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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推進交通建設與管理的法制化程序,強化對交通行政執法隊伍的管理,樹立交通行政執法隊伍良好形象,各執法單位行政執法責任制貫徹落實情況實行目標考核,具體標準如下:

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辦法

共同目標:共計85分

一、法律法規的學習及宣傳(共10分)

認真執行《xxx交通局行政執法學習宣傳制度》

1、每2個月組織1次法規學習,做到學習有計劃、有記錄、有考核。(學習差1次扣0.5分,計劃、記錄、考核差1項扣1分)

2、全年開展法律法規宣傳不少於2次;(差1次扣1分)

3、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法律法規培訓、考試,參學率、合格率達100%。(參學率少1個百分點扣0.1分,考試不合格1人次扣0.2分)

二、組織措施及制度建設(10分)

1、行政執法工作年初有計劃、平時有檢查、年終有總結、考核、獎懲。(計劃、檢查、總結、考核、獎懲差1項扣1分)

2、行政執法工作制度健全、基礎臺帳規範。(工作制度不健全扣2分,基礎臺帳不規範扣2分)

3、辦事程式、處罰依據、收費標準公開上牆。(差1項扣1分)

4、嚴格執行行政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規定。(擅自廳外辦理行政審批的1次扣3分,擅自設立收費專案的1次扣5分)

三、執法隊伍建設和風紀管理(30分)

嚴格遵守《xx市交通行政執法人員風紀管理規定》

1、違反著裝管理規定的每人次扣0.2—1分;

2、違反禮儀規定的每人次扣0.2—3分;

3、違反執法車輛管理規定的每人次扣1—2分;

4、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循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每人次扣10分;

5、吃、拿、卡、要的每人次扣10分。

四、執法監督檢查(30分)

1、各單位每月開展1次執法監督檢查,作好檢查記錄,納入月考評或年度考評。(差1次扣1分,無記錄扣0.5分,未納入考核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