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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年廣州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

2021-2023廣州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實施方案

2021-2023年廣州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

(徵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廣東銀保監局、省林業局《關於大力推動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粵財金〔2020〕26號),發揮政策性農業保險減災防損和經濟補償作用,推動我市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服務“三農”、保障民生為宗旨,落實擴面、增品、提標要求,完善以政策性農業保險為基礎的農業保險保障體系,提高農業保險服務能力,提升農業抵禦風險和自救發展的能力,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有效供給,推動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促進農民持續增收。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引導。各級政府加強對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的領導,積極宣傳推廣,引導農業生產者參保,落實財政配套補貼資金,加強理賠監管服務,保護農戶的生產積極性。

(二)市場運作。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通過引入商業保險運營機構進行經營管理,承擔理賠責任風險。通過年度工作考核實行獎懲制度,保持競爭提升保險服務水平。

(三)自主自願。通過政策引導、保費補貼、理賠服務和農戶參保受益例項宣傳等方式調動參保積極性,農戶自願投保。

(四)協同推進。保費補貼政策與其他惠農政策有機結合、共同推進,發揮財政資金支農惠農強農的綜合效益,切實提高財政資金支農績效。

三、實施內容

(一)範圍。全市行政區域。

(二)時間2021年至2023年,共3年。

(三)保險品種。

1.種植類:嶺南水果、水稻、水稻制種、玉米、花生、馬鈴薯、甘蔗、花卉苗木、茶葉

2.畜牧類:能繁母豬、奶牛、生豬育肥豬、仔豬、家禽(肉雞、蛋雞、肉鴨)。

3.設施農業:種植大棚

4.特色險種:蔬菜種植氣象指數險、淡水水產養殖險、漁業險(含漁民、漁船)

5.區級試點品種。鑑於各區特色農業品種不盡相同,為擴大農業保險的受惠面,市級財政將通過一定補貼引導支援各區自行開辦特色農業保險。各區在上述險種之外新設立並實施的特色險種或價格保險、產量保險、收入保險等新模式,可由區農業農村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及時向市農業保險工作小組備案,市級通過“以獎代補”方式予以支援。

(四)參保物件。全市符合投保條件的所有農戶、企業等經營主體。種養場所必須不在禁養、禁種區、政府行蓄洪區範圍內且養殖廢棄物排放實現排放達標;養殖類需按照強制免疫程式進行預防接種,參保的養殖戶、企業、農場必須全場投保,不得選擇性投保。

(五)保險期限。

1.以一年(自然年度)為一個投保週期:嶺南水果、能繁母豬、奶牛、種植大棚、花卉苗木、茶葉、蔬菜種植氣象指數、漁業保險

2.以一造(一個生長週期)為一個投保週期:水稻、水稻制種、玉米、花生、馬鈴薯、甘蔗、淡水水產養殖

3.可按批次(從出生到出欄)投保,也可按年度(出欄量)進行投保:生豬、家禽。

(六)保險責任。

1.種植類:由於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內澇、風災、雹災、凍災、雷擊、地震、泥石流、突發性滑坡、火災、旱災、病蟲草鼠害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且損失率達到20%(含)以上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花卉苗木增加霾、低溫,不含病蟲草鼠害,嶺南水果不含黃龍病。

2.畜牧類:(1)由於疫病、疾病、火災、爆炸、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風災、雷擊、地震、雹災、凍災、突發性滑坡、泥石流、建築物倒塌、空中執行物體墜落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險母豬、生豬(含仔豬、育肥豬)、奶牛死亡,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以上責任造成保險家禽肉雞、肉鴨、蛋雞)死亡,且連續七日內死亡總量達到單批次養殖總量3% 或單日內死亡總量達到單批次養殖總量1% 含)以上,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肉雞養殖保險附加肉雞批發價格保險,由於重大疫情引發肉雞市場批發價格異常波動造成保險標的價格損失,且月度批發價格較前3年全省(全市)肉雞平均市場批發價格下跌達到30% (含)以上,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

(2)由於發生高傳染性疫病,政府實施強制撲殺導致保險標的死亡的,保險人也負責賠償,但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扣減政府撲殺專項補貼金額的差額為限。

3.種植大棚:由於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內澇、風災、雹災、地震、泥石流、突發性滑坡、爆炸、建築物倒塌、空中執行物體墜落、崖崩、火災原因直接造成保險大棚的損失,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4.淡水水產養殖:(1)在保險期限內,因暴雨、暴風、颱風、龍捲風、洪水、雷擊直接造成保險水產的死亡,或者造成增氧機、水泵等不工作發生缺氧間接造成水產死亡,且死亡率達到 20%(不含)以上;(2)因遭受上述列明的自然災害事故而發生潰坎、漫坎,致使 保險水產逃逸;(3)因連續低溫天氣(連續三天平均氣溫低於9攝氏度)造成保險水產的死亡,且死亡率達到20%(不含)以上;(4)因特定疫病造成保險水產在觀察期以後的死亡,且死亡率達到20%以上。被保險水產從保險單生效之日起10日內為傳染病觀察期。在觀察期內發生疾病死亡,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特定疫病包括但不限於:草魚出血病、傳染性脾腎壞死病,錦鯉皰疹病毒病、鯉春病毒血症等35種常見的水產疫病。

5.蔬菜種植氣象指數險:在保險期間內,達到如下氣象觸發條件時,保險公司按照約定負責賠償:(1)保險標的遭遇單日降雨量達到100mm及以上的;(2)保險標的遭遇日最大風速達7級及以上風力的。

6.漁業保險按《廣州市政策性漁業保險實施方案》(穗農〔2019〕141號)執行。

(七)保險金額和費率

1.以一年(自然年度)為一個投保週期的保額:

1嶺南水果分三檔,其中黃皮、李子每畝保險金額2000,無花果、葡萄、火龍果每畝保險金額5000香蕉、木瓜、荔枝、龍眼、柑桔橙柚、番石榴、楊桃等其他水果每畝保險金額3000荔枝、龍眼費率為6%,香蕉、木瓜費率為12%,其他水果費率為8%。

2能繁母豬每頭保險金額1500元,費率6%;生豬中育肥豬每頭保險金額1400元,費率4%仔豬每頭保險金額500,費率6%

3奶牛:1-3週歲每頭保險金額4000元3-7週歲每頭保險金額8000元、7-8週歲每頭保險金額6000元,費率6%

4)種植大棚:簡易大棚每畝保險金額4000元、鋼結構大棚每畝保險金額16500元、高標鋼結構大棚32000元(可購附加險10000元)

險種

 

保額(元)

費率

 

簡易大棚

 

 

合計

4000

5.25%

棚膜及遮陽網

1000

12%

棚架

3000

3%

 

構大棚

 

 

合計

16500

3.18%

棚膜及遮陽網

1500

10%

棚架及主體  承重結構

15000

2.5%

 

高標鋼構大棚(主險)

 

 

合計

32000

2.97%

棚膜及遮陽網

2000

10%

棚架及主體  承重結構

30000

2.5%

高標鋼構大棚(附加險)

 

 

 

合計

10000

5.8%

光線感測系統

4000

10%

溫控系統   (空調、風機、   水簾)

4000

3%

噴霧系統

2000

3%

(5)花卉苗木

品種

單位

細分種類

保額(元)

保險費率

大棚

露天

鮮切

花卉

玫瑰、百合、鬱金香、菊花、劍蘭

5000

6%

10%

其他花卉

3000

6%

10%

苗木

多年一茬

5000

6%

10%

一年多(一)茬

3000

6%

10%

盆栽

 

穴盤培養時期

0.5

6%

10%

小於90mm(盆徑)

1.00

6%

10%

90mm-140mm(盆徑)

1.25

6%

10%

140mm-190mm(盆徑)

1.5

6%

10%

大於190mm(盆徑)

1.75

6%

10%

 

(6)茶葉每畝保險金額5000元,費率5%。

(7)蔬菜種植氣象指數險:每畝保險金額4800元,根據各區歷史氣象資料的差異性,各區對應的費率為:番禺區費率5%,白雲、增城、花都區費率7%,海珠、荔灣、天河黃埔、從化費率8%,南沙區費率8.5%,考慮氣象條件影響因素和已有險種目錄,蔬菜氣象險不含菌類、玉米和馬鈴薯。

2.以一造(或畜禽生長週期)為一個投保週期的保額:

1水稻每造每畝保險金額1000,費率4%

(2)水稻制種每造每畝保險金額2000元,費率10%

(3) 玉米每造每畝保險金額為普通玉米600元、甜玉米1000元,費率5%

(4)花生每造每畝保險金額1000元,費率5%

(5)馬鈴薯每造每畝保險金額1500元,費率6%

(6)甘蔗每造每畝保險金額1500元,費率6%

7肉雞養殖保險每隻保險金額30元,費率2%;附加肉雞批發價格保險每隻保險金額5元,費率4%。

(8)蛋雞養殖保險每隻保險金額40,費率4%。

(9)養殖保險每隻保險金額20,費率4%。

(10)淡水水產養殖保險金額由《水產品養殖物化成本分類明細表》中單位種苗成本、單位重量養殖費用成本、漁獲期成品重量和養殖數量等確定實際執行由各區結合本地進行調整,原則上每年釋出一次(成本明細表釋出之前沿用上年標準)。保險金額計算公式如下:

每尾保險金額=每尾保險水產種苗成本+單位重量水產養殖 費用成本×漁獲期每尾水產成品重量。

費率按照不同水產養殖品種的生長期和所投保保險責任進行確定,詳見下表:

保險期間

費率(對應保險責任)

1+2+3

1+2+3+4

3個月-6個月

2.8%

5%

7個月-9個月

3.3%

6%

10個月-12個月

3.8%

7%

說明:保險責任 1、2、3 為自然災害主險,4 為特定疫病附加險。

(11)生豬分以下不同的養殖型別進行投保,其中育肥豬費率4%,仔豬費率6%。

①購買豬苗養殖豬場。按批次投保,且只能投保育肥豬保險,育肥豬保額1400元/頭。

②“自繁自養”豬場。即養殖場自己繁育仔豬並全部飼養至育成肥豬出欄,該類豬場可以合併仔豬和育肥豬2種保險型別進行投保,也可以單獨投保仔豬保險或者育肥豬保險,按年出欄量投保,出欄仔豬保額500元/頭、出欄育肥豬保額1400元/頭。

③“自繁自養+外賣仔豬”豬場。即養殖場繁育仔豬部分在本場飼養至育成肥豬出欄,部分仔豬出售給其它豬場飼養。鑑於仔豬自養和外賣動態變化較大,數量核定較複雜,該類豬場原則上只能投保仔豬保險,按年出欄量投保,出欄仔豬保額500元/頭。如果該豬場要同時投保仔豬和育肥豬,則必須提供每季度和年度仔豬、育肥豬出欄銷售有關憑證,以實際出欄數量作為最終稽核結算仔豬、育肥豬投保數量的依據。

種豬場。即養殖場繁育仔豬全部出售給其它豬場飼養,該類豬場投保仔豬保險,按年出欄量投保,出欄仔豬保額500元/頭。

各區根據存欄能繁母豬數量的16-22倍推算年度仔豬、育肥豬的出欄數量(由當地畜牧獸醫部門核定)。仔豬是指2.5公斤(含)~20公斤(含)的小豬,育肥豬是指20公斤(不含)~出欄階段的豬。

(12)漁業保險按《廣州市政策性漁業保險實施方案》(穗農〔2019〕141號)執行。

各區可以自行提高以上各險種的保險金額,增加的保費補貼由各區財政負擔。

(八)保費。各險種保費=保險金額*保險費率

)保費承擔比例。

1.中央財政補貼品種。

(1)種植類。水稻、水稻制種、玉米(甜玉米)、花生、馬鈴薯、甘蔗保險保費,種植農戶負擔20%;中央財政補貼35%。市、區兩級財政補貼45%。

(2)畜牧類。能繁母豬保險保費,養殖農戶負擔12%;中央財政補貼40%;市、區兩級財政補貼48%。生豬(含育肥豬、仔豬)、奶牛保險保費,養殖農戶負擔25%;中央財政補貼40%;市、區兩級財政補貼35%。

2.地方財政補貼品種(中央和省級財政補貼)。

(1)種植類。嶺南水果、蔬菜種植氣象指數險、花卉苗木茶葉,種植農戶負擔20%;市、區兩級財政補貼80%。

(2)畜牧類。家禽(肉雞、蛋雞、肉鴨)保險保費,養殖農戶負擔30%;市、區兩級財政補貼70%。

(3)種植大棚保費。農戶負擔30%;市、區兩級財政補貼70%。

4)淡水水產養殖。養殖農戶負擔20%;市、區兩級財政補貼80%。

5)漁業保險保費補貼按《廣州市政策性漁業保險實施方案》(穗農〔2019〕141號)執行。

根據市政府《關於完善市對區(縣級市)財政管理體制的意見》(穗府函〔2010〕91號)和《關於印發進一步完善市對區財政管理體制方案的通知》(穗府函〔2017〕157號)要求,市、區兩級財政補貼負擔比例為:市本級與海珠、荔灣、白雲區的負擔比例為5:5;天河、番禺、花都區,市區按4:6比例負擔;南沙、黃埔區,由區全額負擔;市本級與從化、增城區的負擔比例分別為8:2和6:4。

四、承保理賠規程及賠付標準

各險種的承保理賠規程及詳細賠付標準詳見附件。

五、承保機構選擇

《廣東省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機構招標指引》要求,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負責招標工作,種植業險種與養殖業險種混合招標,每個區中標承保機構原則上不超過二家,每個區的一個險種只能由一家公司承保。

六、保費補貼資金管理和撥付

(一)各級財政承擔的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各級保險承辦機構對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按照財政部和保監會要求,各級財政對保費補貼的前提是投保戶繳費投保。市、區財政按照實際投保資料、繳費與保險公司結算保費補貼資金。農戶不參保,政府不補

(二)各級財政、農業部門加強對保費補貼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和檢查,確保專款專用。如發現保險經辦機構和有關單位(個人)提供虛假材料騙取保費補貼資金,將追回相應補貼資金,並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相關情況要及時報上級農業、財政、金融部門。

(三)原則上保費補貼按季度撥付。各區保險經辦機構編制保險承保情況,經區農業主管部門稽核後抄送區財政局,報市級保險經辦機構。市級保險經辦機構稽核彙總各區上報的承保情況,編制中央級、市級財政保費補貼申請,報送市農業農村局稽核後,再送市財政局按程式辦理補貼資金撥付手續。承保和財政保費補貼情況 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入口網站公示保險經辦機構對承保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各級農業部門可以通過抽查或委託中介核實相關資料。各區可以結合本地實際補充通知細化本區稽核撥付程式。

七、職責分工

(一)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制定全市性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實施方案以及宣傳、指導、協調推進工作;與市級財政部門溝通落實本級保費補貼資金和工作經費的預算;發生重大疑難案件或大面積災害時,協調組織評估專家小組配合保險公司及其他部門共同做好查勘定損理賠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牽頭組織對各險種保險承保、理賠的真實性進行核實。

(二)區鎮級農業部門:負責本區域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的宣傳、指導與協調推進工作;與本級財政部門溝通落實本級保費補貼資金和工作經費的預算;配合保險公司做好保險資訊收集和補貼資金申請等工作;發生較大疑難案件或較大面積災害時,協調組織評估專家配合保險公司及其他部門共同做好查勘定損理賠工作。

(三)各級財政部門:負責資金的籌集落實,根據各級農業部門提供的本地養殖數量及保費分擔比例測算的保費補貼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足額安排;保障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加強補貼資金的監管。

(四)各級金融工作主管部門:負責與保險監管部門及保險經營機構協調溝通,協助做好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承保、理賠、服務、監管等工作。

(五)市氣象部門。負責提供政策性蔬菜種植氣象指數保險的理賠氣象資料證明或報告,研究氣象指數定損模型及應用,配合市農業農村局、保險公司做好保險理賠工作。

)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做好養殖企業(場、戶)檔案資料的收集、稽核、儲存和管理工作;按規定報送保費補貼情況表並對承保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按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收入的5%標準列支協保工作經費;加強承保、防災防損、查勘定損、理賠等專業化服務,做到理賠服務查勘定損到戶、賠款支付到戶、理賠資訊公開到戶。

 

:1.各險種保險金額、費率、保費補貼比例一覽表

        2.廣州市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理賠規程及賠付標準

          3.方案起草說明


1

 

各險種保險金額、費率、保費補貼比例一覽表

 

險種

具體品種規格

保險金額

(元/畝、頭、羽)

保險費率

(每造、每年)

保險費

中央補貼比例

市區補

貼比例

農戶

自負

水稻

水稻

1000

4%

40

35%

45%

20%

水稻制種

水稻制種

2000

10%

200

35%

45%

20%

玉米

普通玉米

600

5%

30

35%

45%

20%

玉米

甜玉米

1000

5%

50

35%

45%

20%

花生

花生

1000

5%

50

35%

45%

20%

馬鈴薯

馬鈴薯

1500

6%

90

35%

45%

20%

甘蔗

甘蔗

1500

6%

90

35%

45%

20%

能繁母豬

能繁母豬

1500

6%

90

40%

48%

12%

仔豬

仔豬

500

6%

30

40%

35%

25%

育肥豬

育肥豬

1400

4%

56

40%

35%

25%

奶牛

奶牛1-3歲

4000

6%

240

40%

35%

25%

奶牛

奶牛3-7歲

8000

6%

480

40%

35%

25%

奶牛

奶牛7-8歲

6000

6%

360

40%

35%

25%

肉雞

出欄1萬隻以上,單批存欄2千隻以上

30

2%

0.6

0

70%

30%

肉雞批發價格  

5

4%

0.2

0

70%

30%

肉鴨

20

4%

0.8

0

70%

30%

蛋雞

40

4%

1.6

0

70%

30%

茶葉

茶葉

5000

5%

250

0

80%

20%

蔬菜(氣象定損)

蔬菜      (氣象定損)

4800

5%-8.5%

240-408

0

80%

20%

嶺南水果

黃皮、李子

2000

8%

160

0

80%

20%

嶺南水果

無花果、葡萄、火龍果

5000

8%

400

0

80%

20%

嶺南水果

香蕉、木瓜

3000

12%

360

0

80%

20%

嶺南水果

荔枝、龍眼

3000

6%

180

0

80%

20%

嶺南水果

柑桔橙柚、番石榴、楊桃等其他水果

3000

8%

240

0

80%

20%

鮮切花卉

玫瑰、百合、鬱金香、菊花、劍蘭

5000

6%/10%

300/500

0

80%

20%

鮮切花卉

其他

3000

6%/10%

180/300

0

80%

20%

苗木

多年一茬

5000

6%/10%

300/500

0

80%

20%

苗木

一年一茬/  一年多茬

3000

6%/10%

180/300

0

80%

20%

盆栽

穴盤培養時期

0.5

6%/10%

0.03/0.05

0

80%

20%

盆栽

盆徑小於90mm

1

6%/10%

0.06/0.1

0

80%

20%

盆栽

盆徑90-140mm

1.25

6%/10%

0.075/0.125

0

80%

20%

盆栽

盆徑140-190mm

1.5

6%/10%

0.09/0.15

0

80%

20%

盆栽

盆徑大於190mm

1.75

6%/10%

0.105/0.175

0

80%

20%

簡易大棚

簡易大棚

4000

5.25%

210

0

70%

30%

鋼結構大棚

鋼結構大棚

16500

3.18%

525

0

70%

30%

高標鋼構大棚

高標鋼構大棚

32000

2.97%

950

0

70%

30%

高標鋼構大棚   (附加險)

高標鋼構大棚   (附加險)

10000

5.8%

580

0

70%

30%

淡水水產

淡水水產

物化成本表

2.8%-7%

0

80%

20%

說明:1.淡水水產養殖險保險金額和費率詳見《廣州市政策性水產養殖保險試點實施方案》。

2.肉鴨、蛋雞、花卉苗木等3個險種為新增險種嶺南水果、水稻、玉米、花生、馬鈴薯、甘蔗、種植大棚、生豬、肉雞等險種提高了保額其中嶺南水果費率上調能繁母豬、奶牛2個險種保額不變、費率不變。

3.達到單獨投保面積和數量(含本數)的可以單獨投保,達不到單獨投保面積和數量的以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村民委員會等單位統一投保為集體統保。部分達不到單獨承保起點的小(散)農戶,無法通過集體投保的,保險公司應予承

 

 

 

 

附件2

 

廣州市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理賠

操作規範賠付標準

 

章  承保管理

一、確定保險關係人。保險機構應確定客戶的投保意向,根據投保主體或投保方式核實保險利益並確定保險關係人。要確保農戶的知情權和自主權,不得欺騙誤導農戶投保,不得以不正當手段強迫農戶投保或限制農戶投保。

(一)單獨投保。由農民(含種養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含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自行投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為農民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自行投保的,保險機構應單獨出單,做到保到戶。

(二)集體投保。由村民委員會、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等單位組織農民投保。投保組織者應為村民委員會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等單位。投保人為全體參保農戶,被保險人為參保的每個農戶。

二、採集投保資訊。保險機構要加強對投保人資金賬號、開戶行資訊及身份證號核對工作,投保資訊須包括(但不限於)投保人(被保險人)姓名(或組織名稱)、身份證號碼(或社會統一信用程式碼、組織機構程式碼)、聯絡方式、標的種類及數量、種養地點、奶牛和母豬識別碼(耳標號或批次號)、總保費、農戶自繳保費、資金賬號(一卡通或一折通號碼、銀行卡號碼、存摺賬號等)及開戶行資訊等內容。其中由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村民委員會等單位組織投保的,應收集農戶及標的資訊,並填寫《分戶標的投保清單》。

三、填寫投保單。保險機構業務人員或協保員應向投保人告知條款內容,重點說明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合同雙方權利義務、理賠標準和報案方式等,並指導投保人逐項填寫投保單。單獨投保的業務,由投保人蓋章或簽名確認(或蓋指模或由直系親屬代簽名確認);集體投保的業務,應由投保組織者統一填寫投保單並蓋章確認,由投保人或其直系親屬對投保分戶清單有關內容進行確認,並在投保分戶清單上簽字確認,或通過其他與投保人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方式,如授權委託等方式由他人簽字確認。由投保人的直系親屬簽字確認的,應簽署實際簽字人姓名,同時註明其與投保人的關係(父母、子女、配偶等);授權委託他人簽字確認的,如委託村民代表、村委會、銀行等,應出具授權委託書面證明,或擷取簡訊、微信、郵件授權委託資訊截圖作為佐證。不得模仿他人簽字,禁止保險機構人員代簽字。對於採用天氣指數定損方式的險種要在投保時特別約定標的所在鎮氣象站點名稱、編號及經緯度。

四、錄入投保資訊。保險機構應將投保單資訊及時錄入業務系統,集體組織投保的政策性農險業務在錄入投保資訊時應匯入清單資訊。因特殊原因需要補錄的,主要種植業保險原則上補錄最長時限為30天並需要詳細說明理由,其他險種原則上不得補錄。

五、核實保險標的。縣(市、區)農業管理部門應提供各險種的種養數量清單。保險機構業務人員(或委託基層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等機構)對所承保的農業保險標的資訊進行核實,嚴禁以虛構保險合同、虛報承保數量等方式騙取財政補貼資金。採用全檢或抽查的方式查驗標的,核查保險標的位置、數量、權屬和風險狀況。承保種植險,應查驗被保險人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或土地承包租賃合同。被保險人無法提供的,需有村委會提供證明。承保養殖險,應查驗保險標的存欄數量、防災防疫、標識佩戴等情況。現場核實保險標的,驗標人員須對保險標的拍照,做好驗標記錄,並保留驗標資料。下列情況必須實地驗標。

(一)按保險機構規定須單獨出單的種養大戶、家庭農場、龍頭企業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能繁母豬、仔豬、育肥豬保險允許通過養殖場視訊監控驗標

(二)投保面積在100畝以上的種植業品種保險。

(三)農業設施(大棚)保險。

(四)淡水水產養殖保險、海水網箱養殖風災指數保險

六、承保公示。集體投保的,應制作分戶投保清單,詳細列明被保險人及保險標的資訊。投保清單在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對並蓋章確認後,保險機構應選擇村級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較為明顯的公共區域張貼公示材料進行不少於3天的公示,也可通過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簡訊、微信等方式公示。公示期間,若接到對公示內容的反饋意見,應及時進行核實,確定是否需要修改投保資訊並據實調整。協保員或經辦機構人員應將公示情況通過拍照進行留存,與承保資料一併歸檔。公示照片必須能夠反映公示內容、時間、地點。

農險承保電子化服務系統上線後,可通過全國農險平臺進行電子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三天。全國農險平臺通過簡訊等電子方式及時向參保農戶告知公示內容及公示網址,對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手機號碼等客戶隱私資訊在加密後進行公示。電子公示支援農戶通過電腦端、移動端等方式檢視電子公示內容,並支援線上反饋公示異議。

七、見費出單。農民自繳保費的,保險機構應委託基層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等機構在投保時收取農民自繳保費或由農戶自行繳費(可以採取委託銀行代扣方式);政府全額代繳的,由當地農險主管部門出具保費代繳確認函。

 

第二  理賠報案管理

一、出險報案。嶺南水果、花卉苗木、淡水水產品等採用現場定損模式。蔬菜採用天氣指數定損方式,不需農戶報案,根據市氣象部門釋出的標的所在氣象站觀測資料,自然災害(風災、強降雨、低溫)達到了起賠標準後,當地保險機構必須主動聯絡受災地區各級協保機構及協保員,及時公示賠付明細清單,清單應以行政村為單位,內容包括被保險人姓名、標的名稱、承保數量、賠付標準、賠款金額等資訊。如果採用現場定損模式,參照下面的操作辦法。

能繁母豬、生豬、家禽(肉雞、肉鴨、蛋雞)、淡水水產品、奶牛死亡,水稻、花生、玉米、馬鈴薯、甘蔗、大棚種植花卉苗木、農業設施保險遭遇損失,應在24小時以內報案。發生大面積災害或重大事故時,可由當地農牧部門、基層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或村級農村基層組織、協保員初步瞭解、統計受災情況後,代表受災農戶集中向當地保險機構報案。

二、報案記錄。保險機構在接到報案後,應通過保單號碼或被保險人名稱或標的識別標碼等資訊查詢出保單資訊,詢問並登記被保險人(分戶)名稱、出險原因、出險時間(起、止)、出險地點、受損標的、出險數量(報損數量)及單位、報損金額、保險標的詳細座落位置(包括習慣小地名)、報案人姓名、聯絡電話及方式等報案資訊,在業務系統中生成報案記錄。同時應告知報案人/被保險人保護好現場,並及時排程人員進行現場查勘。

三、大災及突發事件報告。發生大災和突發事件後,保險機構應啟動大災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會同當地農業部門及時向上級政府和上級保險機構彙報災情及突發事件情況。大災及突發事件是指:

(一)一次農業自然災害或養殖業重大疾(疫)病影響範圍超過兩個縣(區)的;或者影響範圍僅在一個縣(區)範圍內,但影響程度較大,估損金額種植業在500萬元以上或養殖業在200萬元以上的。

(二)發生與農業保險相關的食品安全事故、不利報道或群體上訪等突發事件。

 

章  查勘管理

一、查勘時效。保險機構應切實加強農業保險現場查勘工作,在接到被保險人報案或得知保險事故發生後,應在第一時間內與被保險人取得聯絡,或發生較大災情時(一次災害事故種植業受災面積100畝以上,養殖業死亡20頭大牲畜、1萬隻家禽、20畝水產)與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取得聯絡,共同約定對受損標的進行現場查勘,一般應於當天(最長不超過24小時)到達現場,組織現場查勘工作。發生重大災害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難以及時到達現場的,應及時與報案人(或被保險人)聯絡並說明原因,共同商定對受損標的進行現場查勘的時間。對於需要二次或多次查勘的,應與被保險人協商確定後續查勘的時間。鼓勵保險公司應用新科技,通過終端自助查勘,實現快速理賠。

二、查勘要點。保險機構應根據災害種類、標的特性和損失範圍等事故具體情況合理組織查勘工作,制定查勘方案,明確查勘時間、查勘路線、查勘單位、人員組織等內容,必要時可聘請有關技術部門專家協助查勘,確保查勘科學、高效,服務規範、到位。

(一)嶺南水果、蔬菜、露天種植花卉苗木、淡水水產品,如果採用了天氣指數定損方式,不需現場查勘,根據約定機構出具的自然災害(風災、強降雨、低溫)等級證明,以一個鄉鎮作為統一的定損區域,對照賠付標準確定賠付金額。如果採用了現場定損模式,則參照下面第(二)條的操作辦法。

(二)水稻、花生、玉米、馬鈴薯、甘蔗、大棚種植花卉苗木、農業設施、生豬、家禽(肉雞、肉鴨、蛋雞)、奶牛保險需要進行現場查勘定損(可以視訊確認),由保險經辦機構派出工作人員或委託基層協保員實施。必要時,聘請專業評估機構協助查勘定損。

(三)病死禽畜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自行處理的,須經保險機構或當地畜牧獸醫部門確認(可以視訊或拍照確認);送無害化處理場集中處理的,由無害化處理場確認。對於未開展無害化處理或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案件予以拒賠。遇重大事故,保險機構認為有必要多方核實的,則由保險機構、縣(市、區)農牧部門、第三方檢測機構、協保機構組成查勘理賠小組,進行查勘定損。

(四)查勘過程中,如果災害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應會同被保險人及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研究施救措施,儘量減少保險標的損失。

(五)對種植業保險單戶出險、單獨出單、100畝以上及發生大面積災害的需抽樣測產,測產結果需被保險人或被測方授權代表簽字確認。

三、撰寫查勘報告。查勘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撰寫查勘報告。查勘報告要對標的受損情況、事故原因以及保險責任是否成立等方面提出明確意見。查勘報告要做到要素齊全、內容完整、邏輯清晰、文字簡練、書寫工整。查勘定損人員應在紙質查勘報告上簽字確認。

四、索賠指導。查勘人員應根據案情特點,一次性告知被保險人或投保人索賠程式及所需提供的索賠單證。對於小額養殖業保險案件,應儘可能現場收齊相關單證資料。在被保險人提交索賠資料時,應對被保險人提交的單證進行初審,資料不全需要補充的,應一次性告知客戶。

 

章  案件處理

一、立案處理。保險機構在初步查勘並確定保險責任後,應及時在系統中進行立案處理。對出險原因明顯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的,應由相關人員簽字後拒賠處理。在做出拒賠結論後,及時簽發拒賠通知書,郵寄、專人送達通知被保險人或其親屬,同時要耐心做好解釋工作。案情複雜的,保險機構須會同當地農業主管部門共同研究後方能拒賠。

二、確定定損標準。在發生大面積災害後,為保證定損客觀公證,保險機構應會同當地農業部門或農業專家共同確定受災農作物的定損原則、定損方法、定損標準,制定理賠方案。主要種植業理賠方案應在作物收穫後20日內完成。其他險種理賠方案應在查勘結束後20日內製定。理賠方案實施過程中要確保定損結果到戶。

三、種植業測產。農作物測產應在收穫前一次性進行,除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可以通過抽樣的方式測定。通過抽樣方式測定損失程度,應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抽樣技術規範。發生大面積災害,保險機構應會同當地農業部門依照相關農業技術規範抽取樣本測定損失程度。原則上抽樣定損範圍應覆蓋每個鄉鎮的每個行政村。每個村應分輕、中、重三種損失型別分別設定至少一個隨機抽樣點,再在抽樣點中採取隨機、等距、梅花式等取樣方法,根據災害類別、損失情況及實地條件選取樣本,據以測定損失程度。採取抽樣方式定損的,應詳細記錄抽樣地點、抽樣方式、樣本總數量、樣本損失數量、樣本損失程度等要素,抽樣工作底稿應由抽樣人員、被保險人(或被保險人代表)簽字確認。

四、第三方機構和技術專家聘用。對於技術性較強或有爭議、疑難的案件時,可聘請第三方機構、農業專家或技術人員參與賠案的處理,包括現場查勘、災因鑑定、損失確定等專案,為理賠提供專業技術支援。聘請農業專家進行損失鑑定的,應出具詳細的鑑定報告,說明鑑定的時間、地點、過程、依據和結論,由專家本人在鑑定報告上簽字,並在賠案中附專家資質證明。

五、理賠簽字確認。集體組織投保的業務,應由保險機構根據公示反饋結果製作分戶理賠清單,由被保險人或其直系親屬對理賠清單有關內容進行確認,並在理賠清單上簽字確認,或通過其他與被保險人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方式,如授權委託等方式由他人簽字確認。由被保險人的直系親屬簽字確認的,應簽署實際簽字人姓名,同時註明其與被保險人的關係(父母、子女、配偶等);授權委託他人簽字確認的,應出具授權委託書面證明,或擷取簡訊、微信、郵件授權委託資訊截圖作為佐證。不得模仿他人簽字,禁止保險機構人員代簽字。

 

章  賠付方式

農業保險賠款一律採取轉賬方式直接支付到被保險人銀行賬戶(卡)或農戶一卡(折)通財政涉農補貼賬戶。

領款人與承保清單錄入的分戶被保險人不一致的,應逐一說明情況。嚴禁通過虛假賠案、虛列費用、擴大損失等方式返還代繳保費或騙取財政補貼資金,嚴禁任何形式的截留、挪用農業保險賠款的行為。嚴禁將賠款轉入鄉鎮政府、村委會等指定的賬戶、保險機構員工個人賬戶或部分被保險人賬戶後由其代發。

對於被保險人為專業合作社的,應認真調查其實際組織運作情況,按照投保時合作社性質確定支付清單,其中有分戶清單的要直接支付到具體農戶。

 

章  理賠公示

一、公示形式。對集體投保的業務,保險機構應將應將查勘定損結果和理賠結果製作成理賠明細,在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對並蓋章確認後,選擇鄉鎮和村委會較為明顯的公共區域張貼公示並公示3天,也可通過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簡訊、微信、地方報紙等方式公示。如有被保險人對查勘定損結果、理賠結果提出異議,應進行調查核實,並將核實結果告知被保險人;經核查情況屬實的,應據實對理賠結果進行調整。

二、公示內容。保險機構應將查勘定損結果和理賠結果製作成理賠明細,公示內容應包括被保險人姓名、保險標的、標的地址、投保數量、出險日期、出險原因、損失數量、損失程度、賠款金額、一卡通號(卡號倒數5-10位用*代替)等資訊。

三、公示資料留存。協保員或保險機構人員應將公示情況通過拍照進行留存,並將電子照片與理賠資料一併歸檔。公示照片必須能夠反映公示內容、時間、地點。通過網際網路、微信平臺、簡訊進行公示的,擷取公示介面留存歸檔。


第七章 保險賠付標準

、水稻、水稻制種、玉米、花生、馬鈴薯、甘蔗、嶺南水果、花卉苗木(現場定損模式)

)保險責任。

在保險期間內,由於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內澇、風災、雹災、凍災、雷擊、地震、泥石流、突發性滑坡、爆炸、崖崩、火災、旱災、病蟲草鼠害、建築物倒塌、空中執行物體墜落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且損失率達到20%(含)以上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政策性種植險不得設定絕對免賠條款。花卉苗木增加霾、低溫,不含病蟲草鼠害,嶺南水果不含黃龍病。

)賠償處理。

1.保險標的損失率在80%以下(不含)時,保險人按照以下方式計算賠償:

賠償金額=保險標的不同生長期每畝賠償計算標準×損失率×受損面積

盆栽以盆為核算單位,計算公式為:賠償金額=單位保險金額×植株損失的盆栽數量×損失程度×賠償比例

2.保險標的的損失率在80%以上(含)時,視為全部損失,保險人按照以下方式計算賠償:

賠償金額=保險標的不同生長期每畝賠償計算標準×受損面積

3.損失率=單位面積平均植株損失數量/單位面積平均植株數量損失率=平均單位面積損失產量/平均單位面積標準產量

4.平均單位面積標準產量按照保險標的所在縣前三年該作物單位面積平均產量確定。

5.在發生損失後難以立即確定損失的情況下,實行兩次定損,第一次定損先將災情和初步定損結果記錄在案,經一定時間觀察期後二次定損,以確定損失程度。

6.保險標的不同生長期每畝賠償計算標準。

(1)水稻、水稻(制種)不同生長期每畝賠償計算標準

不同生長期

每畝賠償計算標準

移栽成活—分孽期

每畝保險金額×50%

拔節期—抽穗期

每畝保險金額×75%

揚花灌漿期—成熟期

每畝保險金額×100%

(2)玉米不同生長期的最高賠償標準

生長期

每畝最高賠償標準

苗期

每畝保險金額×45%

拔節期

每畝保險金額×65%

抽穗期

每畝保險金額×85%

成熟期

每畝保險金額×100%

(3)花生不同生長期的最高賠償標準

生長期

每畝最高賠償標準

苗期

每畝保險金額×35%

開花下針期

每畝保險金額×55%

結莢期

每畝保險金額×75%

成熟期

每畝保險金額×100%

(4)馬鈴薯不同生長期的最高賠償標準

生長期

每畝最高賠償標準

苗齊期

每畝保險金額×20%

幼苗期

每畝保險金額×35%

發棵期

每畝保險金額×55%

結薯期

每畝保險金額×75%

成熟期

每畝保險金額×100%

(5)甘蔗不同生長時期最高賠償標準

生長時期

每畝最高賠償標準

5月31日前

每畝保險金額×35%

6月1日至6月30日

每畝保險金額×45%

7月1日至7月31日

每畝保險金額×55%

8月1日至8月31日

每畝保險金額×75%

9月1日至10月31日

每畝保險金額×90%

11月1日至11月25日

每畝保險金額×100%

11月25日以後

每畝保險金額×65%

6)嶺南水果(含大棚、露地種植)

1果樹不同損失程度賠償標準

果樹損失程度

每株賠償比例

果樹整株死亡

每株保險金額的100%

果樹在第二級分枝以下(含)主幹折斷的

每株保險金額的80%

果樹在第二級分枝以上主幹折斷或主枝條折斷數在1/2以上(含)的

每株保險金額的50%

果樹主幹嚴重倒伏[主幹與地面夾角小於35度(含)]的

每株保險金額的40%

多年生果樹的不同生長期賠償比例均為100%,香蕉等一年生果樹按不同生長期賠償標準按下表計算:

生育階段

苗期

營養生長期

孕蕾期

果實發育成熟期

參考生育特徵

從離地50釐米起至抽出大葉之前

從開始抽出大葉至發芽之前

花芽分化至抽蕾

雌雄花分化完成至果實即將成熟

賠償比例

40%

60%

80%

100%

2果實不同損失程度賠償標準

生長期

每畝最高賠償比例

座果期以前(含)

每畝保險金額的50%

座果期至黃熟期(含)

每畝保險金額的80%

黃熟期以後

每畝保險金額的100%

其他水果的賠付標準參照執行,各區可根據實際細化賠付標準。

(7)花卉苗木

保險中的盆栽發生責任範圍內的損失,以盆為核算單位,保險中鮮切花卉、苗木發生責任範圍內的損失,以畝為核算單位

種類

生長週期

描述

賠償比例

鮮切花卉

第一階段

從破土而出到3-4片真葉(小苗期)的時期(含)

30%

第二階段

從小苗期(不含)結束後至出現花蕾(花芽)的時期(含)

60%

第三階段

花芽(不含)開始生長髮育、進行授粉,直至凋零的時期(含)

100%

第四階段(只適用於多年生花卉)

花開始凋零至再次出現花蕾的時期

30%

苗木

苗期

自苗木成活開始,到苗木的高生長量大幅度上升時(含)為止

50%

速生期

從苗木高生長量大幅度上升時(不含)開始,到高生長大幅度下降時(含)為止

70%

收穫期

從苗木高生長量大幅度下降時(不含)開始,到苗木直徑和根系生長停止時(含)為止

100%

木質化期

苗木開始出圃

80%

盆栽

定苗

從育苗到定植期(含)

50%

定苗後

定植期以後

100%

注:盆栽中穴盤培養時期的生長週期按定苗後。

二、蔬菜種植氣象指數(天氣指數定損模式

理賠時每年每畝最高賠款金額不超過每畝保險金額。理賠頻率與市氣象部門相關氣象證明或報告的釋出頻率保持一致。當氣象條件(具體以市氣象部門釋出的保單約定氣象測報站實測資料為準)滿足以下保險理賠觸發值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約定支付賠款:

1、日降雨量

根據市氣象部門提供的保險標的所在地實際日累計降雨量的相關證明,每日計算時間為晚8點至第二日晚8點,保險公司按以下公式進行賠償:

總賠付金額=投保面積×每畝賠償金額(見下表)

實際日降雨量

每畝賠償金額

100mm(含)至150mm(不含)

100+(實際日降雨量-100)×0.5

150mm(含)至200mm(不含)

100+(實際日降雨量-100)×0.75

200mm

100+(實際日降雨量-100)×1

注:(1)蔬菜保險期間內發生多次因降雨量達到觸發條件的保險事故,每發生一次,保險公司按照約定理賠一次。

(2)假設某日的日降雨量達到了120mm,則每畝蔬菜可獲得賠款為:100+(120-100)×0.5=110元。假設某日的日降雨量達到175mm,則每畝蔬菜可獲得賠款為:100+(170-100)×0.75=152.5元。假設某日的日降雨量達到220mm,則每畝蔬菜可獲得賠款為:100+(220-100)×1=220元。

2、風力指數

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保險標的所在地發生7級及以上暴風的相關證明或報告,保險公司按以下公式進行賠償:

總賠付金額=投保面積×每畝賠償金額(見下表)

風力指數

(日最大風速)

7級

8級

9級及以上

每畝賠償金額

100元

200元

400元

注:(1)蔬菜保險期間內發生多次因日最大風速達到觸發條件的保險事故,每發生一次,保險公司按照約定理賠一次。日最大風速是指在一天給定時段內的10分鐘平均風速的最大值,是一個平均值。

(2)假設保險期間內遭遇一次7級風,則每畝蔬菜可獲得賠款為100元,以此類推。

三、能繁母豬、 生豬(含仔豬、 育肥豬)

1.發生條款列明的保險責任事故(撲殺事故除外),賠償金額計算如下:

母豬賠償金額=死亡數量×每頭保險金額

生豬賠償金額=死亡數量×每頭賠付金額

2.發生條款列明的撲殺事故,賠償金額計算如下:

母豬賠償金額=死亡數量×(每頭保險金額-每頭政府撲殺專項補貼金額)

生豬賠償金額=死亡數量×(每頭應賠付金額-每頭政府撲殺專項補貼金額)

3.生豬賠付金額確定標準,可採用重量標準,也可採用體長標準,投保時約定。體長是從兩耳根連線的中點起,沿背中線至屁股的長度。

 

仔豬每頭賠付金額

育肥豬每頭賠付金額

重量

(公斤)

2.5(含)-

10(含)

10-20

(含)

20-40

(含)

40-60

(含)

60-80

(含)

80(不含)以上

體長

(釐米)

30-55

55-80

80-100

100-110

110-125

>125

賠付金額

(元)

50%

100%

45%

65%

85%

100%

四、家禽(肉雞、 肉鴨、蛋雞)

1.發生條款列明的保險責任事故:

不同養殖階段賠償金額=每隻保險金額×不同養殖階段賠償比例×對應死亡數量

總賠償金額為各個養殖階段賠償金額之和。

2.發生條款列明的撲殺事故:

不同養殖階段賠償金額=(每隻保險金額×不同養殖階段賠償比例-每隻家禽政府撲殺專項補貼金額)×對應死亡數量

總賠償金額為各個養殖階段賠償金額之和。

3.保險家禽不同養殖階段賠償標準。

(1)肉雞不同養殖階段賠償比例表

飼養日齡(天)

8-14

15-21

22-28

29-35

36-42

43-49

50-56

57-74

75-90

90以上

賠償金額(元)

6

9

12

15

18

21

24

27

28.5

30

(2)蛋雞不同養殖階段賠償比例表

育成階段:飼養日齡45天—140天

不同飼養天數賠償比例=飼養日齡/140

產蛋階段:賠償比例見下表

養殖

階段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第三階段

第四階段

第五階段

第六階段

第七階段

第八階段

第九階段

飼養

日齡(天)

141-

170日齡

171-

200日齡

201-

230日齡

231-

260日齡

261-

290日齡

291-

350日齡

351

-410日齡

411

-470日齡

471日齡以上

賠償

比例

100%

95%

90%

85%

80%

70%

60%

50%

40%

(3)肉鴨不同養殖階段賠償比例表

養殖階段

第一

階段

第二

階段

第三

階段

第四

階段

第五

階段

飼養日齡(天)

11-20日齡

21-30日齡

31-40日齡

41-50日齡

51日齡

以上

賠付比例

20%

40%

60%

80%

100%

、家禽批發價格險

在保險期間內,由於重大疫情(人或家禽疫情)因素引發肉雞市場批發價格異常波動造成保險肉雞的價格損失,且月度批發價格較前三年全省(全市)肉雞平均市場批發價格下跌達到30%以上(含),保險人按照附加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前三年肉雞平均市場批發價格資料、每月肉雞平均市場批發價格資料,由省級物價主管部門根據批發市場歷史資料確定並向社會公佈。投保時需要明確約定評價標準是省級資料。

    已經發生重大疫情引發肉雞市場批發價格異常波動,造成月度批發價格較前三年全省(全市)肉雞平均市場批發價格下跌已經達到20%以上(含),保險人可不接受投保。

賠償金額=達到出欄條件而未能銷售出去的存欄保險肉雞數量×每隻保險金額

、奶牛

1.發生條款列明的保險事故,賠償金額計算如下:

賠償金額=死亡數量×每頭保險金額

2.發生條款列明的撲殺事故,賠償金額計算如下:

賠償金額=死亡數量×(每頭保險金額-每頭政府撲殺專項補貼金額)

七、淡水水產養殖

保險水產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分別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


    1.發生方案所述保險責任第134條約定的死亡損失,均按照“見屍理賠”、“數數量、稱重量”的原則,按以下

 

方式計算賠償:賠償金額=(保險水產損失數量×每尾保險水產種苗成本+保險水產損失總屍重×單位重量水產養殖

 

費用成本)×(1-絕對免賠率)。


    2.發生前述保險責任第2條約定的逃逸損失,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賠償金額=潰坎、漫坎池塘內保險水產的保險金額

 

×(出險時保險水產已養殖天數/保險責任期間)×保險水產損失程度×(1-絕對免賠率)。

保險期間可多次賠付,賠付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死亡率的計算同時扣除已死亡部分。理賠不再設定絕對免賠條款

八、大棚設施。

保險大棚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按照保險大棚棚架、棚內裝置和棚上覆蓋物各項分別計算賠償金額。

保險大棚棚架賠償金額=每畝保險金額×棚架受損面積×棚架受損程度

保險大棚棚內裝置賠償金額=每畝保險金額×棚架受損面積×棚架受損程度

保險大棚棚膜賠償金額=每畝保險金額×棚膜受損面積×棚膜受損程度

總賠償金額=棚架賠償金額+棚內裝置賠償金額+棚膜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