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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公司質量節能管理細則

化工公司質量節能管理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明確騰飛化工公司質量節能工作的管理,保證質量節能工作的正常進行,依據公司質量節能管理的相關要求,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騰飛化工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三條 技術科是工廠質量節能管理的責任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公司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負責能源綜合利用和節能、節水、用水、用汽工作的監督、檢查、協調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編制、實施產品質量計劃,以及產品質量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產品包裝質量及標識的管理;
(五)負責組織工廠級各類標準的制定、修訂、宣貫。並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
(六)負責工廠計量工作的統一協調,及計量體系執行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生產車間主要職責
(一) 負責本車間用能、用水、節能、節水計劃的制定,以及裝置節能措施的制定和落實;
(二) 按照主管部門制定的產品質量計劃組織生產並完成質量計劃;
(三) 按照主管部門的要求,做好各類標準的發放、受控和管理工作;
(四) 按照主管部門的要求做好本車間的計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 能源管理
第一節 疏水器管理
第五條 工廠和各車間設專(兼)職疏水器管理員,負責疏水器臺帳設立、日常管理、定期檢測、維修維護、更新改造、使用培訓、技術推廣等工作。
第六條 使用單位根據需要提出疏水器採購申請,經技術科審批後,編制採購計劃報機動科稽核彙總,交電子商務部採購。
第七條 嚴格控制疏水器的選型和應用,使疏水器能真正滿足生產工藝條件。疏水器使用單位應根據實際執行條件提出疏水器型號、使用要求及註明是否需要技術服務。
第八條 嚴格進行疏水器質量驗收。疏水器到廠後由車間裝置員和疏水器管理員共同驗收,疏水器損壞或無質量報告單、銘牌表中不清晰者,車間可以拒絕簽收,並提報技術科和機動科解決。
第九條 疏水器必須嚴格按要求進行安裝和保溫,減少能量損失,同時便於正常的檢查、維護和更換。
第十條 疏水器日常使用管理
(一)建立疏水器管理臺帳。臺帳內容包括本單位疏水器分類(根據工作壓力及公稱直徑分類)、疏水器數量、疏水器安裝位置、疏水器生產廠家、使用時間、編號等。新增、更新、更換及改型疏水器,必須及時在管理臺帳內體現,並上報技術科備案。
(二) 加熱裝置、蒸汽管線中的蒸汽凝結水和伴熱蒸汽疏水必須安裝疏水器,蒸汽凝結水必須經疏水器回到冷凝液回收系統,杜絕蒸汽和冷凝液直排。
(三) 蒸汽疏水器旁路閥不得常開防凍,致使蒸汽從旁路閥進入冷凝液回收系統,造成冷凝液回收系統超壓。
(四) 蒸汽疏水器的冷凝液必須進入冷凝液回收系統,不得排入下水。對無法回收的凝液,車間要作出相關說明。
(五) 各單位要定期對疏水器使用情況進行檢測,並根據檢測結果組織進行疏水器的維修和更換。同時,各車間應對疏水器檢查、檢測情況建立記錄。
(六) 工廠定期對疏水器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每年對疏水器使用情況進行年檢,並建立檢查、檢測記錄。
(七) 定期開展疏水器使用知識培訓。對疏水器選型、使用操作及日常維護等問題進行培訓,同時積極推廣新型疏水器及凝水回收技術的使用和了解,提高節能水平。

第四章 質量管理
第一節 標識和可追朔性管理
第十一條 進廠化工原料經分析車間檢驗後,電子商務部按分析車間出據的原料質量分析檢驗單對入庫原料進行正確標記、存放。
第十二條 化工生產必須使用帶有合格標記的原料。沒有合格標記的原料不準投入生產。
第十二條 可停留的過程產品由生產車間在貯罐、貯槽上進行標識。
第十三條 可停留的最終產品,由生產車間按標準要求在包裝物(不包括顧客自備包裝物)上貼上標誌。標誌內容包括:產品名稱、商標、批號、淨重、生產廠名稱和地址等,需要時應標出防火、危險、劇毒等標誌或字樣。標誌應清楚、牢固、易於識別。
第十四條 產品的狀態標識分為:待檢、合格、不合格等,由生產車間對生產現場未繳庫產品以標識牌做標識。
第十五條 出廠產品均按生產日期順序進行批號標識。
第十六條 產品標識由分析車間統一制定。按車間產品生產批號進行最終產品檢驗,並做好記錄,同時在質量檢驗單中對最終產品的質量狀態進行標記。
第十七條 最終產品入產品庫後,產品庫管理人員應依據分析車間出據的產品質量檢驗單,按產品的種類、等級等進行標記存放。
第十八條 產品出廠時,分析車間隨產品開據產品質量檢驗單,作為出廠產品質量合格的證據。
第十九條 對不合格產品生產車間要作出特殊標記,同合格品嚴格加以區分,隔離存放。
第二十條 在進行產品標識時,生產車間應嚴格按標記要求進行,並妥善保管好產品標識記錄,以保證在有可追溯要求時可以實現追溯。
第二十一條 分析車間負責對產品標識的專案、內容等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 有關標識的記錄按公司《記錄控制程式》執行。

第二節 產品包裝管理
第二十三條 產品需用合格的包裝物包裝,電子商務部負責按包裝物標準要求採購包裝物,並負責驗收、發放和保管。
第二十四條 生產車間包裝工段(班組)負責產品包裝工作並填寫包裝記錄。
第二十五條 包裝環境條件要符合技術標準要求,防止外界雜質汙染產品,包裝所用的材質要適宜,不與所接觸的產品發生物理、化學作用,並保持乾淨。
第二十六條 包裝前生產車間必須對包裝容器進行檢查,分析車間進行監督抽查,凡桶、罐車等若有餘液、鐵鏽、雜物或桶蓋、閥門不全者等均視為不合格包裝物,嚴禁使用。
第二十七條 包裝容器必須專用,不得因包裝而影響產品內在質量。改裝其它品種時必須刷洗乾淨,更換產品標誌,經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條 包裝時,不允許摻雜批次不同的產品和不合格品。包裝液體產品時,不允許一邊包裝一邊進料。
第二十九條 包裝結束後,車間包裝工段(班組)密封容器封蓋或縫合袋口,分析車間進行單件包裝產品的額定重量抽查。
第三節 額定重量管理
第三十條 包裝後的產品必須由分析車間、生產車間人員按規定進行檢重,合格後方可入庫,並應及時填寫檢重記錄。檢重按以下要求:
(一) 批量定量包裝產品按表1規定抽取單件產品進行檢重;
(二) 單件產品淨含量與其標註淨含量之差不得超過標註淨含量的1%。批量定量包裝產品的平均實際含量應當大於或者等於其標註淨含量。
第三十一條 各種產品入庫檢重合格率不得低於表1要求,否則不得辦理繳庫手續,並令其返工處理。

第五章 標準化管理
第三十八條 廠技術科將電子版標準及時上傳工廠主頁並加蓋電子受控章。
第三十九條 檔案審批單掃描件要及時上傳到工廠主頁,備查。
第四十條 各單位及時向工廠標準化主管部門上報標準和記錄的變更情況,標準化主管部門及時將變更情況上傳到工廠主頁。

第六章 違規責任
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細則,工廠按照月份經濟責任考核要求追究相關責任人員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細則由廠技術科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本細則自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起施行。《騰飛化工公司疏水器管理細則》、《騰飛化工公司標識管理細則》、《騰飛化工公司包裝、標識和額定重量管理細則》廢止。

表1
檢驗批量N 抽取樣本量n 檢重合格率 %
1~10 N 100
11~50 10 100
51~99 13 ≥ 92.3
100~500 50 ≥ 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