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勞動合同應具備四要素
權益保障2.11W
一、主體資格合法。勞動者的主體資格合法,指勞動者必須是年滿16週歲、具備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公民。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不能作為主體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文體部門招收16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須經勞動人事部門特批)。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合法,指用人單位須經主管部門批准依法從事生產經營和其他相應的業務,享有法律賦予的用人資格或能力。
二、合同內容合法。主要指勞動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如《勞動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這裡, “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就是法律關於勞動合同試用期的強制性規定。假若某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為十個月,由於違背了上述“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的強制性法律規定,顯然是無效的。
三、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因為違背了當事人的真實意願,所以是無效的。另外,如果有證據證明當事人對合同內容有重大誤解,這樣的勞動合同也應無效。
四、合同訂立的形式合法。《勞動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對於以口頭、錄音、錄影等形式訂立的勞動合同,均無效。
二、合同內容合法。主要指勞動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如《勞動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這裡, “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就是法律關於勞動合同試用期的強制性規定。假若某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為十個月,由於違背了上述“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的強制性法律規定,顯然是無效的。
三、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因為違背了當事人的真實意願,所以是無效的。另外,如果有證據證明當事人對合同內容有重大誤解,這樣的勞動合同也應無效。
四、合同訂立的形式合法。《勞動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對於以口頭、錄音、錄影等形式訂立的勞動合同,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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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保險的主要區別
兩者屬性不同:商業保險是由保險人與投保人共同按照自願原則簽訂合同來實現的,保險業經營者以追求利潤為目的,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社會保險是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的一種,目的是為人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以國家財政支援為後盾,是一種非贏利性質的社會福利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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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解除勞動合同,還是中止勞動合同?
楊先生與某企業簽訂的是無固定期的勞動合同,期間因涉嫌違法犯罪被有關機關收容審查。企業準備將其辭退,楊先生的家屬諮詢了勞動部門後,向企業提出異議。企業人事部門對此感到困惑,員工違法了,還要保持勞動關係嗎?南南告知,出現此類情況並不罕見,法律對此是有規定的,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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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在離職證明上寫明離職原因嗎
    問:公司可以在離職證明上寫明離職原因嗎?    答:勞動部《關於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中規定,用人單位在招用職工時應查驗其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以及其他能證明該職工與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的憑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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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高管”有加班費嗎?
問:我是上海某外企的高階管理人員,月薪18000左右,但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單位業務非常繁忙,為完成工作任務幾乎要天天加班,有時要加班到深夜一兩點鐘,工作實在太累簡直是拿健康換金錢。我曾經幾次暗示單位老總不想加班以及要單位支付加班工資,但都遭拒絕。老總說高工資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