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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人才交流中心辦公室工作職責

校人才交流中心、博士後管理辦公室工作職責

校人才交流中心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對校內各單位的自聘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和人事檔案管理,並按政策為人才供需雙方提供服務;

二、負責出具代管人員的身份證明、介紹信工作;

三、負責代管人員的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移交工作;

四、負責代管人員檔案的保管、使用;

五、負責辦理代管人員人事進出手續;

六、完成人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博士後管理辦公室職責

一、負責組織博士後流動站的設站申請工作及專案博士後的申報。

二、負責申請博士後進站計劃,組織博士後招收工作。

三、協調相關部門落實進站博士後住房、經費、後勤保障等相關待遇。

四、負責辦理博士後進、出站的手續,簽訂進站工作協議。

五、負責博士後研究人員的檔案管理。

六、負責組織對博士後的考核及任務落實情況,並由此提出獎懲意見。

七、為博士後研究人員出站工作提供幫助。

八、提出評估考核體系,對流動站進行考核。

九、完成處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