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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工作資訊通報制度

一、局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年通報一次全域性安全生產情況,安全監督科負責彙總,整理安全生產情況資料。

安全生產工作資訊通報制度

二、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監督科報送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內容包括:上月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工作;下月工作安排和事故報表等。

三、局屬各單位安全負責人每年12月10日前向局安全監督科報送當年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和次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局安全監督科每年12月20日前向省公路局安全監督處報送當年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和次年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四、局安全監督科按照規定,隨時向省公路局安全監督處和局安委會報告有關安全生產活動、會議、事故調查處理等方面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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