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一下不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不簽訂勞動合同一直是發生的頻次極高的勞動糾紛之一。部分企業老闆在與勞動者確定勞動關係後,通過不籤勞動合同來規避責任甚至損害勞動者利益,勞動者面臨這種狀況,往往因為不夠了解相關法律規定而不知道自己應該獲得怎樣的賠償,今天我們就來詳細瞭解一下不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我國勞動法是用於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法律。該法規定,只要有勞動關係,就要籤勞動合同。若企業不簽訂勞動合同並不履行義務,就要面臨著相應的懲罰。《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中指出:“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所以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是可以依法要求賠償的,如果在上班三十天內沒有簽訂合同,用人單位就需要向勞動者支付每月兩倍的工資。以不簽訂勞動合同為理由的勞動仲裁,勞動者最高可以獲得11個月的雙倍工資。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持續一年都沒有簽署勞動合同,那麼就自動視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署了無固定期限合同。這就意味著除非是特殊情況導致勞動合同解除,否則該勞動合同會預設終止時間為退休時間,即使中途出現瞭解除合同的情況,用人單位也得向勞動者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此外,不籤勞動合同的同時常常會伴隨著也不交社保。依據勞動合同法,違法不交社保,用人單位也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和補繳社會保險費。
當然,面對不籤勞動合同的情況,建議勞動者不要主動離職也不要繼續等待。可以先通過書面或者郵件的方式與公司正式溝通,要求公司明確回覆是復工還是解除勞動關係。在沒有獲得明確答覆的前提下不建議主動提離職,否則性質就會發生改變,因為公司解僱你,你有權獲得經濟補償,如果公司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你裁員,還要支付一個月工資。
總而言之,勞動者瞭解不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非常重要,如果遇到了所在企業在錄用你時不願意簽訂勞動合同並且對你的合法權益進行損害的情況,要堅決維護自己的權益。我國勞動法規定:不簽訂勞動合同一個月到一年,勞動者可以獲得雙倍的工資,而不籤合同一年以上,法律預設雙方簽訂了無限期的勞動合同,掌握相關知識,一定可以合理合法地維護自身權益。最後一定要牢記,只要產生勞動關係,就必須簽訂勞動合同,這是保護勞動者的有力防線,重要性不可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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