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職場 > 職場規章制度

學院學生會辦公室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學生會辦公室的日常管理,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創造良好的辦公環境,樹立學生會的良好形象,現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制度
第一條愛護辦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辦公室的清潔,部門或個人使

學院學生會辦公室管理制度

用者必須做好清潔工作。

第二條保持辦公室安靜,不得大聲喧譁,不干擾他人辦公。

第三條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齊,佩戴胸卡方可進入辦公室,不得在辦公室內進行任何非辦公活動,否則按違紀論處。

第四條節約用電,注意安全,最後離開者負責關掉電燈、電腦,鎖

好門窗。

第五條學生會的所有成員必須以主人翁的態度愛護辦公室的所有財務,任何人不得把集體的辦公用品據為己有。

第六條學生會辦公室不得借做他用。

第七條辦公室電話只能辦公用,不得肆意撥打。

二、院學生會鑰匙管理制度

第一條辦公室只允許公幹,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用。鑰匙由主席、副主席統籌管理。

第二條辦公室鑰匙共3把,由院學生會分管副主席負責保管。

第三條各部門如因公需使用鑰匙,必須向分管副主席說明使用目的,用畢後應立即歸還。

第四條鑰匙保管人應遵守下列條件,否則所受損失由保管人負擔責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或依法查辦。

(一)離職時應將鑰匙繳交還負責人。

(二)鑰匙遺失時,應立即向學工處、團委報備。

(三)非經學工處、團委同意不得複製。

(四)不能任意借予外人使用。

第五條辦公室的辦公用品由學工處、團委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得借出院學生會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可先報學工處、團委,經同意,方可借出,如有損壞、丟失,須照價賠償。

三、值班制度
第一條值班時間安排
週日:下午18:00—20:00

週一至週四:中午12:00—12:50,

下午17:30—20:00。

週五:中午12:00—12:50

第二條值班要求
1、值班採用負責人制,每次為兩名同學。

2、如值班者確實有事,請提前一天向主席、副主席請假,方便必要時的人員調整。

3、請值班人員務必保持辦公室的清潔,每次請做好下列清潔工作:①整理室內物品;②擦桌椅;③掃地,倒垃圾;④其他機動任務。

4、值班人員如實填寫《值班登記表》,內容包括:①當晚在學生會工作的部門、工作以及主要負責人;②簽到;③有無其他特殊情況。

5、如有來訪者,請值班人員熱情接待,並做好記錄。

三、其他財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辦公室內所有財產屬於集體財產,將對其進行編號,登記入冊。任何人不得用以私用,更不得未經同意帶出辦公室。

第二條各部如因特殊原因要借的,需進行財產流向登記,明確出借財產管理負責人,如丟失,須照價賠償。

第三條學生會各部人員對辦公室財產都有監督權,質疑權,知情權。

四、以上各條如有違背,均按考核制度處理

無錫技師學院學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