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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行政幹部值勤巡視制度

一、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建立行政幹部值勤巡視制度。

學校行政幹部值勤巡視制度

二、 從週一至週五,每天行政幹部值勤巡視,認真填寫日誌。

三、值班幹部如當日不能值勤巡視,應事先與他人調換。

四、值班幹部要自覺履行職責,不計報酬,接受監督。五、值勤巡視職責:

⒈檢查和維持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師生員工的出勤及紀律情況。

⒉檢查校園環境衛生清掃保潔;自行車的停放、晾晒衣被等情況。

⒊負責處理上述範圍內的不良現象及突發性事件,如遇重大事件,應及時向校領導報告。

五、值勤巡視時間

上午:早操前十分鐘到崗至中午放學學生散盡後。

下午:上課前二十分鐘到崗至下午第四節課課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