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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施工安全環保月活動實施方案

2021年全市施工安全環保月活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深入打好汙染防治防治攻堅戰2021年行動計劃》(京政辦發〔2021〕3號)工作要求,堅決做好我市建設工程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強化各單位揚塵治理主體責任,加大聯合執法檢查力度,提升施工現場綠色施工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深化“一微克”行動,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標準不降,嚴防汙染反彈,促進各類施工工地揚塵治理持續向好,推進本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使人民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持續增強。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全市施工安全環保月”活動,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嚴格施工現場揚塵治理監督管理責任,加強施工揚塵監督執法檢查,督促工程各單位嚴格落實施工揚塵治理主體責任,持續強化全市施工現場揚塵管控工作力度,採取有效措施提升全市施工現場揚塵治理精細化管控水平。 

三、開展時間及範圍

自2021年4月1日開始至4月30日結束。

檢查範圍包括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所有在施工程專案,其中規模以下工地、中央機關、軍隊在京和保密工程全部納入檢查範圍

四、組織機構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聯合市城管執法局,各區住建部門、城管執法部門、各街鄉鎮政府成立“全市施工安全環保月”活動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工作開展

組    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丁勝

成員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安全管理處

          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揚塵治理事務中心)

          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

各區城管執法局

          各街鄉鎮人民政府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安全管理處負責統籌協調,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揚塵治理事務中心)負責通過遠端視訊監控巡查和現場檢查依法對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進行抽查,重點抽查小型工地,土方工程和裝修工程。各區住建部門聯合屬地城管執法部門和各街鄉鎮執法力量對規模以下工地開展全覆蓋檢查。

五、檢查內容和標準

(一) 施工現場揚塵治理落實情況

1.制定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工作方案,建立揚塵治理機構,明確責任部門和人員。在施工人員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中增加綠色施工規程關於揚塵汙染防治的內容,將施工揚塵汙染防治措施要求傳達到一線施工人員。

2. 施工現場應按照相關要求設定圍擋,施工圍擋設定高度一般不低於2.5米,並進行正常維護,確保結構牢固可靠,外觀整潔美觀,無破損、汙漬和非法小廣告等。(線性道路綠化等不具備條件的工程除外)

3.施工現場出入口應設定車輛沖洗設施,洗車池應設定沉澱池,車輛出場時必須將車輪、車身清理乾淨。土石方施工階段,施工現場主要出入口必須安裝高效洗輪機。因出入口場地狹小無法安裝高效洗輪機的,應設定車輛沖洗設施。

4.對工程出入口兩側各100米路面實行“三包”(包乾淨、包秩序、包美化),專人進行清掃和灑水降塵,不得有泥土和建築垃圾;確保“揚塵不出院、路面不見土、車輛不帶泥、周邊不起塵”。

5.施工現場應按照《施工工地揚塵視訊監控和資料傳輸技術規範》(DB11/T 1708-2019)要求安裝遠端視訊監控裝置(保密工程等特殊原因的除外)。

6.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出入口公示施工現場負責人、環保監督員、揚塵汙染控制措施、舉報電話等資訊。

7.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和模板存放、料具碼放等場地應根據用途進行硬化,其他場地應進行覆蓋、固化或者綠化;土方應當集中堆放並採取覆蓋或固化等措施。建設單位應當對暫不開發的空地進行綠化、覆蓋或固化。拆除工程完成後,應將現場清理乾淨,裸露的場地應採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防揚塵措施。

8.施工現場主要道路應採取噴淋、噴霧或灑水等降塵措施。施工單位每天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進行清掃灑水;土方施工、乾燥天氣、空氣重汙染、風力四級以上等天氣條件下,應適當增加灑水次數。

9.風力四級以上(含四級),不得進行土方運輸、土方開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以及其他可能產生揚塵汙染的施工作業,並應採取必要的灑水降塵措施。

10.施工現場細散顆粒材料、易揚塵材料的堆放、儲存、運輸應封閉或有覆蓋措施。

11.施工現場易產生揚塵的施工機械應採取降塵防塵措施。

12.施工現場按要求使用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

13.土方工程、拆除工程應配備霧炮降塵裝置或安裝噴淋(霧)系統。施工作業時應同時進行噴霧噴淋降塵。拆除廢棄物粉碎設施應滿足環保要求具有除塵等功能。

14.按照北京市空氣重汙染應急預案相關工作要求,空氣重汙染達到相應預警級別採取停止土石方、護坡噴漿等施工作業及建築拆除作業。

15.施工現場必須設定封閉式垃圾站,建築垃圾、生活垃圾應分類存放,運輸應符合相關規定。

16.施工單位應按照規定及時清運建築垃圾,在施工現場暫存的建築垃圾,應當採取封閉存放、全覆蓋等措施。建築物、構築物內建築垃圾的清運,應當採取密閉運輸,嚴禁凌空拋灑。

(二)施工現場建築垃圾源頭治理落實情況

1.新開工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必須安裝渣土運輸車輛車牌識別與洗輪機監測功能視訊監控裝置。

2.應當在施工前到屬地城市管理部門辦理《建築垃圾消納許可證》,施工中及時進行續期。

3.應當選擇具有運輸資質的運輸企業,運輸車輛應取得準運證。

4.應當選擇取得建築垃圾消納場所設定許可的建築垃圾消納場或者在城市管理部門登記的綜合利用點。

5.分別與運輸企業和消納單位簽訂建築垃圾運輸合同和處置合同。

6.施工單位應嚴格落實建築垃圾運輸車輛“進門查證、出門查車”管理制度,在建築垃圾、土方清運和土方回填階段,工程專案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門口設立檢查點,安排專人對進出施工現場的運輸車輛進行檢查,建立運輸車輛檢查臺賬並填寫完整。

7.制定完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制度,落實專(兼)職人員管理,更新完善現場內垃圾收集容器和相關設施裝置。

8.遵循“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的原則,與收運單位做好交接、登記和統計工作。要在做好分類投放收集貯存的基礎上,積極協調和督促收運單位及時收取相應品類垃圾,特別是廚餘垃圾,要做到“日產日清”。

(三)施工現場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情況

1.各工程要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臺賬,內容包括機械種類、型號、排放標準、進出場時間等內容。

2.嚴格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京政發〔2019〕10號)和《北京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汙染防治條例》規定,使用經編碼登記且符合排放要求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四)施工現場空氣重汙染和極端天氣減排情況

1.空氣汙染預警應急應對工作部署傳達情況。

2.施工現場空氣重汙染、大風預警、沙塵極端天氣應急預案制定和揚塵治理措施落實檢查情況。

3.當發生空氣重汙染、大風預警、沙塵極端天氣時,施工現場依據《北京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汙染應急預案》《北京市大風天氣預警分級和應急相應措施》《北京市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相關要求,按照預警級別採取相對應的應急應對措施,做好汙染防治、安全生產管理和防災減災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組織開展此次“施工安全環保月”活動,切實將相關工作任務和要求層層傳導到基層。各區住建部門和各集團、總公司主管領導要在4月1日前主持召開動員部署會,專題部署此次活動,親自帶隊開展督導檢查,定期通報工作情況,確保此次活動自上到下形成合力,工作取得實效。

(二)實行分類分級,強化監督執法

各區住建部門、城管執法部門、各街鄉鎮對轄區建設工程進行分類分級,登記上賬,並組織開展檢查工作,各區住建部門重點對5000平米以下的施工工地加大現場檢查頻次。檢查中應統一執法檢查標準,對揚塵治理措施得力取得“綠牌”的工地可適當減少檢查頻次,做到獎懲相結合,防止“一窩蜂”式檢查模式。對視訊巡查和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單位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各集團公司要採取“四不兩直”的方式對本單位在施專案開展全覆蓋檢查,對專項治理工作中未落實的專案及責任人要嚴肅追責。

(三)健全完善聯動工作機制,發揮視訊監控使用效能

健全完善網格化聯動機制、執法閉環機制和督察問責機制。充分運用“街鄉吹哨,部門報到”機制,壓實汙染治理“最後一公里”職責規模以上交通、園林綠化、水務、線性市政等其他行業工程應儘快安裝並接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揚塵視訊監控平臺。各單位應加大視訊非現場檢查頻次,每週確保全部工程覆蓋一遍,本市空氣重汙染期間,揚塵視訊監控須24小時值班巡查。

(四)總結工作成果,按時上報資訊

專項行動期間,各單位要將工作過程形成記錄,對轄區內揚塵治理工作落實不力的專案要建立整改臺賬,加大檢查和幫扶力度,制定可行措施,督促整改。及時總結揚塵治理先進經驗,並加以宣傳和推廣。各區住建部門和各集團、總公司在檢查結束後形成工作總結,於5月6日前報送至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聯絡人:嶽傑;聯絡電話:55597187;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