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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為規範員工宿舍日常管理,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公司提供宿舍內部分設施裝置供員工日常生活使用,以及必要的照明及室內的水、電供宿舍所有成員共同使用。
  
  二、員工繳納行李押金200元,鑰匙押金100元,此押金於員工離職交回行李和鑰匙後予以返還。
  
  三、按照統一安排的宿舍和床位入住,自覺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及宿舍管理規定,支援並配合公司做好宿舍日常管理。
  
  四、個人物品自行保管,自己打掃室內衛生
  
  五、房間內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宿舍無人時,關閉用電總開關。
  
  六、禁止留宿非本宿舍人員、外來人員;嚴禁把違禁物品帶進宿舍,不得在宿舍內從事非法活動。
  
  七、退宿舍時,做好財產、固定設施、房門鑰匙的移交。其宿舍的固定資產等設施由同宿留住人員負責,並簽字確認。如該宿舍無留住人員由物業管理部負責接收並簽字確認。離職人憑離職單到物業管理部,交還所在宿舍的房間鑰匙後,由物業管理員簽字確認方可到財務領取押金。
  
  八、未經公司允許,任何員工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和床位;不得私自轉讓床位或私自移動室內器具。如需要調整住宿的員工需申請上報物業部,經批准後方可調整。
  
  九、入住期內,員工若損壞室內公物需照價賠償。(價格見《員工宿舍固定資產明細表》)
  
  十、未經公司物業部批准入住者,請住人負連帶責任,各罰50元每次。

員工宿舍日常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