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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宿舍管理報告制度

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保證資訊暢通,及時有效地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報告制度。

中學宿舍管理報告制度

學生宿舍管理報告制度是對住宿學生的歸宿情況、宿舍的日常管理、出現的突發事件等各類情況按照值班教師、住宿部負責人、當日值班校領導、校長等的順序逐層報告的制度。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報告制度是保障學生養成良好學習習慣和生活習慣的有效措施。同時也是遏制學生出現違紀現象等各類隱患的保障,是學校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體現。

一、住宿學生因病或因事離校,必須向宿管值班教師提交由班主任簽名的假條,學生無故離宿值班教師必須向班主任核實情況,並做認真記錄。同時要求班主任與家長取得聯絡,班主任瞭解情況後將事件經過向當日值班教師報告,根據不同情況進行及時處理。

二、學生宿舍發生打架鬥毆事件,宿舍值班老師應及時進行制止,並立即向宿管部負責人報告,宿管部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馬上採取措施進行處理,並向當日值班領導報告事件經過,如事態嚴重無法控制,應立即向110聯絡及時報警。

三、學生髮生突發疾病,宿管值班教師應及時向宿管部負責人報告,如病情嚴重值班教師和宿管部負責人應立即與醫院或120聯絡及時進行救治,並護送學生到醫院,同時向相關值班校領導和校長彙報並存檔。

四、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管宿值班教師應及時疏散學生,並立即撥打119進行滅火,(禁止學生參與滅火行動)。同時將情況迅速向宿管部負責人及當日值班校領導報告,宿管部值班教師和當日值班校領導要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險。

五、其他情況發生後,也應按照以上程式逐級報告相關負責人進行及時處理。

六、以上所列情況及其他可能出現的情況如在值班教師不值班期間發生,應由第一發現人按照報告程式及時進行報告,相關人員進行及時處理。

七、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該報告制度,如有遲報、漏報、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後果者將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