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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工會管理制度

  企業工會管理制度

公會各部門目前分為三個:接待部、外宣部、人事部、傳媒部、音效部、影效部、活動部等,根據曦文後援公會不同發展階段的不同要求開展不同方面的工作,輔助新粉絲進駐後援工會。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工會管理制度資料,歡迎參閱。

企業工會管理制度

篇一

一、各部門管理制度。

公會各部門目前分為三個:接待部、外宣部、人事部、傳媒部、音效部、影效部、活動部等,根據曦文後援公會不同發展階段的不同要求開展不同方面的工作,輔助新粉絲進駐後援工會。

1、外宣部工作說明及人事安排。

工作說明:外宣部,即外交、宣傳部,將兩者合二為一,發展公會外部交流,與各類明星藝人論壇、貼吧以及yy公會建立良好合作關係;根據後援公會發展要求,採取各類手段,發部曦文資料,傳播曦文資訊,宣傳曦文新作。

人事安排:設立外宣部部長1名,統領整個外宣部的工作;設立負責外交方面的副部長1名、專員4-5名;設立負責宣傳工作的副部長1名、專員10名。

2、人事部工作說明及人事安排。

工作說明:人事部即行政人事部,其工作主要分為:人員考核與監督、、新人接待、人員考核是指公會內部各管理員的工作績效考察、監督、出勤情況的綜合考量,並及時向人事部部長反映;新人接待指的是在曦文後援論壇、qq群、和yy回答新人疑問、傳達曦文資訊等。

人事安排:人事部設部長1名,統領整個人事部工作;設負責考核監督的副部長1名、專員2名;設負責新人接待的副部長1名、專員5名。

3、傳媒部、音效部、影效部說明以及人事安排

以上三個部門包括技術製作小組,利用視訊、圖片、音樂等多媒體形式全方位、立體化的製作出宣傳曦文的作品。

人事安排:各個部門部長1名,負責設計各種宣傳動畫或者視訊,專員10人,傳媒部3人,負責下載曦文各種影視作品或者訪談加工。音效部3人,製作影效需要的各種特效音樂,包括收集。影效部4人。整理傳媒部和音效部的資料製作成品。

4、活動部說明以及人事安排

活動組織是指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辦各類娛樂、文體活動和比賽,旨在活躍公會氣氛,增強公會凝聚力和向心力

人事安排:設負責活動組織的副部長1名、專員2名

二、管理人員人事考核管理制度

曦文後援公會管理人員,包括專員應遵守以下人事考核管理制度,營造良好公會文化,起到先鋒模範作用。

1、人事晉升流程

公會實行“能者上、庸者下”原則,即任何正式團員(西米)都可以申請擔任公會管理職位。想擔任公會管理職位,可以遵照論壇招聘管理人員流程申請:

2、人事撤免原則

對於已在職的各管理員,由人事部負責考核的副部長將各管理員名單備案,備案資訊包括:網名、qq號碼、電話,以便於隨時聯絡。

人事考核的專員,應隨時巡視各管理員的工作態度和出勤情況,出現以下情況者,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不同處罰:

a、違反公會規定,經勸告之後仍不知悔改、屢教屢犯者,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行政處罰;

b、無故謾罵、侮辱會員、濫用職權、不作為並且經過查證屬實者,兩次以上即撤消管理職位;

c、製造、傳播、公佈、執行分裂公會、破壞公會團結的言論、行為者,經發現一律開除永不復用;

3、人事管理制度

a、各管理員和部門負責人,應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時,積極發現和舉薦優秀人才加入管理隊伍;

篇二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在國有企業改制中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更好地發揮廣大職工在推動改革中的作用,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各級工會組織要進一步提高對參與國有企業改制、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重要意義的認識。當前,我國改革正處於攻堅階段,國有企業改制涉及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涉及廣大職工切身利益,也是改制企業職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各級工會要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改制企業工會工作的重要性,把這項工作作為工會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抓緊抓實,以紮實有效的工作促進改制工作依法順利進行,使職工的合法權益在改制中得到有效保護。

二、工會在參與國有企業改制中,要積極動員職工支援改革、參與改革,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要組織職工發揚國家主人翁精神,維護國家利益;要主動維權、依法維權、科學維權;要推動改制工作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使改制工作有利於企業發展、有利於改善職工生活。

三、要加強國有企業改制中的工會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工會建立的工會參與國有企業重組改制關閉破產工作領導小組,要結合本地區改制工作進度,制定相應的工作計劃或方案,抓緊開展工作。工會領導機關必須參加本地政府改制工作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改制企業工會也必須參加本企業的改制領導工作。改制企業的上一級工會對企業改制工作負有重要責任,應主動了解和掌握改制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時給改制企業工會指導和幫助,與改制企業工會一起認真參與改制方案的制定,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重大問題要向黨委彙報,向政府建議,並報上級工會。

四、要確保職工群眾在企業改制中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及其控股企業深入實行廠務公開制度的通知》(中辦發[2002]13號)的要求,國有企業改革改制方案、兼併破產方案、職工裁員及分流安置方案等均屬企業重大決策問題,都應以各種形式及時向職工群眾公開。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於進一步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60號)的規定,企業實施改制時,必須向職工群眾公佈企業總資產、總負債、淨資產、淨利潤等主要財務指標的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結果,接受職工群眾的民主監督。

五、要保障改制工作中的職工民主管理和民主參與權利。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96號)的規定,國有企業改制方案和國有控股企業改製為非國有企業的方案,必須提交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充分聽取職工意見。其中,職工安置方案需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後方可實施改制。工會要發揮監督作用,督促改制企業在操作過程中嚴格執行這些規定。改制企業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職工代表出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改制方案作出的決議,必須經企業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職工代表大會的表決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不能以職工代表團(組)長聯席會議代替職工代表大會作出決定。上級工會對改制企業召開職代會要加強指導,職代會召開時應派員列席,保證職代會嚴格依照法定程式召開,如果發現有違規現象,應及時予以糾正。

六、大中型國有企業改制,工會要督促企業按照國家經貿委等8部委聯合釋出的《關於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餘人員的實施辦法》(國經貿企改[2002]859號)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餘人員的勞動關係處理辦法的通知》(勞社部發[2003]21號)的規定,運用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餘人員的政策安置富餘職工,避免大規模裁員;運用上述政策改制後的企業應與由原企業進入改制後企業的職工簽訂三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根據國辦發[2005]60號檔案的規定,改製為國有控股企業的,改制後企業繼續履行改制前與留用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工會要對職工續簽、改簽勞動合同予以指導和幫助,並代表職工與企業進行集體協商,把穩定就業崗位作為重要內容納入集體合同之中。工會要充分利用工會的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機構,積極為因改制而失業的人員提供各種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努力幫助他們實現再就業。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因改制成規模裁減人員,人員裁減方案要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凡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並妥善解決企業拖欠職工債務的,不得裁減人員。

七、對分流進入改製為國有企業法人控股企業的職工,根據國經貿企改[2002]859號檔案規定,原主體企業和改制企業可與其變更勞動合同,用工主體由原主體企業變更為改制企業,企業改制前後職工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對因企業改制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應當以現金形式一次性給付。如經濟補償金一次性支付困難,在徵得職工同意後,可以由改制企業用國有淨資產支付。對這部分國有淨資產,改制企業工會和上級工會應當代表職工要求政府採取保全措施,處置時必須徵得職工同意。

八、工會要督促改制企業明確將償還職工被拖欠的工資以及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醫療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勞動債務列入企業改制方案中,多方籌措資金,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優先償還。要監督企業不得強迫職工投資入股,更不能將職工入股與否作為改制後企業是否錄用原職工的條件。

九、工會要督促改制後的企業及時為職工接續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關係,繼續支付應由企業支付的工傷待遇;對於在企業改制時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工傷職工,要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做好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餘人員有關工作的通知》(勞社部發[2004]20號)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工會要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將那些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困難職工及其家庭納入低保和社會醫療救助範圍,幫助他們申領有關生活救助款項和醫療救助待遇。工會要將改制企業的困難職工列為重點幫扶物件,積極主動地為他們提供各種幫助和服務,並組織職工開展互助互濟活動。

十、完成改制的企業要按照《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及時建立健全工會組織,不能隨意撤銷工會組織或將工會工作機構合併歸屬到其它部門,已被撤銷或合併的,應督促其儘快予以糾正。上級工會要指導幫助改制企業工會開展工作。改制後企業工會領導班子力量薄弱的,應督促進行調整充實,按規定配備專職工會幹部

十一、企業改制時應對企業工會資產進行清查界定,嚴禁侵佔挪用工會資產和經費,依法確保改制企業工會財產和經費的安全。改制前企業工會的資產和結餘經費要移交給改制後的企業工會。企業改制後一時沒有建立工會的,應交由上級工會保管,待企業工會成立後一併交還。對改制中被侵佔的工會資產和經費,上級工會和改制後的企業工會保留追償權。

十二、工會幹部因為在改制中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遭到打擊報復的,上級工會要向黨委報告,並依照《工會法》的規定予以保護。

十三、工會要宣傳引導職工充分認識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瞭解和把握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要密切關注和掌握職工的思想動態,配合黨政加強改制企業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導職工正確對待企業改革過程中利益關係的調整;要加強勞動爭議的預防和調解工作,切實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十四、要積極配合黨政做好企業改制中的穩定工作。對因企業改制問題引發的上訪,工會應當協助黨政做好政策解釋和思想疏導工作,引導職工通過理性合法的方式和途徑表達自己的要求。對於職工合理的利益訴求,工會應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協調和推動相關問題及時得到解決。

十五、各級工會要建立國有企業改制的資訊統計和報告制度,及時向上級工會報告相關情況。對工會參與和協助黨政做好企業改制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要注意及時總結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