凡借出物品,必須有工整、有效的借物單據,並且登記聯絡方式,物品歸還時登記、歸還借條。若借出物品在借出時間內有損壞或遺失,按原價賠償。

第五條 物品必須按時歸還,不得延遲。

第六條 若借出物品遺失或損壞,而借出人員又無法找到負責單位時,一律由借出人員負責賠償。

第七條 物品自然損壞或需要更新時,需填寫物品維修(更新)申請表,上報祕書處審批。

第八條 物品被人為損壞,應照原價賠償。

第九條 學生會物品所有權均屬於院學生會。

第十條 本制度適用於院學生會全體成員,全體成員應依照此規定執行。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河北科技師範學院

工商管理學院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