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保險的主要區別
權益保障2.92W
兩者屬性不同:商業保險是由保險人與投保人共同按照自願原則簽訂合同來實現的,保險業經營者以追求利潤為目的,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社會保險是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的一種,目的是為人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以國家財政支援為後盾,是一種非贏利性質的社會福利事業。
保險物件和作用不同:商業保險是指被保險人根據生命不同階段、身體不同部分或根據可能出現的危險進行投保,以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以減輕損失。社會統籌醫療保險主要以勞動者為保險物件,當勞動者因患病就醫而支出醫療費用時,由社會保險部門給予基本補償。
權利與義務對等關係不同:商業保險的權利與義務是建立在合同關係上,只要與保險公司自願簽訂保險合同並按合同規定繳納了保險費,其成員就能獲得相應的保險金給付的請求權,保險金額的多少取決於所繳保險費數額的多少,即保險公司與投保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是一種等價交換的對等關係,表現為多保多收益,少保少收益,不投不保。而社會統籌保險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建立在勞動關係上,只要勞動者履行了為社會勞動的義務,就可以享受社會統籌保險待遇,其繳納保險費用,接受保障,都是由國家立法直接規定的,所領取的保險給付金與所繳納的保險費數額並不成正比例關係。更多表現為低保障廣覆蓋。
兩者的保障程度不同:商業保險的保障範圍由投保人、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協商確定,不同的保險合同項下、不同的險種,被保險人所受的保障範圍和水平是不同的。而社會統籌醫療保險的保障範圍一般由國家事先規定,風險保障範圍比較窄,保障的水平也比較低。這是由它的社會保障性質所決定的。
保險物件和作用不同:商業保險是指被保險人根據生命不同階段、身體不同部分或根據可能出現的危險進行投保,以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以減輕損失。社會統籌醫療保險主要以勞動者為保險物件,當勞動者因患病就醫而支出醫療費用時,由社會保險部門給予基本補償。
權利與義務對等關係不同:商業保險的權利與義務是建立在合同關係上,只要與保險公司自願簽訂保險合同並按合同規定繳納了保險費,其成員就能獲得相應的保險金給付的請求權,保險金額的多少取決於所繳保險費數額的多少,即保險公司與投保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是一種等價交換的對等關係,表現為多保多收益,少保少收益,不投不保。而社會統籌保險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建立在勞動關係上,只要勞動者履行了為社會勞動的義務,就可以享受社會統籌保險待遇,其繳納保險費用,接受保障,都是由國家立法直接規定的,所領取的保險給付金與所繳納的保險費數額並不成正比例關係。更多表現為低保障廣覆蓋。
兩者的保障程度不同:商業保險的保障範圍由投保人、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協商確定,不同的保險合同項下、不同的險種,被保險人所受的保障範圍和水平是不同的。而社會統籌醫療保險的保障範圍一般由國家事先規定,風險保障範圍比較窄,保障的水平也比較低。這是由它的社會保障性質所決定的。
-
哈爾濱市出臺新政策獎勵高技能人才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近期出臺獎勵高技能人才新政策——《關於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今後凡獲得“哈爾濱市技能大獎”和“哈爾濱市技術能手”榮譽稱號的高技能人才,可享受市政府一次性物質獎勵3000元。該項政策旨在打破哈爾濱市技能人才總量不足、結構...
-
畢業生試用期、協議期、實習期、見習期相關問題
對於新生勞動力尤其是大學畢業生就業問題,我國既有試用期的規定,也有協議期、實習期和見習期的規定。所以常常使得他們不知所措。本文對此進行詳細的梳理。(1)關於試用期與協議期。所謂“試用期”,根據1995年原勞動部發布的《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
-
用人單位沒有依據中途將無權單方面解除用工合同
用人單位一旦與求職者簽定了用工合同,那麼在合同期間就不能隨意地與求職者解除用工合同,即使求職者在合同期間有嚴重的違紀行為,但是如果用人單位無法出示求職者違紀行為的證據,也無權單方面地解除用工合同。一位李小姐剛剛從機械化工大學畢業,就與當地一家機械配件...
-
公司可以在離職證明上寫明離職原因嗎
    問:公司可以在離職證明上寫明離職原因嗎?    答:勞動部《關於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中規定,用人單位在招用職工時應查驗其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以及其他能證明該職工與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的憑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