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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獎金管理制度

一、總 則

企業獎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各部門達成本年度預定經營目標,並充分掌握各職層所分擔的勤務責任,以達到本年度的營業利潤為目的,特頒佈各部門別獎金核發辦法。

第二條 適用部門
(一)生產部門
(二)營業部門
(三)開發部門
(四)管理部門

第三條 計算期間
各部門考核計算期間乃依照會計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為止,並於每年年初計算前年度各部門考績成績,並依其考績分數支付獎金。

第四條 獎金支付方式
各部門獎金支付,按每年分兩次發放;原則上於每年 月及 月支付。其計算期間如下:
(一)上期( 月)獎金:從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並於 月份與薪資合併發放。
(二)下期( 月)獎金:從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並於 月份與農曆春節獎金合併發放。

第五條 計算單位
獎金計算時以元為單位,若計算時有元以下的尾數產生時,一律以四捨五入計算至元為計算單位。

第六條 離職或遭解僱時的處理
員工基於私人理由,而向公司申請離職時或受懲戒解僱時的獎金,一律拒絕支付。

二、考績評定方式

第七條 考績評定表
各部門考績評核專案及評分比率如下表-1
表-1
考 核 項 目得 分附 注
1.基準率 保障專案
2.銷售目標達成率
3.銷售增長率
4.投資報酬率
5.附加價值提拔率2-5項需由各部門共同努力,才能達成的專案
6.業績率由各部門獨立控制
合 計
7.預留調整

第八條 基準率
各部門考績分數如享有 分的基準率,其主要目的乃在於保障員工不論身置任何職務或任何部門,皆可享有全體同仁共同努力的成果,並能與公司的發展,作為共同努力。

第九條 銷售目標達成率
(一)營業部門:依據各營業部門銷售淨所得與預定銷售目標相除後所得的成績,再與對各生產單位預定生產銷售目標所達成比率,按下列方式進行評核:
1.銷售目標達成率× %=A
2.對生產部門所承諾的生產銷售目標達成率× %=B
3.A+B=營業部門銷售目標達成率分數
(二)生產部門:除考慮營業部門所允諾的生產銷售目標外,各生產部門間的附加價值亦須一併考慮,其評核規定如下:
1.有附加價值的評核規定包括下列兩項:
(1)當期附加價值淨值÷外購附加價的成本× %=附加價值利益
(2)附加價值利益÷附加價值預定目標×加權平均數=附加價值達成率
2.無附加價值者,則依照各營業部門預定銷售比例計算。
(三)其他,各部門考績計算則依照營業部門的評核考績計算。

第十條 銷售增長率
(一)營業部門:各部門銷售增長比例,則應就當期實際銷售額與目標銷售額相比較後所得即為銷售增長率,其評核規定如下:
1.銷售增長率的考核分數= 分(考核基準)×達成率
2.達成率=A+B
(1)A=1+(實際值-目標值)
(2)B=該部門佔公司實際銷售比例×部門實際增長率全公司實際增長率
(3)公司實際增長率若低於 %時,則最低評核標準仍以 %計算。
3.當該期的預定目標值呈負成長時,則不論該項評核分數如何皆不予以計
算。
(二)生產部門:依照與營業部門預定的銷售目標評核,但生產部門若有附加價值產生時,則加算附加價值的評核。
(三)其他各部門考績的計算,則依照營業部門的評核標準計算。

第十一條 投資報酬率
公司視前年度營業成長比例由董事會議通過後,所制定各部門年度損益目標及投資報酬率,其標準如下:
(一)評分基準
投資報酬率×考核分數標準=投資報酬率評定分數
(二)營業部門投資報酬率
稅前純利使用資產=營業部門投資報酬率
(三)管理部門
全公司年度稅前純益總資產=管理部門投資報酬率
(四)其他各部門的投資報酬率則由經營企劃部門評核後,設定各部門目標達成標準後,呈報總經理評定後實施。

第十二條 附加價值提取率
本公司所支付的獎金乃由附加價值利益中,提出 %~ %的淨所得(須扣除該項的管銷費用及銷貨成本)作為獎金的分配額,其評定方式如下:
(一)當期附加價值實際產生及銷售額>預定目標時,則依照原訂的考核分數 分計算。
(二)當期附加價值實際產生及銷售額<預定目標時,則依照原訂的基準分數×達成率。
(三)經營企劃部門在計算出各部門目標值後,呈報總經理評定後實施。

第十三條 業績率
各部門的經營可由經營企劃部門視各部門所負責的職務分別設定目標及評核專案,以作為該項達成率的考績分數,則為各部門對公司的貢獻程度(業績率),其評核標準如表-2,表-3,表-4。
(一)營業部門業績率
表-2
考核專案A部門B部門C部門D部門E部門
1.平均薪資銷售額
2.營銷費用比率
3.獎金運用成本控制
4.應收賬款比率
5.應收票據比率
6.促銷商品達成率
7.市場佔有率
8.呆賬損失比率
9.存貨控制比率
合計100100100100100

(二)生產部門業績率
表-3
考 核 項 目A廠B廠C廠D廠E廠
1.平均薪資生產量
2.不良品成本率
3.不良品回收率
4.成本降低達成率
5.新產品開發達成率
6.經營資金成本控制
7.生產效率達成率
8.物料控制達成率
9.提案建議達成率
合 計100100100100100

(三)開發部門業績率
1.開發目標達成率:包括新產品研究、開發、質量、規格、效能及成本等開發專案的目標達成率,在經由商品科評核後,以業績率的百分比計算。
2.開發計劃達成率
(1)開發計劃應於每半年檢視一次,計劃進度經核定通過後,應作定期性業務分析及評核。
(2)計算期間遭命令終止研究時,仍應視開發前實際達成率評核。
(3)原計劃案的外的企劃若因執行上較他案達成困難者,可視其達成難易度評核後,乘以 為實際評估分數。
(4)開發計劃達成率佔業績率的 %。
3.經費控制
開發部門所需的經費預算,可按年度編列的預算進行經費控制,並對該期間經費控制比率予以評核。經費控制佔業績率的20%。
(四)管理部門業績率:
表-4
評核專案人事部總務科質量管理科商品科稽核科幕僚室
1.專案進度
2.費用控制
3.專案提議
4.獎金控制
5.目標達成
合 計

第十四條 預留調整
該項評估系保留給最高主管針對市場變動及社會經濟結構變化時,對各部門職務責任度及管理控制等因素,予以裁定評核。其評核標準則視其需要程度給予 分的考績評比。

二、附 則

第十五條 修訂
各部門對於本規則有任何疑義產生時,則由各部門主管彙整後,呈報人事科代為釋疑義;尚若有修訂的必要時,則應由人事科提列改善建議方案後,呈報總經理評核。

第十六條 施行

本規則自 年 月 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