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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泗縣城市更新行動實施方案(討論稿)》意見的通知

徵求《泗縣城市更新行動實施方案(討論稿)》意見的通知

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

徵求《泗縣城市更新行動實施方案

(討論稿)》意見的通知

 

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泗城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縣城市更新行動相關工作,根據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人安排,現將《泗縣城市更新行動實施方案(討論稿)》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職責實際,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建議,務必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審籤並加蓋公章後(無意見零報告),於34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反饋至縣住建局辦公室。

聯絡人:郭 偉,聯絡電話:7022863,郵箱:

 

附件:《泗縣城市更新行動實施方案(討論稿)》

 

 

202132


泗縣城市更新行動實施方案(討論稿)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工作部署,根據住建部、省住建廳關於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相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按照“體檢先行、示範引路、統籌推進”的基本思路,以城市體檢為切入口,以加快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為契機,深化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著力解決“城市病”等突出問題,改善人居環境、補齊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品質、推動城市結構調整優化,提高城市治理水平,進一步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和公共活動空間,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加快建設宜居、綠色、韌性、智慧、人文城市,讓廣大居民城市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基本原則

以城市更新專項規劃為引領,以專案推進為抓手,開展層次豐富、內容多樣的生態修復和城市修補工作,系統治理“城市病”,補齊城市短板,優化空間佈局,提升生態環境,彰顯城市特色,形成一批優秀的示範專案,先行先試城市更新適宜技術,建立推動城市更新長效機制,確保到2023年城市更新取得明顯成效。

(一)以人為本,尊重民意。從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問題出發,順應群眾期盼,解決群眾需求。切實改善居住條件,完善公共服務配套,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質。

(二)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遵循城市發展內在規律,統籌把控城市更新工作方向,注重激發市場主體投資活力和創新活力,完善對市場運作的政策引導,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三)合力推進,共治共享。各相關部門加強協調合作,鼓勵社會各界人士共同參與,整合資源資金,群策群力,構建“共商共治,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

(四)統籌謀劃,持續更新。注重城市更新工作的綜合性、系統性和整體性,以“提升城市品質、改善人居環境、彰顯水韻泗州”的城市特色為目標,針對泗縣生態保護、公共服務與市政設施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和不足,綜合分析城市問題,統籌謀劃,合理確定更新重點和要求,科學制定城市更新規劃和片區策劃,加強各專項規劃的協調銜接,注重推動區域連片改造,形成示範效應。將北部新城作為城市更新綜合示範區;二環路以內作為生態修復示範區;古汴河、石樑河沿岸作為城市修補示範區。採取點線面結合的形式,針對重點區域、重點地段集中推進各項更新試點專案。發揮規劃統籌引領作用,在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上堅持有機更新。

(五)保護文脈,修復生態。注重城市文脈傳承,注重城市肌理延續,注重保護隋唐大運河文化、皖東北革命文化、泗州戲發源地國家非物質文化、楚漢之爭古戰場文化、夏丘文化等特有的城市歷史文化資源,防止城市記憶消失和“千城一面”。在城市更新中落實海綿城市、綜合管廊建設要求,更新管線管網,補齊城市生態短板,有序實施生態修復。

(六)盤活資源,促進轉型。注重整合創新要素,優化資源配置;啟用閒置存量資產,促進新片區內經濟要素集聚,激發產業活力,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三、目標任務

(一)強化城市體檢。全面開展城市體檢,建立完善體檢評估標準和機制。各職能部門以問題為導向,重點對城區供水、老舊小區、黑臭水體、老城區道路、綠化亮化、門頭店招、標識標牌、防洪排澇設施、無障礙設施、城區河道、地下管網、保障性住房、老舊廠房、教育設施、文體設施、杆線等進行體檢,系統性推進城市更新。各職能部門針對體檢出的問題,結合實際,確定具體實施的城市更新專案,逐年進行更新改造。

(二)完善城市空間結構。以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為契機,在編制實施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過程中,組織編制《泗縣城市更新專項規劃》,確定城市更新改造目標、時序和實施單元,明確近中遠期目標,構建協調發展的城鎮格局,落實重大區域發展戰略,促進國土空間均衡開發。推進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共建共享,建立功能完善、銜接緊密的城市綜合交通等現代設施網路體系,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制定更新強度、空間管控、生態和文化保護、風貌特色營造、綜合開發、公共設施完善等規劃原則和控規指標,做到城市總體規劃、國土空間規劃與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有機銜接,有效指導城市更新規範實施。

(三)實施城市生態修復和功能完善工程。堅持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剛性約束條件,以建設美好人居環境為目標,加強綠色生態網路建設,完善提升城區“五河五溝”等區域水環境,加快實施城區水系貫通和水系重構,建設新汴河、新濉河、石樑河等城市濱水景觀帶,不斷豐富城市水生態、水文化、水環境,建設科學完備的城市水系統。實施G343(新汴河至汴河大道)綠化、皖東北革命紀念館、泗縣隋唐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安徽大運河考古工作站等專案建設,補足城市基礎設施短板,加強各類生活服務設施建設,增加公共活動空間,推動發展城市新業態,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打響“水韻泗州、運河名城”城市名片。

(四)加強居住社群建設。開展完整居住社群設施補短板行動,因地制宜對居住社群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進行建設和改造。推動物業服務企業大力發展線上線下社群服務業,滿足居民多樣化需求。建立黨委領導、政府組織、業主參與、企業服務的居住社群治理機制,推動城市管理進社群,提高物業管理覆蓋率,發揮居民群眾主體作用,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園。大力推進“智慧平安社群”建設,力爭2025年底實現“智慧平安社群”全履蓋,推動形成資料智慧採集、管理高效有序、防範智慧有力的現代社群警務新模式,不斷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合理規劃路網架構,統籌推動立體交通和靜態交通建設,把交通作為基礎設施建設的重中之重,努力形成縣城內微迴圈、城郊中迴圈、區域大迴圈的交通格局。加快新城區路網建設,改造提升老城區路網,打通斷頭路,實施“五網同步”。完成北部新城路網二期、城北新區路網、高鐵新區、機場連線線道,推進大外環道路建設,拉伸城市框架。加大老舊街巷整治力度,努力構建“窄馬路、密路網”交通體系。完成城區老舊小區改造紅線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改造專案。推進城市慢行交通系統建設,打造市民休閒活動場所。同時,依託道路建設,擴大水、電、氣等城市基礎設施覆蓋範圍。

(六)實施城鎮老舊小區、棚戶區改造、城市危舊廠房改造。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進一步摸清底數,在保障基礎類改造“應改盡改”的前提下,大力推進完善類和提升類改造。深入挖掘小區、片區內空間資源,整合周邊零星碎片化土地,利用包括原單位的空置房屋在內的各種社會資源,在老舊小區內及周邊健全社群養老、托幼、醫療、停車場、體育健身、文化、應急救援站等公共服務設施,周界防護等智慧感知設施,完善家政、助餐、便民市場、便利店等社會服務設施。2021年改造城鎮老舊小區18個以上;到2022年年底前,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舊小區做到應改盡改;力爭到2023年基本完成現有城鎮棚戶區、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到2024年年底前,力爭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舊小區改造任務,形成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制度框架、政策措施和工作機制。

穩步推進城鎮棚戶區改造,依託國家重大建設專案庫儲備棚戶區改造專案,完成續建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建設1萬套以上。實物與租賃補貼並舉,逐步加大租賃補貼發放力度,不斷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分類推進城市危房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加強城市老舊廠房改造利用,整合聚集創新要素,促進產業優化升級。對泗城鎮、開發區轄區內老舊廠房的本底情況展開摸排調查,掌握老舊廠房用地型別、產權歸屬等資訊,對可納入城市更新工作範圍的老舊廠房數量進行統計,明確老舊廠房的改造範圍。

(七)增強城市防洪排澇能力。堅持系統思維、整體推進、綜合治理,爭取“十四五”期末城市內澇治理取得明顯成效。加快推進控源截汙、內源治理、生態修復、補水活水、長效管理工程實施,深化“汙水”專項治理,推進城市汙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和城市中水利用工程。持續開展雨汙水管網排查和檢測,全面推進城市市政雨汙錯接混接點治理、破舊管網修復改造和雨汙分流改造。加強城市水環境綜合治理,加快推進控源截汙、內源治理、生態修復、補水活水、長效管理工程實施,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果,建立健全長效管護機制,防止水體水質反彈,重點加強高鐵片區、石龍湖片區、開發區片區、彩虹大道周邊片區、大周、網周片區黑臭水體治理。開展縣城建成區排水防澇能力評估,修編排水防澇設施建設系統化方案,有序推進城市排水防澇設施改造建設和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加快城市易澇點治理,新建、修復城市排水管網、排水泵站、老城區雨汙水管網,整治、連通城區水系河道,改善城市道路排水設施,提高雨水就地消納利用水平,著力構建“源頭減排、雨水蓄排、排澇除險”的縣城排水防澇體系,徹底解決“城市看海”,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八)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實施強縣工程,大力推動縣城提質增效,加強縣城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改善縣城人居環境,提高縣城承載能力,更好吸納農業轉移人口。建立健全以縣為單元統籌城鄉的發展體系、服務體系、治理體系,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統籌佈局縣城、中心鎮、行政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立政府、社會、村民共建共治共享機制。

四、職責分工

(一)縣住建局:負責核發城市更新專案施工許可;城市更新專案施工安全、消防審查、消防驗收、竣工驗收等工作;對城市更新專案的綠色建築、建築廢棄物綜合利用、裝配式建築等提出要求。實施老舊小區房屋安全管理與維護、海綿化改造、養老設施完善、電梯加裝、公共空間微更新、市政設施更新與維護等,重點推進示範社群建設,建成一批社群服務完善的示範社群。

(二)縣發改委:負責全縣產業發展政策和產業規劃與城市更新工作的對接;負責城市更新專案的立項或備案。

(三)縣城管局:負責結合城市更新專案及其周邊的環衛設施現狀提出包括設施型別、建設規模、實施時序等內容的建設需求;對城市綠化等方面提出意見。對老城區道路、管網、停車位、無障礙設施、充電樁、綠化亮化、門頭店招、標識標牌、防洪排澇等進行改造,推進道路建設與城市更新協同發展,推動地上地下聯動,形成城區空間組團式發展。以城市幹道綜合整治為抓手,綜合運用“城市雙修”“海綿城市”等理念,更新城市傢俱、修補城市功能、治理城市內澇、緩解城市擁堵、修復城市生態。

(四)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開展城市更新專案土地權屬及徵地補償情況核查、與周邊片區的規劃銜接等工作,配合處理城市更新專案歷史遺留問題;協助核查更新單元範圍內是否涉及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壓覆持採礦許可證和礦泉水採礦點、林地等情況,負責對城區地下管網進行全面體檢,並提出整治意見。

(五)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城市更新專案中涉及環境保護事項的審批及監管;對城市更新專案是否需要開展土壤環境調查出具書面稽核意見,對需要開展土壤環境調查、風險評估或管控、治理修復等相關工作的專案進行指導,並協調對接市生態環境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六)縣財政局:負責對縣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縣屬國有企業資產、集體資產參與城市更新提出意見;負責根據集體資產管理等相關政策規定,辦理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集體資產參與城市更新、城中村更新專案合作方選定等重大事項備案。負責全縣金融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與城市更新工作的對接;積極籌措資金,保障城市更新專案納入地方財政投入;涉及本部門作為城市更新專案產業主辦部門的,負責開展產業匯入、產業監管協議簽訂等工作。

(七)縣教體局:負責結合全縣教育設施現狀提出包括辦學規模、建設規模、實施時序等內容的教育設施建設需求;負責城市更新專案配建學校的立項,並按政府規劃推動學校建設。

(八)縣文旅局:負責結合全縣文體設施現狀提出包括建設需求、建設規模、實施時序等內容的文體設施建設需求;負責對城市更新專案是否涉及文物保護提出意見,並對文物保護方案進行審批;涉及本部門作為城市更新專案產業主辦部門的,負責開展產業匯入、產業監管協議簽訂等工作。

(九)縣水利局:負責結合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提出意見;負責城市更新專案涉及水務事項的審批及監管,對城區內河道進行疏浚、治理。

(十)縣房屋徵收中心:負責城市更新專案建築物拆除備案工作,以及對已備案的拆除工程進行監督管理。對更新單元範圍內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包括歷史遺留違法建築)行為的認定和處理;負責城市更新專案規劃驗收後的巡查和管理工作。

(十一)縣衛健委:負責結合全縣醫療衛生配套現狀提出包括設施型別、建設規模、實施時序等內容的醫療設施建設需求。

(十二)縣經信局:負責工業和資訊化領域發展戰略及規劃與城市更新工作的對接;涉及本部門作為城市更新專案產業主辦部門的,負責開展產業匯入、產業監管協議簽訂等工作。

(十三)縣房管中心:負責根據政府公共服務設施的佈局、配置、產權情況及服務需求,提出政府公共服務設施的配建型別、規劃標準以及監管要求;負責對配套物業、政府產業用房及其他公共配套設施的物業型別、面積指標、空間位置等予以稽核,並進行產權接收和後續管理等工作。

(十四)縣民政局:負責對縣城社會福利設施現狀提出包括設施型別、建設規模、實施時序等內容的建設需求。

(十五)縣公安局:負責結合城區派出所營房及社群警務室現狀提出包括設施型別、建設規模、實施時序等內容的建設需求;統籌協調城市更新單元交通標識標牌等交通設施建設。

(十六)縣交運局:負責稽核城市更新專案《交通影響評價專題研究》,核查城市更新單元交通規劃、交通設施配建等情況;統籌協調城市更新專案中交通設施的接收和後續管理等工作。

(十七)縣司法局:負責城市更新重大行政決策、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對城市更新工作中出現的重大疑難複雜法律問題的論證工作予以協助。

(十八)供水、供電、郵政、電信、聯通、移動等單位:負責按照各自職能、業務範圍,編制本區域城市更新規劃,並按規劃抓好杆線整治等。

(十九)泗城鎮、開發區:負責辦理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集體資產參與城市更新、城中村更新專案合作方選定等重大事項的審查備案工作;負責對老舊廠房進行改造;協助開展城市更新專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城市更新工作的投訴及信訪維穩工作,維護轄區城市更新工作的正常秩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泗縣爭創安徽省城市更新示範縣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城市更新工作。實行聯席會議制度,縣住建局作為城市更新工作的牽頭單位,定期召整合員單位召開聯席會議,統籌推進城市更新專案,開展專題協調,及時向縣政府上報專案推進情況。

(二)加強資金保障。堅持市場主導作用,充分調動企業和居民的積極性,同時鼓勵國家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參與,廣泛匯聚社會力量參與城市更新改造專案;充分利用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等政策性資金,探索通過專項債等方式將更多的國家政策性貸款用於城市更新專案;創新融資渠道和方式,引導金融機構根據改造專案的具體情況,探索貸款投放和擔保新模式,創新信貸金融產品,優先保障符合條件更新改造專案的信貸資金需求;鼓勵採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專案建設模式(PPP)推進城市更新專案實施。鼓勵企業通過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委託代建等多種方式參與更新改造。

(三)加強專案統籌。全面做好全縣城市更新專案的摸底與儲備工作,構建城市更新專案資訊庫;加大城市更新專案統籌工作,按照“點線連線、成片建設、分步實施”的原則推進專案建設,充分考慮不同型別專案的特點聯動開發,以片區為單元策劃更新專案。合理配套市政基礎設施,完善城市片區功能,形成整體連片的城市空間更新改造;以城市更新改造為統領,整合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城市棚戶區改造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專案;在城市更新中,充分引入海綿城市、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等城市建設理念,實現城市空間、城市功能、城市發展理念的全方位更新。

(四)加強宣傳引導。加大對國家城市更新有關政策的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推動城市更新工作,鼓勵公眾參與,廣泛收集民生訴求和建議,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增強群眾的參與感、獲得感、幸福感;創新宣傳模式,採用“網際網路+”、互動式、體驗式等多種宣傳方式,形成群眾廣泛參與、支援城市更新工作的局面。

 

附件:泗縣爭創安徽省城市更新示範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泗縣爭創安徽省城市更新示範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長:張志強 市委常委、縣委書記

王法立 市政協副主席、縣長

常務副組長:薛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長:許乃秀 副縣長

    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傑 縣政協副主席、縣發展改革委(糧食和物質儲備局)主任(局長)

      員:祖   縣委辦公室主任

樊真甫 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王廣亞 縣政府黨組成員、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胡居虎 縣住建局(人防辦)局長(主任)

馬士強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局)局長

蔡晨光 縣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管局)局長

韓修華  縣城管局局長

韓光鋒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縣民政局局長

周豔軍 縣生態環境分局副局長

劉立春 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縣水利局局長

孫志遠 縣教體局局長

  縣司法局局長

褚衛東 縣經信局局長

胡正民 縣文旅局局長

覃蘭芳 縣衛健委主任

  縣審計局局長

張曉亮 縣統計局局長

    縣房管中心主任

    縣房屋徵收中心主任

胡建勝 縣供電公司總經理

吳權先  縣電信公司總經理

    縣移動公司總經理

    縣聯通公司總經理

    泗城鎮黨委書記

鳳賢剛  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副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胡居虎兼任辦公室主任,吳鵬任辦公室副主任。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職能分工,切實做好城市更新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建立聯絡員制度,各成員單位分別確定一名聯絡員,具體負責城市更新工作的聯絡和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