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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宿舍管理制度

學院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人員安排

查寢人員:中心組生活部、大寢室長

監管人員:中心組成員、各班班長、輔導員

第二章查寢方案

(一)全面檢查

每月一次,由中心組生活部和大寢室長對全年級所有同學的寢室進行分,評分標準依照《查寢評分細則》,提前一週通知查寢具體時間

(二)突擊抽查

每兩週一次,由生活部隨機抽查3個大寢(男生寢室2個,女生寢室1個,確保每學期每寢室至少被抽查一次),評分標準依照《查寢評分細則》,查寢時間不提前通知。

(三)宿管阿姨協查

生活部成員將定期與宿管阿姨溝通,瞭解寢室衛生以及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情況,由阿姨推薦寢室衛生環境較好和較差的小寢。

第三章 查夜不歸宿

各大寢室長每晚在規定時間(週日至週四23:00,週末23:30)統計歸寢狀況,發現夜不歸宿者必須於當晚上報至班長和生活部部長處。生活部成員將不定期進行抽查,若大寢室長存在瞞報情況,一經查實,將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四章 責任體系

(一)查寢人員做好查寢工作,並如實彙報。若查寢人員存在瞞報、不負責現象,則追究其相應責任。

(二)中心組生活部負責對查寢人員的監督和資料彙總工作,若生活部提交的資料存在偏差,則追究生活部的責任。

(三)每位同學,尤其是班委,都有相互監督的權利與責任。

第五章獎懲措施

(一)寢室衛生獎懲:

1、個人期末最終得分=所有大查平均分(70%)+抽查得分(30%)(阿姨評價較好的小寢成員加5分,阿姨評價較差的小寢成員扣5分)

2、個人、集體評比與獎懲:

個人期末最終得分低於70分者,取消評優評獎資格及入黨資格;每月全面檢查後評出一個“衛生先進班級”、兩個“衛生先進大寢”(男女大寢各一個)、一個“衛生標兵小寢”和兩個“衛生優秀小寢”,並給予年級公示。

(二)夜不歸寢處罰措施:

未按時歸寢者,滿三次將取消其評優評獎及入黨資格,滿五次將給予學院警告處分;徹夜不歸寢者滿三次直接取消評優評獎及入黨資格並給予學院警告處分。

中心組生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