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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崗位量化考核方案

為加強教學管理,進一步提高教學質量,根據我校目前的教學實際,現制定如下教學崗位量化考核方案。

教學崗位量化考核方案

一、常規教學(滿分100分)

1、教學計劃、總結(5 分)

(1)、計劃總結按時上交(1分)

(2)、計劃按《教學常規》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符合實際(2分)

(3)、總結認真,專案齊全,質量好(2分)

計劃基本要求:

1、任課教師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和教研組工作計劃,於開學後一週內製訂出本學科學期教學計劃,教學計劃內容要全面具體,格式要規範,經學校審批後方有效。

2.制訂教學計劃時,要對上學期學生掌握“雙基”情況,能力發展情況及其它學科學習情況進行分析,起始年級還要了解學生在原學校或班級使用的教材和教學情況。

2.通讀課程標準和教材(含校本教材和實驗教材),對所教內容進行全面系統的分析,掌握其知識體系、重點、難點,分析知識的層次結構,弄清本學期所教內容在全套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確教學任務。

3、根據課程標準和素質教育的總目標,結合學科特點,按年級、分層次從思想教育的滲透、“雙基”能力培養等方面提出本學期的具體教學要求。

4.確定實現教學目標和要求的措施,如改進教學方法。組織開展課外活動與培優補差,選定教改課題和改善教學用具等。

5.編制教學進度和重大教學活動的計劃安排表。教學進度要寫明單元(或章節)課題,所需課時,起迄周次。重大活動包括教學輔導、社會實踐、專題講座、學科競賽、考試考查等。

2、教案學案(5分)優(10-9分)良(7-8分)合格(5-6分)不合格(4-0分)

備課要基本要求:備教材、備教法、備學法、備板書、備教具。

1.要深入鑽研教材。理清教材的層次結構和知識的內在聯絡,弄清本章節內容在全冊教材知識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鑽研教材中的插圖、表格、註釋和作業等。把握教材的重點、難點、知識點、能力點、思想教育點。

2.要全面瞭解學生,瞭解學生的知識技能水平、興趣、愛好和需要、思想狀況和學習能力,思維方法和學習習慣,年齡特點和個性差異。教師要經常通過課堂教學、作業、測驗、平時接觸等途徑瞭解學生情況,估計學生的接受能力,疑難所在,預計教學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和應採取的措施。

3.要選擇教法,指導學法。要運用現代教學論和學科教學法改革教學方法和指導學習方法。選擇教法和學法必須遵循教學規律和學習規律,貫徹教學原則,根據學生實際、教材特點,使教與學的方法適合教學內容和學生的接受能力。要善於探討不同課型的教法和學法,注意運用多種教學方法進行教學。

4.為了突破教學中的難點,加強教學的直觀性,備課時要考慮儀器、教學掛圖、標本、模型、幻燈、錄音、錄相、多媒體課件等教具的選擇和使用。

3、作業、輔導(5分)

優(10-9分)良(7-8分)合格(5-6分)不合格(4-0分)

佈置作業的基本要求:

1.作業的內容要符合大綱和教材的要求,教與學內容一致。作業以課本內習題為主,也可在課本外精選少量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習題,杜絕機械重複性作業。根據本學科的特點,作業的形式可靈活多樣,不拘泥於作業本的形式。

2.作業難易要適度,針對不同的物件佈置不同程度和數量的作業,體現“雙基”的作業要面向全體學生,體現智慧訓練的可讓學生選做。作業題型要多樣化,能力訓練題要有一定的梯度。凡佈置給學生的作業,教師應先做一遍,剖析作業難易程度和容易出現的錯誤,以便對學生進行作業指導。

3.課外作業的份量要考慮學生的總自習時間。基礎學科的課外作業總量控制為:每次作業時間一般不超過1小時。發現超過作業日總量的情況,應由班主任與任課教師協調。

4.嚴格作業規範。要求學生作業書寫工整,繪圖清晰、格式正確,解答準確,獨立完成,按時上交。不合規格的要求重做,未做的要補做補交,不要罰抄罰做。

對作業批改的要求:

1.教材規定的基本作業,要全批全改。對學習上有困難的學生應儘量當面批改。部分學科作業(如作文、日記等)的批改次數和要求按相關規定實行。畢業班複習備考時間緊、作業量大,可採取以批為輔,講評為主的辦法(各科對作業批閱的要求見相關規定)。

2.批改作業要及時、認真、評分標準要統一、批語要中肯、具體、不得只給分不批改或既不給分又不批改,只寫一個“查”“閱”字。作業批改後,要在適當位置註明批改日期,對補交和重做的作業要細批細改。批改後的作業要及時發給學生,以便學生及時複查、更正。

3.教師批閱作業可採用統一符號畫記對錯,讓學生明白符號的意思。要讓學生自己修改錯誤,養成自我檢查和自我更正的習慣。估計無能力改正的要面批。改正後的作業一律要交回、再批改。要建立作業批改記錄本,引導學生建立錯題集。

4.作業講評。對作業中的優點要進行歸納,對答題清晰、解法新穎、獨到、簡捷者,要予以推介和表揚。對作業中帶普遍性的錯誤要剖析原因,並採取有效的補救措施。

5.教師進行作業批改的改革實驗,須報經學校批准後方可施行,不允許以任何藉口放鬆對作業批改的要求。

4、學生評教(15分,減去4%的不合格票)

優良率85%以上15分,84-75%12分,74-60%8分,60%以下5分

5、教師自評(10分)

6、教師互評(10分)

7、領導評教(校科領導、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年級長)(10分)

優(10-9分)良(8-7分)合格(6-5分)不合格(4-0分)

8、考試成績(40分)

(1) 以分班時的成績為基礎,計算出各班各科平均分與年級平均分的差;

(2)計算出某次考試成績各班各科的平均分與年級平均分的差

(3)某次考試差-分班成績差得到各班各科的相對進步量

(4)相對進步量》0得50分,0-1得48分,-1-2得46分,-2以下得44分

(5)高分層人數獎勵分:

以分班時的高分層人數為基礎(按重點班、普通班總人數的30%),某次考試超出一人獎勵1分。

(6)某位老師的考試成績得分等於任教班級得分的和除以任教班級數

二、教研、教改加分(不超過10分)

1、論文部分(最高獎分8分)

(1)正規刊物(在當地新聞出版局可查、不屬於異地辦刊或偷用刊號等)發表論文

①本學年,教師在國家級報刊發表論文,獎6分;

②本學年,教師省級報刊發表論文,獎5分;

③本學年,教師市級報刊發表論文,獎3分;

④本學年,教師在各正規報刊的增刊、旬刊、專輯刊登論文或各級教育行政部分舉辦的各種非發行的報刊(如《湛江教育》)發表論文,可獎2分;

(2)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論文比賽活動中的獲獎論文(含各級教研室主管的學科教育學會舉辦的比賽)

①本學年,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舉行的徵文活動中獲一等獎得4分,二等獎得3分,三等獎得2分

②本學年,在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舉行的徵文活動中獲一等獎得3分,二等獎得2分,三等獎得1分

③本學年,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舉行的徵文活動中獲一等獎得1分,二等獎得0.5分

說明:發表論文或獲獎論文如果有兩個作者,第一作者得獎分的三分之二,第二作者得獎分的三分之一。

2、課題成果

(1)個人課題成果獎

①本學年,教師獲國家級課題成果一等獎獎20分,二等獎18分,三等獎獎14分

②本學年,教師獲省級課題成果一等獎獎18分,二等獎獎14分,三等獎獎12分

③本學年,教師獲市級課題成果一等獎獎14分,二等獎獎12分,三等獎獎10分

④本學年,教師獲縣級課題成果一等獎獎8分,二等獎獎6分,三等獎獎5分

(2)課題小組課題成果獎

①本學年,課題獲國家級課題成果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課題小組成員獎12分,二等獎10分,三等獎獎8分

②本學年,課題獲省級課題成果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課題小組成員獎10分,二等獎8分,三等獎獎6分

③本學年,課題獲市級課題成果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課題小組成員獎8分,二等獎6分,三等獎獎4分

④本學年,課題獲縣級課題成果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課題小組成員獎4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獎2分

3、競賽輔導獎(國家或省學科學會或教育行政部門舉辦,最高獎分12分)

(1)初賽獎

①本學年,輔導學生獲省一等獎獎6分,省二等獎獎5分,省三等獎獎4分

②本學年,輔導學生獲市一等獎獎3分,市二等獎獎2分,獲市三等獎獎1分

(2)複賽獎

(1)本學年,輔導學生獲國家一等獎獎20分,國家二等獎獎12分,國家三等獎獎8分

4、講課比賽(含說課)

(1) 獲國家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給予獎勵20分、16分、14分

(2)、獲省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給予獎勵16分、12分、10分

(3)、獲市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給予獎勵6分、5分、4分

(4)、獲區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給予獎勵4分、2分、1分

5、被評為優秀備課組或優秀教研組,給該科組每位教師獎1分

6、教學成績突出獎

(1)大學聯考單科成績排在市前10名的學生,第一名給予科任老師獎20分,第二名給予獎勵19分,第三名給予獎勵18分,依次類推;綜合科獲獎,每位老師所得獎分是每一檔次獎分的三分之二。

(2)大學聯考總分排在市前100名的學生,給每位科任老師獎20分。

(備註:以上獎分最高不超過20分,以上各獎項內獎分只取最高獎分,各獎項內沒有類加分,各獎項間可類加分。)

三、教學違規扣分

1、考勤部分(含開會、各種教研活動、上課等各類學校集體活動)

(1)上課、開會、早晚讀、晚修、監考等遲到一次扣0.5分,因公事請假、婚假、產假或能出示醫院證明的請假不扣分,其他請假一次扣1分。

(2)無故缺勤一次扣2分

(3)每週上課超過12節的教師每週晚坐班2次,不超過12節的,每週坐班晚坐班1次,申請不坐班的老師扣5分。

2、其他部分扣分

(1)不是因為調課,利用晚自修或其他時間私自上課,未經教導處同意的,一次扣2分

(2)不注意學科之間的協調,超負荷佈置自己所教學科的課外作業,不利於學生整體發展,經學生反映,核查屬實者,一次扣2分。

(3)體罰學生、惡語中傷學生等違反師德的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一次扣6分

(4)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一次扣15分。

(5)其他違紀事項可根據情況適當扣1-2分/次

四、考核結果的運用

按一定的比例,給得分高的教師每人每學期獎500元。

說明:

1、以上獎勵與課時費、績效工次無關

2、教師學期考核得分 = 第一項得分 + 第二項得分 + 第三項得分

3、備課組得分=備課組所有教師得分的和除以教師人數

4、教研組得分=教研組所有教師得分的和除以教研組教師人數

5、年級組得分=年級組所有教師得分的和除以年級組教師人數

6、扣分專案中學校另有相關處理規定的一併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