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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防隊資訊通報制度

為不斷提高鐵北巡防隊的整體防控作戰能力,使防控協調具有針對性,精確制導防控辦法,根據幾年來的實戰經驗和做法,進一步規範全體巡防隊員的敵情意識和戰術動作,特規定本制度。

巡防隊資訊通報制度

一、勤務工作規定及流程:

1、各門衛隊員、白天、夜間巡邏隊員,在上崗執行勤務期間,要密切注意異常人員的活動情況,將異常人員的活動規律、體貌特徵、衣著打扮、異常的行為動作等等情況,記錄在值班記錄本上。並由小隊長主動向隊長做出口頭報告。

2、遇到重要情況,在及時報告的同時,404與406門衛的各班隊員之間要隨時互通情況,主動積極協調配合,提高整體作戰的防控針對性,精確注意防控物件,密切掌握異常人員動向。

3、夜班隊員在工作中發現的情況,要主動向小隊長報告,寫入值班記錄本,並由小隊長向隊長或者接班小隊長口頭報告。

4、白班小隊長接到情況,要及時向當班隊員通報,要求當班隊員在工作注意觀察,掌握異常人員動向。

5、在每天的夜間班前例會上,會議組織者要通報情況,隊員之間要相互溝通,在工作中運用情況進行勤務。

二、崗位工作責任:

由於隊員個人責任意識不強,不做記錄,遺漏情況、或延誤情況報告者,根據具體情況,依據《工作紀律與規定》比照做出處理;對在執行本制度中有重大成績的隊員給以表揚、獎勵,並按照《隊員等級評定規則》列入隊員等級評定考核計分。

標籤:通報制度 巡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