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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室有什麼管理制度3篇

  檔案室有什麼管理制度3篇



檔案室有什麼管理制度3篇


檔案室管理制度有哪些需要遵守!。下面是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檔案管理需知文章。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篇一

一、本單位檔案權限於本單位及本系統工作人員利用,凡查借閱檔案,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填寫查借閱登記表和利用效果登記表,並將利用結果及時向檔案室反饋,任何人不得例外。

二、外單位來查閱檔案的人員,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檢驗查閱人員的身份和問清查閱的目的、範圍、經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查閱。

三、查閱檔案人員應在閱文室、保密室內查閱,並保持安靜、衛生、不得在室內吸菸、喝水,以防損壞檔案。

四、查閱祕密檔案必須履行審批手續,嚴格遵守保密規定。

五、借閱檔案時間一般不超過3天,延長時間需辦理續借閱手續,最多不得超過7天,借用份數每人每天不得超過3份。

六、借閱者應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不得在檔案上亂寫亂畫,不得轉借和影英複製、拆換、塗改及汙損,違者必究。

七、借閱檔案歸還時,檔案管理人員要認真清點,仔細檢查、並做好歸還記錄。借閱檔案未還人員若要長期離崗必須在離崗前,將所借檔案全部歸還,以利保管和利用。

八、凡遇節假日和特殊情況,檔案室有權隨時收回借出的檔案,材料,以利安全保密等工作。

九、凡在借閱檔案過程中,造成案卷散失,汙損或拒不歸還者。

應按《檔案法》及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複製、抄錄檔案資料,要經領導批准,抄錄複製的檔案由檔案員核對無誤,加蓋公章,方可有效。

篇二

一、檔案工作人員應嚴格貫徹執行國家保密法規,遵守保密紀律,明確保密職責,維護檔案的安全與完整。

二、保密檔案材料,檔案的密級劃分,變更和解密,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制度和規定辦理。保密檔案及檔案材料,要妥為保管,絕密檔案要單獨保管。

三、檔案庫房設施符合“八防”的要求,要安裝鐵門(防盜門)鐵窗,凡遇重大節假日應提前對庫房的安全保密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不該說的國家祕密不說,不該知道的國家祕密不問,不該看的國家祕密不看,不該記錄的國家祕密不記錄。

五、不準私自或在無保密保障的情況下複製、使用、存放、銷燬屬於國家祕密的檔案、檔案、資料和物品。不準將屬於國家祕密的檔案、檔案、資料和物品作為廢品出售。

六、不準借閱祕密檔案資料,查閱祕密檔案或檔案,應履行審批手續,並限於在保密室或檔案室內閱覽,不得抄錄和帶出,不得向別人透露祕密檔案的內容。

七、不準攜帶屬於國家祕密的檔案、檔案、資料和物品外出開會、參觀、學習、遊覽、探親、訪友和辦私事,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密部門審查批准,同時指定專人保管。

八、不準向家屬、子女、親友及其他不應該知悉者談論國家祕密。

九、定期進行保密檔案、檔案、資料和物品的清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十、不準隱瞞洩密事件,對於造成失密、洩密的人員或事件要及時報告,並視其情節依法追究責任。

篇三

一、成立檔案鑑定小組、鑑定小組由本機關主要領導任組長、成員由檔案人員及有關部門的人員組成。

二、鑑定小組以專業主管部門確定的檔案價值鑑定原則和標準為準繩,以檔案的保管期限為依據及時組織對到期檔案進行鑑定。

三、鑑定工作結束後,要寫出鑑定報告,在保管單位備考表中註明鑑定意見,由鑑定小組負責人簽名並註明日期,對無儲存價值需要銷燬的檔案及檔案材料,要填好銷燬清冊,經主要領導批准,並報送有關檔案部門備案,然後方可銷燬。

四、對已超過保管期限檔案或檔案材料,重新鑑定後,確有保管利用價值需要延長保管期限的,應重新規定保管期限,其保管期限從第一次鑑定的年限算起。

五、經過鑑定,對延長保管期限的檔案或檔案材料要重新組卷,要達到劃定保管期限準確,保管單位質量達到標準規定,鑑定中發現檔案不準確、不完整,檔案部門要及時向領導彙報,責成有關部室或責任人負責修改、補充。

六、銷燬檔案時,監銷人員不得少於2人,應由檔案室和有關業務部門派員在指定地點共同監銷,監銷人員在銷燬以前,應認真進行清點核實,銷燬後要在銷燬清冊上簽名蓋章,並將銷燬情況報告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