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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面點領班崗位職責

酒店面點領班崗位職責

酒店面點領班崗位職責

直接上級:

行政總廚

直接下屬:

廚師、廚工

本職工作:

保質保量地完成麵點製作任務

崗位職責

1.領班每天有班前講、班後評。

2.檢查下屬員工的出勤,儀表儀容及遵守店規店紀情況。

3.主管食品和其他原材料的領取,檢驗。

4.檢查麵點間蒸箱、烤箱、電冰箱以及其他裝置用具的完好情況並保持其清潔衛生。

5.檢查主食製品、副食製品的質量、數量是否符合要求,嚴格把好質量關,並根據不同季節、國籍、民族的要求經常變換品種以滿足賓客的需要。

6.檢查本班組環境衛生及安全消防。

7.主管本組員工的績效評估及考核

8.經常向行政總廚彙報本組的生產工作情況,以便遇到問題及時加以解決。

9.完成上級指派的其他工作。

10.正確傳達行政總廚指示。

11.按工作程式做好與相關部門的橫向聯絡,並及時對部門間爭議提出界定要求。

12.制定直接下級的崗位描述並界定直接下級的工作範圍。

13.向廚師、廚工佈置工作任務。

14.受理廚師、廚工上報的合理化建議,按照程式處理。

15.巡視、監督、檢查廚師、廚工各項工作。

16.掌握麵點組工作情況和有關資料。

17.定期聽取直接下級述職並對其做出工作評定。

18.填寫直接下級過失單和獎勵單,根據許可權按照程式執行。

19.及時對廚師、廚工工作中的爭議做出裁決。

20.定期向行政總廚述職。

21.關心廚師、廚工的思想、工作、生活。

領導責任:

1.對面點組工作計劃的完成負責。

2.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整體精神面貌負責。

3.對面點組給企業造成的影響負責。

4.對面點組工作程式的正確執行負責。

5.對面點組負責監督檢查的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

6.對面點組所掌管酒店祕密的安全負責。

主要權力:

1.有對下級崗位調配的建議權。

2.對下級員工的工作有監督、檢查權。

3.對下級員工的工作爭議有裁決權。

4.對下級員工有獎懲的建議權。

5.對下級員工的業務水平有考核權。

管轄範圍:

1.麵點組所屬員工。

1. 麵點組所屬辦公場所及辦公設施、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