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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學校教育宣傳工作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中心學校教育宣傳工作考核方案

教育宣傳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教育理論及上級教育部門決策為方針,以教育需要為出發點,以學校領導、教師為主體,以宣傳教育形象為目的,務實創新,全力搞好學校教育宣傳工作,助推我鎮教育事業的全面發展。

二、考核範圍

全鎮各中國小幼兒園

三、考核內容

(一)教育宣傳工作重視與安排;

(二)按時上報教育資訊情況。

(三)教育宣傳稿件發表情況。

四、計分及獎懲辦法

(一)評價辦法及標準(共10分)

1、成立教育宣傳機構(共1分):學校成立新聞撰寫小組並有領導成員及一個以上撰寫人員。

2、教育宣傳稿件刊發情況(共7分):

①學校按春秋兩季(6月、12月)分兩次填寫上報《教育宣傳稿件發表情況統計表》,連同發表的報刊原件及其它相關材料,按時上交中心學校計1分;

②學校完成用稿分配任務的,計6分:超額完成加2分。相鄰兩個級別,下級2篇抵上級1篇;未完成分配任務的,每少一篇,市級扣2分,縣級扣1分。

3、教育宣傳工作重視與安排(共2分):

各校有定期工作例會,重視這項工作,例會有安排、有要求、有措施、有記錄,計1分;有條件的學校建有網路平臺或宣傳櫥窗,計1分。

(二)獎懲辦法

1、在國家、省、市、縣級新聞主流媒體和報刊發表教育宣傳稿件的,中心學校對每篇稿件進行獎勵。300字以上的,國家級每篇1000元,省級每篇500元,市級每篇80元,縣級每篇20元;300字以內的,按標準80℅計獎,非新聞主流媒體和報刊發表教育宣傳稿件的,降一個級別獎勵;一稿多用者,以最高級別計獎。

2、每年表彰2個先進單位和4個先進個人。在全鎮宣傳任務總體完成的情況下,對宣傳工作成績顯著的優秀的單位獎勵500元,對優秀通訊員給予表彰獎勵,頒發證書,獎金(或獎品)100元。全鎮總體任務沒有完成的,不評先進單位,只評先進個人。

五、其它相關要求

1、學校要正確對待新聞輿論的導向作用,高度重視宣傳報道工作,把教育宣傳納入學校日常工作,加強管理,精心組織,力爭藉助於宣傳報道,為中心學校和本校工作注入新活力,開創新局面。

2、學校要明確專人擔任新聞通訊員。新聞通訊員負責及時撰寫稿件,積極向縣以上黨報黨刊和教育行政部門主管的報刊和簡訊投稿,積極聯絡縣電視臺報道動態新聞,定期向中心學校報送宣傳資訊,宣傳中心學校和本校的重要活動、師生動態以及教育、教學一線的先進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