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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人如何進行維權

金三銀四,畢業生求職的季節。在求職的過程中,缺少經驗的畢業生常常會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比如說用人單位不肯籤合同,拖欠工資、為員工購買五險一金等等的糾紛。那麼,職場人如何進行維權呢?

職場人如何進行維權

用人單位不肯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小王在一傢俬營企業工作了6年,雙方從未簽訂過書面勞動合同,企業也一直按月支付工資、獎金,年底還有年終獎。可好景不長,年後,小王再去上班時,主管沒給任何理由,就把他“炒了魷魚”。小王想申訴,卻被告知,沒有書面勞動合同,就是小王理虧。

單律師說,雖然2008年出臺的《勞動合同法》已經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之時,必須簽訂書面協議,但是,實際操作中像小王這樣建立了勞動關係,但是沒有籤書面合同的情形仍大量存在。

“此時,小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和自己簽訂書面合同。如果用人單位從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還沒有籤的,小王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如果超過1年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你是像小王這樣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的勞動者,一定要記得儲存好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報酬的憑證。這樣就可以用來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也可以在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時,以此為依據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單律師說。

靠拖欠工資來留人,合法嗎?

李師傅老家在四川,最近兩年,他一直在蕭山一家工廠工作。現在老家新開了很多工廠,都在急著招工,像李師傅這樣的熟練工很是搶手。因此,他動了回家工作的念頭。

但向廠長打辭職報告時,李師傅卻遇到了阻礙。“我希望結清工資,解除勞動關係。可廠裡卻說現在請人很難,不批准我的辭職,而且還扣押了沒付清的近1萬元工資。”李師傅說,廠長告訴他,他可以走,但剩下的1萬元就當是賠償給廠裡了。

“這是我的血汗錢,怎麼能說扣就扣?雖然當時雙方沒有約定工作期限,難道就要在這個廠裡幹一輩子嗎?如何才能解除勞動合同?”

“遇到李師傅這樣情況的人,恐怕還有不少。”單律師說,實際上,用人單位這樣的做法是違法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藉口扣押勞動者的財物。勞動者的工資在雙方沒有另外約定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宜按月結算。

同時,《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作了傾斜性保護規定,無論勞動合同是否約定期限,勞動者只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還在試用期的話,勞動者只需提前3天即可。“因此,李師傅只要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用書面形式提前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是否必須給員工買“五險一金”?

安徽的張女士和老鄉聊天時發現,每個工廠給職工買的保險都不一樣。“有的廠裡會買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有的除此之外還會買住房公積金,但我們廠什麼都沒有。”張女士問,這些保險是否規定要由單位買?

“《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也就是說,勞動者參加以上5種保險是法定的,這就是俗稱的‘五險’。”單律師說,“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三類社會保險的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雙方繳納的比例以當地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標準為依據。而剩下的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兩類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全部保險費,職工無需自行繳納。”

職工與所在單位發生社保爭議時,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社會保險權益的,勞動者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至於張女士所說的‘住房公積金’並不屬於法定的社會保險範圍,也就是說,用人單位並不是必須要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而是由其根據自身條件、職工工作狀況等各方面因素自主決定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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