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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巡校規章制度

為了加強花園國小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和貫徹落實學校每天、每時的方方面面工作有安排、有落實。本學年開始由教導處、少先隊、總務處牽頭開展巡校活動。為使此項工作做出成效,特制訂巡校制度如下:

國小巡校規章制度

一、巡校目的

教育教學常規管理是學校工作的核心內容,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基本保障。只有加強教學常規管理,規範教學行為,才能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進而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為了進一步促進我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加強教育教學的過程管理。實行巡校制度,就是要提高學校和教師實踐教學規範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克服教學教育管理的盲目性、隨意性,督促教師從轉變教育觀念到轉變教學行為,逐步使教學常規要求內化為教師的自覺行為。

二、巡校的組織管理

巡校領導小組組長:徐其興

下設巡課工作小組

第一組:徐其興範先文

第二組:劉必春鍾曉玲

第三組:李朝東王芳

第四組:封彥餘麗霞

三、巡校內容

1、瞭解學校教師執行“花園國小教育教學常規管理”情況;

2、貫徹執行學校例會安排佈置的各項任務情況;

3、學校領導、教師在崗情況;

4、班風班[本文來自]貌、環境衛生情況;

5、教師課堂的組織、學生課堂紀律情況;

6、教學儀器、裝置、場所的使用情況;

7、各教研組校本研修的活動情況;

8、師生儀容、儀表情況;

9、各班執行課程計劃情況;

10、學校設施裝置的安全隱患情況。

四、巡校的形式

1、巡校工作小組隨機選擇時間,按照巡校內容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每週至少巡校三次。

2、對巡校發現的問題要在時間、責任人、落實的目標等有具體要求,對在工作中失誤的要通報批評,按有關制度拿出處理意見。並對相關班級和責任人列入績效考核。

3、巡校中學校發現的問題和好的典型事例,要有公開表演或公示,並對相關班級和責任人列入績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