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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工作責任性,確保學校師生人身及學校財產安全,現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本校校情制定麟詠國小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國小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一、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學校同班主任、科任教師簽定安全教育工作責任書。

學生在學習期間,班主任及科任教師應經常性加強學生的安全知識教育,正確引導學生在上課、放學、課間休息以及學習過程中遵紀守法,團結友愛,和睦相處。每位教師要通過自己合格的言行正確引導、感染學生,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正確指導學生學會一定的社會生活知識,懂得必要的安全防範知識,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學生珍愛生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三、安全教育工作經常化。

安全工作做到校內校外講,課內課外講。利用廣播、宣傳欄、黑板報、升降旗、班隊會等宣傳工具或各種活動宣傳安全知識。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有計劃地檢查各種教學設施,及時排危,除患,洞察隱性的安全隱患,督促班主任及科任教師加強安全教育。

四、實行安全工作彙報制。

每天上午8:00和下午1:00由值周教師檢查登記學生出勤情況,各科任教師對缺礦學生必須儘快查明原因,作出處理措施,凡涉及到師生人身安全的傷害事故,不論情節大小,都有應及時上報學校,由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處理。若當事人隱情不報者,扣幣50---100元,造成嚴重後果,均由當事人全部負責。

五、教師行為“十不準”。(見公開欄)

六、學生行為“十不準”。(見公開欄)

七、注意事項。

1、學校、教師應認真落實安全工作規章制度,有違犯行為者,除承擔責任外,該年度不得參加評優或晉級考評,嚴重者,學校可以不作聘用。

2、不安全責任視情節而定,誰違反安全工作規章制度,誰負主要責任。

3、該制度若有不足或與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產生衝突的地方,依照上級部門規定執行。

麟詠國小

20XX年9月15日

標籤:規章制度 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