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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辦法借鑑三篇

  宿舍管理辦法借鑑三篇

宿舍衛生打掃工作除個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餘實行區域包乾 制,包乾區域的劃分:值日生表。包乾區域人員的確定, 由寢室長負責組織寢室各成員協商解決;。以下是本站為大家整理的宿舍管理辦法借鑑參考資料,提供參考,歡迎你的閱讀。

宿舍管理辦法借鑑三篇

宿舍管理辦法借鑑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養學生講文明、講禮貌、守紀律,樹 立起熱愛集體,熱愛勞動,團結同學,勤儉節約,愛護公物,遵守公 共秩序的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學生在宿舍內的日常行為,應嚴格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遵 守學校制定的有關宿舍管理規章制度,提倡團結友愛和集體主義,尊重宿舍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管理,配合 工作,創造整治、優美、安靜、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第二章 學生宿舍管理機構

第三條 學生宿舍由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指導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由校領 導、學生處、後勤辦、團委、各二級學院(系)、公寓管理部門及自管會組成,接受學校黨委和 行政的統一領導,指導自管會開展工作。

第四條 學生宿舍實行樓長和管理員負責制,樓長從學生中採用招聘和選拔相 結合而產生,由學生主管部門作為學生幹部聘用上崗,任期不超過兩年, 負責宿舍樓內的衛生、治安、學風、文化建設及其它事宜,由學生評議、 工作人員打分考核

第五條 每層設層長一名,由樓長聘任,負責本樓層的衛生、治安、學風、文化建設等事宜,受樓長的直接領導。

第六條 各室設寢室長一名,負責本室安全防範,衛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動,由 室內住宿人員推薦產生,室內人員必須接受寢室長的領導

第七條 每棟宿舍樓設保潔員若干名,負責督促學生衛生清潔及公共部位的保潔 工作和垃圾的清運。

第八條 學生宿舍樓內的所有人員應該積極參加建立文明樓、層、室的活動。

第三章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節 學生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第九條 學生宿舍衛生要求

第一款 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衛生整潔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亂扔瓜皮果殼、紙屑、菸頭、 酒瓶等雜物

2、不得在牆上塗寫、刻畫和胡亂張貼

第二款 學生寢室的內務與衛生要求整齊、清潔和安全,並實行垃圾袋裝化。 每月的第一週要進行一次大掃除,(上級檢查除外)每天的值日生工 作由寢室長全面安排與監督;

第三款 宿舍衛生打掃工作除個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餘實行區域包乾 制,包乾區域的劃分見附表:值日生表。包乾區域人員的確定, 由寢室長負責組織寢室各成員協商解決;

第四款 學生宿舍內務衛生整體要求(評分細則詳見附件一:評分標準):

1、門、窗地面整潔

(1)、門上不得有腳印、球印和積灰

(2)玻璃窗明亮乾淨,窗框上沒有積灰

(3)地面拖掃乾淨,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菸蒂、痰跡

(4)房門口、樓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積水

2、物品擺放整齊

(1)桌子按規定擺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書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擺放整齊

(3)洗漱用具放在統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擺放、室內衣物的掛放要整齊

(5)被褥疊放整齊

(6)床上不亂扔雜物

(7)蚊帳統一掛放

3、無蛛網積灰

(1)天花板、四周牆壁無蛛網積灰

(2)日光燈、風扇上無蛛網積灰

(3)各類傢俱上無蛛網積灰

(4)床板下無蛛網積灰

4、陽臺、衛生間

(1)陽臺整潔,無雜物

(2)衛生間整潔,無異味,垃圾入袋

5、不違章用電和電器

(1)不私拉電線,電線不繞床

(2)床上無檯燈

(3)不使用電爐、電飯鍋、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4)不使用蠟燭

6、維持傢俱和其它設施完好,建立文明環境

(1)不在門、傢俱和牆上塗寫刻畫

(2)不張貼有損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圖片

第五款 學生寢室衛生每週檢查一次,成績每週公佈一次。

第六款 成績突出者或違反以上規定者,依據《獎懲條例》獎優懲劣。

第十條 獎懲條例

第一款 宿舍衛生檢查周彙總成績評定連續五次為優的寢室獲“衛生先進”流動 紅旗一面。

第二款 衛生先進寢室和免檢寢室在“文明寢室”評比中給予加分。

第三款 以學年為階段,凡宿舍衛生檢查周彙總成績評定為不合格達三次者,取消其評定各類獎學金、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資格。

第四款 對於衛生成績一月不合格的宿舍, 第一次發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張榜警告,張榜警告時把寢室長、班幹 部、黨員的名單一併公佈,第三次取消住宿資格。

第二節 學生宿舍水電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住宿學生應節約用水,安全用電。

第十二條 每個宿舍用水用電按每間宿舍的水錶、電錶實用數抄算,每月每人免 費用水3立方米,每間房免費用電30度,超支部分的水電費由室長按 時交到管理室。

第十三條 嚴禁私自拆動水電錶,違者處以100—200元罰款,如有損壞照價賠 償。

第十四條 嚴禁燈具私拉到床上,若二次勸告不聽,除沒收燈具外,另外給予校 紀處分,造成災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五條 學生宿舍使用電器除收放機、充電器、電腦、電視機外,其它電熱器 具如電爐、電飯鍋、電吹風、電熱毯、電熱棒(杯)等不得使用,違 者依本規定有關條例處理。

第三節 鑰匙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學生宿舍安全,宿舍每人發放門鎖鑰匙一把(或壁櫃鑰匙一把),各樓宿舍管理室掌握一把,為嚴格管理,特制定以下辦法:

第十六條 新生進校時,交付押金,登記註冊,方可領取鑰匙,同時每把鉑匙收押金10元,並建立使用登記冊,學生離校交還鑰匙後退還押金。

第十七條 學生不準私自換門鎖和私自配鑰匙,由於管理不善,鑰匙丟失要速報宿舍管理室,鑰匙由管理室另配,並由遺失者付工本費,如不報而 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鑰匙者承擔全部損失。

第十八條 學生畢業時要交還全部鑰匙,如交的鑰匙和所用鎖不配套者每把鑰匙 賠償工本費五元。

第十九條 無特殊情況,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備用鑰匙,必須借用管理室鑰匙時, 要憑本人證件登記,還鑰匙時,歸還證件。

第二十條 鑰匙只借給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學一律不借。

第四節 學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 學生宿舍樓設立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第二十二條 為了學生的身體健康和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學習,學生宿舍樓6:30 開門,24:00關門,學生24:00以後進入宿舍樓應出示有效證件,並登記說明原因,二次以上或拒不出示證件而強行進入者上報學校有關部門處理。

第二十三條 為了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嚴禁留宿外來人員,違者視 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住宿資格等處罰。

第二十四條 住宿學生應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學習生活用品、貴重物品、現金及銀行卡,不準將房門鑰匙私借他人,不準私調門鎖。

第二十五條 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學生宿舍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六條 保持走廊及樓梯通暢,不準停放自行車和堆放雜亂物品。

第二十七條 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禁止亂扔玻璃瓶等雜物。

第二十八條 不準私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磁爐、電熱壺、電熱杯、酒精爐、煤油爐、取暖器、卡式爐,禁止使用蠟燭,焚燒廢紙,亂丟菸蒂。

第二十九條 宿舍樓內禁止買賣經商,嚴禁酗酒、鬥毆、搓麻將。

第三十條 嚴禁複製、傳播、觀看色情、淫穢出版物。

第三十一條 宿舍內住宿學生應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的安全衛生檢查。

第三十二條 禁止高聲播放收錄機、吹奏樂器和高聲喧譁、起鬨,擾亂周圍環境。

第三十三條 不得隨便動用設在宿舍樓裡的消防設施,損壞應照價賠償。

第三十四條 攜帶大件貴重物品離樓,攜帶者必須出示有效證件並登記,經值班人員查驗後方可帶出。

第三十五條 校外人員來訪,須出示有效證件並登記由被訪者帶入會客。

第三十六條 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和賠償。

第五節 假期學生留校住宿規定

第三十七條 寒暑假期間原則上不留學生住宿,確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學,須經各二級學院、學生處批准,開出證明,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本宿舍樓的管理室登記,辦理出入證,並交納管理費。家住本市(含市郊)的同學寒暑假不安排住宿。

第三十八條 留校住宿的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憑證出入指定宿舍。

第三十九條 為安全起見,留校學生採取相對集中原則住宿,不住宿的宿舍由學生宿 舍管理部門封門,此後,不得隨便出入,遇有特殊情況,由本人書面申 請,經學生宿舍管理部門核實簽字後由本宿舍樓的管理人員陪同入內。

第四十條 學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一條 住宿登記日期和其它事項詳見本宿舍樓通知。

第六節 校“文明寢室”評比條例

第四十二條 “文明寢室”評比制度

1、校“文明寢室”的評比每學年進行一次,時間為11月份,畢業班學生不參加評選;

2、評比小組:各樓樓長和物業管理學生會宿舍負責人;

3、評比小組評選出“文明寢室”,學年末把名單遞交學生宿舍管理 委員會稽核批准。

第四十三條 “文明寢室”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積極向上;

2、寢室成員一學年每門課程均需及格(包括補考及格);

3、寢室成員年度內無違反校紀校規而受警告者 ;

4、寢室成員無嚴重違反學生宿舍各項管理制度 ;

5、寢室無火災和重大傷亡事故;

第四十四條 評比專案

1、評比標準

(1)地面、牆面3分:地面清潔,無煙頭、紙屑、痰跡牆面無蛛網 積灰,無亂塗寫刻畫,無亂張貼;

(2)床鋪,被褥4分:被褥疊放整齊,朝向一致,床單、枕巾乾淨平整,無亂放雜物;

(3)物品擺放4分:桌凳按標準擺放,洗漱用具、書籍、箱子 等物品擺放整齊;

(4)門窗玻璃、燈具3分:

(5)陽臺、衛生間4分:陽臺整潔,無亂堆放雜物,衛生間無異昧積垢;

(6)文化氛圍,整體形象2分:

2、加分因素(上限10分)

(1)一月全優寢室加1分,“衛生先進”寢室加2分;

(2)寢室成員有積極參予學生宿舍管理活動,積極配合樓長、層長工作的寢室加0.5分一1分;

(3)工作出色的樓長、層長所在的寢室加1分。

3、扣分因素

(1)學生宿舍內務衛生檢查周彙總成績,有一次不合格扣O.5分,有二次扣1分,有三次扣1.5分,以此類推;

(2)寢室成員有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歸者,有一個扣O.5分;

(3)平時有使用違章電器、私拉電線者扣1——2分。

第四十五條 獎勵方式

1、給予“文明寢室”物質獎勵,並貼上“文明寢室”標誌;

2、“文明寢室”成員在評獎學金時加分。

第七節 學生辦理離校手續

第四十六條 各宿舍凡有損壞的公共財產,要及時報告修理,須交維修費的要一次交清,否則不予修理或修理後從押金中扣除。

第四十七條 畢業班的學生要在學校規定離校日的前三天內全部辦理完手續並離校。

第四十八條 學生畢業或中途因故離校,有關部門應事先通知公寓服務中心,由管理員驗收宿舍及傢俱,學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離校手續。

第四十九條 學生離校前要清點好各自的物品,待有關人員按宿舍裝置清單檢查驗收, 清查無誤,完好無損後,方可發還押金。如有丟失損壞,按物品管理辦法,照價賠償。收還鑰匙後,退還押金。如傢俱用品的登記號與卡片不符,按丟失處理。

第五十條 辦完離校手續後,在三天內離校,如仍滯留在原宿舍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十一條 室內人員有先後走的,查驗後的宿舍物品即由後走者保管。

第五十二條 宿舍內的公共財產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第五十三條 在校期間,如有應繳款項而未繳清的,離校時必需全部交清,如拒 不繳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辦理離校手續。

第五十四條 傢俱及物品驗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員在離校通知書上蓋章後,方可發給學生報到證或畢業證等。

第五十五條 提前辦理離校手續,按照學生公寓服務中心的通知進行。

第五十六條 學生公寓服務中心最後辦理離校手續,學生離校前經宿舍管理人員驗收蓋章後,在三天內持離校通知書到有關部門領取派遣證。

第五十七條 本規定由學生公寓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宿舍管理辦法借鑑二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對公司員工宿舍配置、安全的管理。

本標準適用於公司全體在職職工。

2 職責

行政部是宿舍管理的職能單位,負責員工入住及住宿環境的全部過程。

3 人員入住配置管理

3.1 入住條件

本公司在崗需住宿人員

合作公司在崗需住宿人員

3.2 入住待遇:免費住宿,免費用水,免費標準照明用電

3.3 宿舍人員配置

大房間配置4—6人;小房間配置2—3人,或者夫妻房;偏大房間配置3—4人。

根據目前房間餘量狀況,按起配置人數定員,但可隨時調整。房間滿患時,按滿員配置,任何人不得拒絕調整。

目前住宿狀況與歷史遺留因素,老五樓一人配置房暫不變,以後隨情況變化隨時調整。

各房間人員配置,原則上以車間、部門為單位,特殊情況例外。

3.4 宿舍劃分

3.4.1 老宿舍樓:

老五樓:美能行政、後勤人員

老四樓:比亞迪女員工、泰德模具女員工

老三樓:比亞迪男員工

老二樓:比亞迪男員工、泰德模具男員工

3.4.2 新宿舍樓:

新六樓:美能女員工

新五樓:美能夫妻房

新四樓:美能男員工

4 宿舍管理制度

4.1 宿舍制度

宿舍床位由行政部統一安排,未經許可不準擅自調換宿舍。宿舍內外公共生活衛生用具及電器裝置,不準私自拆毀。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排輪流值日,認真搞好個人衛生及宿舍的環境衛生,爭取做到每天一次小清掃,週末一次大清掃

員工嚴禁在宿舍內進行賭博等其他非法活動。嚴禁在宿舍儲放槍械利器,違禁藥物等一切違法物

節約用水,節約用電。隨手關閉水龍頭,禁止無人時,開燈開電扇。

嚴禁隨地吐痰,製造髒亂。禁止在宿舍內外亂垃圾。床上不要放置私人物品 ,物品應放床下。

不可私拉電線,私接電源。應保持室內所有物品清潔乾淨。

禁止在宿舍內渴酒。吸菸者必須將菸蒂、菸灰投入菸灰缺,不可亂丟。

上下樓梯時,腳步要放輕,不可大聲喧譁。在收看電視時,音量需調小,不得影響他人休息。

宿舍水、電出現異常狀況時,不準個人私自調動或維修,由宿舍人員及時聯絡專業人員進行修理。

宿舍內(電風扇、桌子、椅子等)均屬公司財產,有損壞者將給予當事人記小過處分且需照價賠。

4.2 違反制度管理

宿舍內嚴禁私拉電線,私裝插座、開關,嚴禁使用電爐及大功率電器,違者除沒收外,並罰款200元。

保持門鎖完好,嚴禁亂撬或亂撞房間,鑰匙每人1把,辭職交還,嚴禁私配、私存,違者罰款50元,嚴重者以盜竊嫌疑送公安機關處理。

嚴禁私自調房,違者除恢復原狀外,罰款200元。

房間內床、桌等物品嚴禁私自挪進挪出,違者除恢復原樣外,罰款20元。

節約用水,嚴禁用熱水洗衣,違者罰款50元。

4.3 超規定範圍管理

員工帶家屬入住,經書面申請批准後,每月支付150元,在工資中扣除。

員工帶小孩,原則上不接受,特殊情況經書面申請批准後,每年支付1000元,一次性付清,並嚴禁出入生產區。

員工家屬、親朋臨時住宿,經書面填表批准後,每天支付5元,在工資中扣除。

員工要求換大房間,原則上不同意,特殊情況經書面申請批准後,每月支付200元,在工資中扣除。

員工要求安裝空調,要嚴格控制,特殊情況經書面申請批准後實施。

各房間每月照明用電量為8度免費,超量自負,按入住人員平攤(每月超過50度時,按三倍價格計費)。

5 相關記錄

外來人員進出廠登記表

宿舍管理辦法借鑑三

為確保員工宿舍衛生區整潔美觀,給全體員工創造一個潔淨、優美、舒心的休息環境,結合當前員工宿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 衛生區域劃分及管理;

每層按部室為管理單位,部長為第一責任人。一樓為財務部,二樓為經營人事部,三樓為營銷部,四樓為質檢部,五樓為綜合部,六樓為安全生產環保部。

宿舍樓每層以樓層中間的施工縫為分界線,分為東西兩個區域。每個區域內的宿舍員工負責本區域的樓道及洗手間、廁所衛生。

二、 人員職責劃分

1.每日由保潔公司人員對宿舍樓所有區域進行全面清掃,保潔。

2.每層的管理部室和居住員工對保潔公司人員保潔過程及保潔程度進行監督。

3.居住員工對所屬區域內的衛生要做到:保持乾淨整潔。管理好各自家屬和小孩,共同維護公共衛生。

4.宿舍樓居住員工對自己所屬區域內設施要做到愛護和及時維護,每天及時關閉走廊和衛生間照明燈。

5.宿舍樓居住員工離開宿舍後應做到人走燈關、空調關,門鎖,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產安全。

三、 衛生保持要求

1、 保持牆壁清潔,做到“四無”,嚴禁“四亂”。即做到無蜘蛛網,無汙跡,無手、腳印。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不亂塗亂畫、亂張貼啟事。

2、 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送到垃圾桶裡。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公共區內,任意堆放。

3、 保持宿舍、走廊、樓梯和扶手的清潔。不可亂丟雜物,亂吐泡泡糖,亂畫牆壁。

4、 保持衛生間、浴室和洗手間的衛生。大小便入池,便後要放水沖洗乾淨;洗髮精等包裝袋要放在垃圾箱內;不向水池內倒雜物,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現象要及時清除。

5、 不可在樓道潑水、吐痰、堆放雜物和垃圾。

6、 不可向窗外倒水、扔東西。

四、 公共設施

1、 宿舍公共設施正常使用損壞應由管理部室提出,綜合部負責聯絡人員進行維修。

2、 宿舍公共設施屬人為損壞的,維護費用由公共設施所屬區域住宿員工均攤,情節嚴重的予以處罰。

3、 宿舍管理部室發現公共設施損壞後及時通知綜合部。

4、綜合部確認設施損壞後,核實是否為人為損壞。若為正常使用損壞,由綜合部通知機電車間予以維修;機電車間不能維修的,由綜合部提出,經領導批准後,通知外協單位進行維修。

5、機電車間每週進行一次巡檢,一旦發現有損壞的公共設施,應及時修理,對突發故障要在第一時間搶修,嚴禁有長流水和長明燈現象。

6、員工宿舍內設施有員工本人負責維護,公司不負責維修。

五、 處罰原則:

1、樓層管理部室對宿舍衛生要進行定期檢查、限期整改。公司每月定期組織進行評比和考核,對考核末位的樓層和管理部室進行每人次20元的處罰。

2、綜合部宿舍管理人員要不定期對宿舍衛生進行檢查,發現衛生區域內和洗手間不乾淨,有積水、垃圾的,對此區域內所有人員進行每人次20元的處罰。

3、綜合部宿舍管理人員不定期對宿舍樓進行檢查,發現有長明燈或長流水現象,對此區域內所有人員進行每人次2元的處罰。

4、綜合部宿舍管理不到位,應根據情況進行處罰。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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