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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方案及細則

國小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方案及細則

國小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方案及細則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國小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通知》和江蘇省《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深入實施素質教育的意見》精神,認真落實《鹽都區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實施學校“四名”工程行動計劃》,建立體現素質教育宗旨,符合輕負擔高質量要求的綜合評價制度,引導廣大校長和教師樹立正確的教育觀、質量觀、教師觀、學生觀,深入踐行“名在減負、名在特長、名在名師、名在文化”的辦學理念,切實規範辦學行為,紮實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努力實現全區國小教育高位均衡發展。

二、評價內容

分辦學行為、德育工作、師資隊伍、學業水平、學生特長、辦學特色等六大項,總分為100分。

三、評價標準

1.辦學行為(10分)

(1)開齊規定課程,開足規定課時,不隨意增減課程課時。課表、課外活動安排表上牆上網,沒有弄虛作假現象。(2分)

(2)嚴格執行全區統一制定的學生作息時間,非經區局批准不得隨意調整,確保學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學時間不超過6小時。(2分)

(3)有切實的課外作業總量監控機制,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中高年級每天家庭作業總量不超過1小時。節假日、雙休日沒有違規補課的現象,沒有舉辦奧數班。(2分)

(4)規範考試科目和次數,學校組織的考試每學期不超過一次,科目不超過3門。(2分)

(5)認真開展陽光體育活動,確保學生每天不少於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學生體質健康整體水平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近視率、肥胖率明顯降低。(2分)

2.德育工作(10分)

(1)把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學校教育全過程,重視整合德育資源和開發優質德育課程,德育內容豐富。(2分)

(2)將德育滲透到學校工作的各個環節,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德育隊伍健全,職責明確。(2分)

(3)德育活動形式多樣,校園育人氛圍濃郁。(2分)

(4)班主任工作紮實有力,心理健康教育有效開展。學校、社群、家庭溝通良好,形成合力。(2分)

(5)學生熟悉《國小生守則》和《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行為習慣良好,精神風貌積極向上,無隨地吐痰、亂扔亂拋、亂塗亂畫、大聲喧譁等現象。(2分)

3.師資隊伍(20分)

(1)學校有師資隊伍建設五年規劃,教師有個人專業發展規劃,目標任務明確,措施實在達成度高。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比例達100%,40週歲以下的教師全部達專科以上學歷。(4分)

(2)紮實開展校本培訓和校本教研,堅持週六上午教師集中業務學習制度,認真落實集體備課基本要求。深入開展教師學習教育活動,教師參加全區集會考試合格率達100%。積極組織在職教師新課程培訓和轉崗培訓,大力實施“青藍結對”和“名教師名校長”工程,創造條件設立首席教師和名師工作室。(4分)

(3)加強師德行風建設,熱情關愛每一位學生,尊重學生人格,無體罰、變相體罰或“心罰”學生的現象。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廉潔從教,不搞有償家教。(2分)

(4)全面開展“有效課堂教學人人達標”活動,每年參加區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各類優質課競賽有一定人次獲獎,優課率達50%以上並逐年增加。(5分)

(5)大力開展教科研活動,結合自身教育教學實際,圍繞“以生為本,減負增效”開展課題研究,每年有一定數量的教育教學論文發表或獲獎,不斷取得階段性成果並正常結題。(5分)

4.學業水平(30分)

牢固確立“讓每一個學生成人,讓眾多的學生成才;讓每一個學生合格,讓更多的學生優秀”的辦學理念,區直國小、中心國小全科及格率達98%,優秀率達50%以上;村國小全科及格率達95%,優秀率達35%以上。學業水平評估由六年級語數外質量調研(15分)、二~五年級語數外隨機抽測(10分)和全區國小生常技科檢測(5分)等三個部分組成。

5.學生特長(20分)

所有的學生都會演奏一種樂器,掌握兩項以上運動技能,在美術、民間傳統文藝特色專案方面有自己的長項。全區國小生素質檢測和學生參加區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各類競賽獲獎情況,各佔10分。

6.辦學特色(10分)

(1)各學校有80%以上學生參與的特色專案,且50%以上的學生能隨時展示才藝。(3分)

(2)努力構建健康和諧向上的校園文化環境,全面加強“三風”建設,設計出校旗、校徽,確定好校訓、校歌、校樹、校花,編印校報、校刊,建好校史陳列室,雕塑、標語牌、畫廊、展廳製作與佈置精巧和諧。(3分)

(3)學校工作成績顯著,獲區級以上表彰獎勵。(4分)

四、考評辦法

1.分級考評。區局負責對區直國小和中心國小進行考評,中心國小負責對村國小進行考評。按“一校制”管理要求,村小教學質量納入中心國小考評。

2.分層考評。根據各學校辦學規模、師資水平和教學質量等實際情況,對全區23所中心國小以上學校分基礎性、發展性、示範性等三個層次進行考評,體現分類要求、分層推進的原則,使所有的學校都有比學趕超的動力。學校考評層次的劃分與確認,實行自我認標和區局定標相結合,每學年初由學校書面申請,區局確認後發文公佈。

3.分塊考評。局相關職能科室對國小教育質量評價的六大項,分別確定具體的賦分標準,實行分塊考核賦分、綜合確定格次。其中辦學行為和德育工作由督導室、普教科負責,師資隊伍由組織人事科、教研室負責,學業水平由教研室負責,學生特長和辦學特色由普教科、體育科負責,最後由普教科彙總報局務會研究決定。

五、考評獎懲

區局根據綜合考評結果,每年表彰三分之一左右的區直國小、中心國小,並與校長績效考核掛鉤;對發生師生違法犯罪、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違背省“五嚴”規定被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通報批評或產生其它重大負面影響的學校,均實行“一票否決”;對辦學水平較差或退步較大的學校列為重點管理單位,認真剖析原因並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予以整改,以促進全區國小教育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