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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學生會管理制度

一、例會制度:

國中學生會管理制度

1、例會每週將召開一次,與會成員應提前5分鐘到場。會議由副主席主持,並負責點名;另外,綜合部應專人負責會議記錄。

2、例會內容為及時彙報近期工作情況、總結近期工作中的得失、點評內部成員近期工作表現,並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3、每次例會由綜合部制定簽到表,登記到會成員,與會者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席。

4、會議期間,將所有所有通訊工具設定為無聲,並保持會場秩序;每次會議由紀檢部部長、副部長做紀律觀察員,監督紀律。

5、例會時,與會成員應做好會前準備工作,並做好會議記錄,有不明之處及時指出。

6、著裝整潔,精神飽滿,須佩戴工作證件。

7、保持會議室的安靜和衛生,並於會後予以打掃。

二、監督、考核制度:

1、建檔:

對於每一個加入校學生會的成員,均建立一份工作檔案,對其工作履歷加以登記,以確認其工作。

2、活動監督:

為了進一步強化校學生會各職能部門工作的嚴謹性、系統性,主席團成員將對各部門開展的各項活動進行監督和考評,具體考評由主席團負責實施。

(1)學校的每次活動,綜合部將派出至少兩名成員分別做出客觀詳盡的活動記錄,其相關部門負責人必須將每次活動或任務安排情況詳細記錄,活動和任務結束後,負責人必須將完成情況加以記錄,並及時向主席團上交總結並撰寫寫一份校園快訊。

(2)綜合部將設專人對每次的活動記錄統一存檔。

(3)活動記錄將作為學期考評時評價各部門工作情況的重要參考。

3、校學生會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工作標準

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可獨立組織並策劃相關活動,對於沒有工作業績僅在本部掛名不做事者,將予以除名。每次活動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必須以身作則,要到活動中鍛鍊並且指導工作,要認真負責,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同時,還要對本部門的成員的工作進行監督與考核,要調動成員工作的積極性

三、責任制度:

1、校學生會的負責關係是:成員―?部長、副部長―?主席、副主席―?主席團

2、校學生會的各項事務的解釋權在主席團。

3、各部部長要負責統籌規劃部內的各項工作與活動,各部部長在每學期開學第一週內,必須將學期計劃、制度完善交到綜合部。部內的每個成員有責任督促部長完成。在每項具體的工作和活動正式開始之前,都必須擬定詳細的計劃,工作和活動結束後,必須有詳細的總結,及時寫出校園快訊。

四、請假及考勤制度:

1、請假制度:

(1)事前填寫請假條,事後不得補寫假條。

(2)所有成員請假條均由副主席審批。

(3)因公事請假需由副主席簽名,不記入考勤。

(4)遲到、早退、請假累計達三次者,記一次曠勤。

(5)成員每曠勤3次者給予一次處分。

2、考勤制度:

(1)校學生會的各項會議與活動,全體成員必須按時準時參加,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況必須向部長遞交請假條,以待批准,未經批准,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記1次曠勤。

(2)在校學生會的工作與活動中,成員必須自覺佩戴工作證件,以代表成員身份,不佩戴者記一次曠勤。

五、校學生會幹部的任免制度:

1、主席、副主席有權任免副部長以及副部長以下級成員。

2、主席團全體成員有權任免部長及部長以下級人員,有權給予不合格成員予以解聘。

3、校學生會成員禁止做的事項:

(1)工作不認真,搞形式主義,敷衍了事;

(2)不遵守校學生會制度、行為散漫、無組織性、無紀律性;

(3)不服從校學生會安排,搞個人主義;

(4)有意破壞校園公共設施;

(5)在公共場所打架、滋生是非;

4、校學生會內部處分形式:

批評―?警告―?記過―?除名

5、校學生會成員均有權監督、建議其他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