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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及離職制度

入職手續新員工到公司報到後,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並填寫《員工履歷表》,並遞交個人1寸照片1張,學歷、學位、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1份;人力資源部人員帶領新入職員工熟悉各部門同事;為了新員工在入職前對公司有一個全方位的瞭解,儘快進入崗位角色。新員工首先要進行入職培訓。培訓內容為:公司的管理制度(人力資源部),自己所在部門的崗位職責許可權與流程(部門經理);新員工的試用期限為3~6個月;勞動合同的簽定及修改每一份《勞動合同》都有一個單獨編碼人力資源部在新員工入職3個工作日內根據新員工的崗位性質制定《勞動合同》

將制定完成的《勞動合同》列印一式二份交予合同簽定人合同簽定人在2個工作日內簽定或提出異議對於提出異議的,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與合同簽定人協商或與其部門負責人溝通,必要時上報總經理解決對於已簽定需要修改的合同在其生效的合同附件中註明原因並由合同簽定人簽字轉正手續試用期一般為3~6個月試用期考核通過後應申請並填寫《轉正申請表》,待考核批准通過後成為公司正式員工,《轉正申請表》交辦公室存檔,轉正員工享有相關福利待遇;離職制度:

入職及離職制度

員工離職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人力資源部提出辭職申請,填寫《辭職申請單》。試用期或見習期員工如離、辭職,需提前10天以口頭形式提出辭職申請(按崗位不同而定)。公司辭退員工也應遵守上面的時間原則,否則,按經濟補償方式處理。

《辭職申請單》需經部門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簽字認可。

稽核後的《辭職申請單》交到辦公室存檔,並領取《離職交接清單》。

員工應與相關部門指定人員進行工作交接,詳細填寫《離職交接清單》。

員工須持經交接人員確認後的《離職交接清單》到辦公室辦理離職手續。

員工在完成以上離職程式之後方可辦理人事調離手續,人事檔案須在30日內完畢,否則公司有權將人事關係轉入相關部門,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離職員工自負。

員工尚有未結事項,擅自離開公司,公司有權停發其未轉出的各項福利直至予以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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