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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規章制度

1. 專賣店員工實行輪班工作制。所有專賣店由店長編排每月《排班表》,各員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改動。員工不得私自換班,換班需提前一天申請,並取得店長同意方可,沒有同意申請誤般按礦工處理,員工每月換班不得超過3次,店長不得與員工換班。

店鋪規章制度

2. 所有員工應於營業前15分鐘到達專賣店,並簽到,否則按遲到處理。所有員工上下班必須簽到,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替他人簽到。

3.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1分鐘罰款1元,以此類推,遲到1小時按曠工處理(一天扣除三天工資),月遲到3次以上者通報上級給予處罰或辭退。若因為前一天加班時間太長而引起的遲到,店長應視情況處理,在適合範圍內的可不計遲到。

4. 所有員工必須穿著整齊的工作服,佩戴好工牌,進店後5分鐘內換上工作服,淡妝上崗:需畫眉、腮紅、脣彩和眼影(顏色統一、協調),員工用餐後要複查個人的儀表,及時補妝,[蓮山課 件 以最好的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5. 所有員工必須禮貌用語,招呼迎接進店的顧客,使用迎賓語,如“上午好,歡迎光臨xx”等,如果有明顯看見顧客而不熱情招呼接待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罰款5元。

6. 營業時間內員工不得在賣場內扎堆、閒聊、吃飯、吃零食、坐櫃,亂拋雜物等不雅行為,所有員工不得上班時間上網,經發現員工上網罰款20元,店長、店助不予提醒監督一併罰款,金額是員工的2倍。

7. 所有員工不得在賣場內撥打和接聽私人電話,不得私自會客,上班時間員工電話統一在上班前放入抽屜,由店長和店助給予監督和提醒,員工親友來訪,接待需在店外接待不得超過10分鐘。

8. 各專賣店每天必須召開早晚班交接會,每日交接會中由店長告知個人員的銷售情況,表揚銷售好的員工,鼓勵並協助銷售不好的員工,找出其銷售不好的原因,並及時跟進。

9. 賣場內個人員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凡在賣場內與顧客發生爭吵者罰款50元。

10. 所有員工必須完全熟悉店內貨品的基本情況,陳列位置。每天的貨品掛通整理要到位,特別是拉鍊、鈕釦、下襬、色系等不得雜亂,隨時對貨品進行整理,店長擬定員工貨品考核制度,[蓮山課~件 每週考核人員貨品熟悉情況,如:貨品零售價,庫存,顏色,FAB等,連續兩次考核貨品知識不合格的員工罰款5元。

11. 賣場內必須隨時保持乾淨、整潔、衛生,如果有明顯未注意到的地方店助應給予提醒或警告。每週一安排大掃除,將地板上所有難洗的汙漬擦拭乾淨,包括模特、空調、試衣間、倉庫等每一個衛生死角和每一件物品的擦拭,之後由店長親自檢查。

12. 顧客試過的樣衣要及時歸還原位,貨架不許留有空衣架,如放錯位置或直接將貨品收倉,造成沒出樣,營業員罰款5元,店長翻一倍,顧客試衣服時試下一套就收上一套,試衣間留有衣物,造成商品丟失人員照價賠償。

13. 所有員工不允許私自拿xx的購物袋裝私人物品,發現者罰款5元一個,如果需要者應及時還回。員工要愛護店內財務,不得損壞或取為己有,如有損壞或遺失一律按原價賠償。

14. 工作中應保持愉悅氣氛,良好的精神狀態,應讓同事心情舒暢笑臉迎人,不得將工作以外的情緒帶入工作中來影響其他同事,違者店長給予提醒或警告。

15. 各專賣店每月由店長和上級協商定製月銷售目標,並將月銷售目標分解到個班次、個人員。連續3個月個人銷售業績不達標者直接降工資或自動辭職

xx員工獎勵制度

1、連帶銷售獎:個人接待的顧客一次性購買2件商品(含包包、鞋子,特價8折以下商品除外)獎勵3元,顧客一次性購買3件商品該人員獎勵5元,購買4件商品獎勵10元,以此類推。

2、超額完成日目標獎:每月定製總目標後,算出每日銷售目標,人員每天實際銷售超出日銷售目標1000元每人當天獎勵5元,超出日目標2000元每人當天獎勵10元,超出日目標3000元每人當天獎勵15元,以此類推。

3、完成月目標獎:完成當月總銷售指標,且個人銷售指標完成90%以上人員額外獎勵50元。

4、月銷售冠軍獎:月總銷售完成目標90%以上,評選月銷售冠軍(店長除外),給予銷售第一名者獎勵50元。

5、服務之星獎:每月由店長和員工在xx團隊中評選1名本月服務好,笑容多,對顧客態度好的服務之星,獎勵30元,人員連續3個月被評為服務之星可做升級獎勵。

6、員工資歷獎:員工資歷1年以上每月加20元,2年以上每月加30元,3年以上每月加40元,以後50元封頂。

以上條例當班店長、店助可視情節輕重處理,如有以上未說明的違規行為,由當班店長、店助進行處理,如多次罰款仍不改者,本店可視情節對該員工進行淘汰,店長、店助、違反以上規定,雙倍處罰。以上罰款納入店鋪小基金,用於組織員工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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