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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學生會會議管理制度

一、會議的召集和週期:

學院學生會會議管理制度

1、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由常務委員會決定召集,必須在每學期期初和期末各召開一次,平常至少每個月召開一次。

2、常務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主席決定召集,至少每半個月召開一次。

3、主席團會議由常務委員會決定召集,不定期召開。

4、部長會議由常務委員會決定召集,不定期召開。

5、全體幹部會議由常務委員會決定召集,至少每學期召開一次。

6、部門會議由部長(主任)決定召集,每學期至少二次。

二、會議的職權和內容

7、根據章程的授權,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行使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議事和決定權,審批長期性工作計劃和總結、重大人事安排以及各項規章制度等。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超過全體委員五分之四以上出席的會議上,超過半數委員同意的議案成為委員會決議。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的內容由祕書處文祕辦公室協助常務委員會統籌安排,也可以由委員在會議上動議。

8、常務委員會全體議內容為作出長期及短期工作計劃和總結、決定全體委員會議等會議議程,重大事件決策等。

9、主席團會議內容為討論、佈置學生會系統協調開展的工作,交流各系的工作經驗和資訊等。

10、部長會議內容為通報工作動態,佈置工作任務,各部門彙報工作,交流工作經驗和資訊等。

11、全體幹部會議的內容為學期或學年工作動員和總結,通報和傳達重大資訊等。

12、部門會議的內容為本部門工作動員和總結,通報工作動態,佈置工作任務,交流工作經驗和資訊等。

三、會務工作及主持:

14、會務工作包括場地安排、通知傳送、議程安排、內容記錄等,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常務委員會全體會議、部長會議、全體幹部會議會務工作由辦公室負責,主席團會議的會務工作由辦公室負責,部門會議會務工作由各部門自行完成。

15、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常務委員會全體會議、主席團會議、全體幹部會議、部長會議由主席或由主席委託的幹部主持,部門會議由部長主持,委員會分工確定以前的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由指導老師主持。

四、會議秩序要求:

16、會議出席及列席人員應做好會前準備,按時到會,維護會場秩序,按會議議程參加會議。會議出席或列席的人員的請假須經會議召集機構或個人批准。會議考勤的評定,由辦公室負責。

17、主持人應充分做好會前準備,引導會議按照議程進行,維持會場秩序。

18、會務工作部門應認真做好會議準備工作,為會議提供良好的後勤服務

五、其他說明

19、學生會常委會對本制度有最終解釋權。

20、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