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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黨支部黨員幹部述職述廉制度

  2020黨支部黨員幹部述職述廉制度



述職述廉一般每年一次,於每年年末在全體幹部職工大會上進行,並邀請上級紀檢、組織有關人員參加。下面是本站小編收集整理的2020黨支部黨員幹部述職述廉制度,歡迎大家閱讀。
 

2020黨支部黨員幹部述職述廉制度

1、述職述廉的物件

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領導幹部要報告本人工作及廉潔從政情況,黨政主要負責人還要報告黨政領導班子的廉潔從政情況。

2、述職述廉的內容

(1)政治理論學習情況;

(2)遵守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的情況;

(3)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實行科學的議事和決策機制的情況;

(4)遵守憲法、法律、堅持依法執政的情況;

(5)履行崗位工作職責情況;

(6)密切聯絡群眾,為職工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的情況;

(7)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及黨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情況;

(8)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有關規定的情況;

(9)在黨風廉政工作方面採取的辦法、措施、制度建設及收到的效果;

(10)存在的問題、整改措施及今後的努力方向。

3、述職述廉的方法步驟

(1)、廣泛徵求意見和建議。要通過召開座談會、個別交談、發放徵求意見表等多種形式,在本單位內廣泛徵求意見和建議,為述職述廉做好準備。

(2)撰寫述職述廉報告。在廣泛徵求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班子成員要實事求是地撰寫述職述廉報告。

(3)進行述職述廉。述職述廉一般每年一次,於每年年末在全體幹部職工大會上進行,並邀請上級紀檢、組織有關人員參加。述職述廉後,組織幹部職工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述職述廉進行民主測評,優秀、稱職率必須達到組織人事部門的比率要求,如果低於上級要求的比率的,建議組織人事部門對其進行誡免談話,不稱職票超過一定比例的,經組織考核認定為不稱職的,建議上級組織部門嚴肅處理。民主測評結果裝入本人廉政檔案,作為領導幹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評定和評先評優、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4)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述職述廉報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於述職述廉後15天內,報上級紀檢、組織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