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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工崗位工作考核細則

國小教工崗位工作考核細則

國小教工崗位工作考核細則

為了進一步調動教工工作積極性,客觀、公正地評價教工的崗位工作量、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崗位工作考核實行學月評分考核的辦法進行考核。

一、考核內容及評分辦法

㈠ 工作量的核定

1、工作量計算的方法

⑴ 工作量是根椐每位教師在所在學校承擔的所有工作的量化,其計算辦法力求科學、合理、客觀,在具體計算時以學校為單位分校核算統計。

⑵ 教師工作量包括教學工作量和兼職工作量。

⑶ 具體工作量計算辦法:

學校工作總量=全校總課時數+兼職工作量+(-)走教課時數-中層以上幹部兼任課時數

學校平均工作量=學校工作總量÷學校教師總數

個人超工作量=個人工作總量-學校平均工作量

2、教師任課工作量,設學科系數

⑴ 語文、數學學科系數為1.3。

⑵ 英語、科學、品德與社會學科系數為1.1。

⑶ 其它學科系數為1。

⑷ 臨時代課一節摺合學科系數為1的學科課時,長期(缺課兩週以上教師的課)代課按實計算。

3、中層以上幹部兼課係數標準(以佔學校平均工作量的比例進行核算)

職務

正校級

副校級

中層幹部

係數

0.25

0.35

0.5

 

4、兼職工作量核算係數標準(以佔校平均工作量的比例進行核算):

中心校:

職務

報賬員

伙食團長

安辦主任

大隊輔導員

教研組長

年級組長

係數

0.7

0.7

0.2

0.3

0.2

0.2

 

⑴ 板報每月計2課時

⑵ 課間操領操兼組織人員每週計5課時、組織人員每週計2課時

⑶ 值周教師每週計5課時

⑷ 中午輔導、組織學生就餐每天各計1課時

村小:

 

基點校長

基點校教導主任、村小校長

報賬員

輔導員

安全員

0.5

0.3

0.1

0.1

0.1

 

 

5、有關說明

工作量按周計算(四捨五入到整數),超1課時按+1分計,少一課時按-1分計;每學月按實際結結算一次。

㈡ 出勤(20分)

1、請假程式及手續

⑴ 請假必須持請假條到校長處辦理請假手續,然後到年級組或教導處辦理工作交接。(三天以上病假必須具備醫院證明。時假到值周行政處辦理)

⑵ 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返校後補辦請假手續。不得託人代請假。

2、考核辦法

⑴ 遲到、早退一次扣5分。(含會議、學習、集會、值周)

⑵ 病假次天起每天扣2分。事假次天起每天扣3分。(國家和學校規定的除外)

⑶ 曠課一次扣20分。

⑷ 當月扣分達20分以上不發給崗位學月津貼。

㈢ 崗位工作(30分)

1、無故不接受學校安排的工作一次扣10分。

2、擅自離開造成安全事故一次扣10分。

3、工作中違反規定和原則一次扣3—10分。

4、不按時上交規定材料或未按時完成學校下達的工作任務一次扣5分。

5、家長、學生、教師對其服務不滿意,反映強烈一次扣5分。

6、工作失職或工作方法不當,負面影響大一次扣5分。

7、工作中協作意識差,與同事、家長髮生衝突造成較大影響一次扣5分。

8、未完成學習、培訓、教研任務一次扣2分。

9、當月扣分達12分以上不發給當月崗位津貼。

㈣ 個人得分的計算辦法

個人考核得分=出勤得分+崗位工作得分+超課時得分+(-)工作量得分

二、崗位津貼的計算辦法

個人崗位津貼=核定數÷全校教師崗位工作考核總分×個人崗位考核得分×未設崗位津貼工作量÷學校平均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