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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班主任工作量化考評細則

班主任工作量化考評細則

國小班主任工作量化考評細則


班主任是班集體的組織者、教育者和指導者,是學校領導者實施教育教學工作計劃的得力助手。為了對班主任工作進行評價,併力求做到公開、公正,根據“國小班主任暫行規定”和我校 “班級工作量化評估細則”,經學校研究決定,擬定如下量化考核細則:

1.班級工作手冊(本項基本分值為40分,由德育處負責考評、統計)

1)班級基本情況、學期計劃(有月階段計劃)、周曆安排填寫完整、清楚。達到要求得5分,沒填寫不得分;不完整或未按時上交扣1分。

2)班會記錄有時間、目的和主要內容記錄。達到要求的得10分,不完整每節扣0.5分。

3)家訪人數每學期應占全班人數二分之一,必須要有內容記錄。達到要求得8分,少一次扣0.5分,沒有記錄扣0.5分,直至扣完為止;家長會每學期至少1次,並及時上交記錄,達到要求的得2分。沒有上交記錄扣1分。

4)學生活動每學期至少5次,活動時間、內容填寫具體,得3分,活動少一次或填寫不完整每次扣1分;學生獲縣級以上獎勵和三好生、優乾等名單如實記載。達到要求得2分,每缺一項扣1分。

5)特殊生情況登記內容具體,並有幫教的措施和成效舉例得5分;沒有填寫不得分;填寫不完整每項扣1分。

6)班組工作期未總結具體完整得5分;沒有填寫不得分;填寫不完整扣1分。

2.參加會議活動情況 (本項基本分值為20分,由校長室考評)

每週一次的晨會、班會課、班主任會、德育研討會、班會觀摩課、家長會、校運會、勞動、文體活動以及以班級為單位的報告會等班主任須參加。缺席者每次扣1分;遲到或早退者每次扣0.5分。

3.主題班會(本項基本分值為20分,由政教處考評)

每學期各班至少召開兩次主題班會,主題班會召開後要及時交記錄材料。主題班會少開一次扣10分;教案及記錄未及時上交扣2分;由學校政教處組織有關人員對主題班會進行打分。

4.控輟情況(本項基本分值為40分,由教務處考評、統計)

班主任應嚴格控制輟學,以學期初的人數為準,每輟學一人扣2分,扣完為止,有特殊情況的由校長室出據證明。

5.期末上交材料情況(本項基本分值為5分,由教務處、政教處考評統計)

每學期末應上交三好生申報表等,下學期初應上交假期社會實踐表、學生個人鑑定表等,並按要求籤字和蓋章,每缺少一項扣2分;未按要求填寫每項扣1分,所交材料不齊全的扣1分,不按時上交的扣1分。

6.班級獎懲(本項基本分值10分,由政教處和活動單位共同考評)

全班同學或班級大多數同學參加校級或校級以上單位組織的大型學習、文體活動或競賽。不參加活動或競賽每次扣5分;獲獎班級根據主辦單位評比得分為該班得分。對班級中的好人好事,學校表彰的加2分,受到學校以上單位表彰的加5分。

7.安全教育(本項基本分值為20分,由政教處、級部共同考評)

班主任每週進行一次安全備課,每少一次扣1分,直到扣完為止;班級出現的安全事故分三級:級部處理、學校處理和司法部門處理,經級部處理的每次扣2分,經學校處理的每次扣5分,有司法部門處理的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該項不得分,並且不能評為各級各類先進。

8.班級財產管理情況 (本項基本分值為10分,由後勤處考評、統計)

根據後勤處對各班級財產管理情況進行綜合的考評結果予以打分。

9.任課教師評價 (本項基本分值為10分,由教務處考評)

根據教務處收集的任課教師對班級的評分情況進行綜合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