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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報社會議管理制度

為改進作風,減少會議次數、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提高辦事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學校報社會議管理制度

(一)會議分為:

1、社長及各部部長會議,參與人員:社長、各部部長、辦公室幹事。

2、報社全體成員會議:參加物件為報社全體成員。

3、各部門會議(例會):部長及部門全體成員。

(二)社長及各部部長會議每週召開一次,時間待定,地點:翼語辦公室,各部長彙報本部門工作進展情況,討論報社近期工作方向,安排報社新的工作任務。

(三)報社全體成員會議每兩週一次定期會議,時間地點待定。其他全體成員會議為不定期會議,遇報社統一進行的重大活動等情況下召開。

(四)各部門會議(例會)每週一次。由部長召集,會議主要討論各部門近期工作安排,人手分配,並對前期工作進行總結,討論如何執行社長及各部長會議的決定及展開本部門的工作等。各部門開會後將召開會議的時間、地點、會議記錄、到勤人數上報辦公室幹事。

(五)會議準時召開,現列具體考勤細則如下:

1、各種會議均須記錄並在考勤表內簽到。

2、無正當理由不到會者,視無故缺席,累計滿3次者,由辦公室幹事向社長彙報,經審議視其自動退出;

3、如因事實在不能到會者,須提前向主要負責人提交請假條。但次數達到3次者,記為無故缺席1次。

4、報社成員考勤情況都將由辦公室幹事登記在案,作為幹部考評的依據之一.

(六)會議組織者應充分做好會前準備工作,除緊急情況外,一般應至少提前1天釋出會議通知,並確保通知到個人。

(七)會議組織者應擬訂科學的會議程式,除了重要會議外,無特殊情況,會議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

(八)凡會議無指定主持人的,由會議成員中職務較高者主持。

(九)每次會議由專人進行會議記錄,會議記錄須送辦公室幹事存檔。

(十)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