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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本培訓獎懲制度

為了深入開展我園的園本培訓工作,塑造一支思想過硬、業務精良的教師隊伍,特制定甌北鎮中心幼兒園園本培訓獎懲制度。

園本培訓獎懲制度

一、獎勵制度:

1.按時參加園本培訓活動,認真完成各項任務,在研討活動中作主題發言和講座的將記入園本培訓考核檔案

2. 能把所學理論應用於幼兒園日常教學實踐中,不斷更新教育觀念,積極撰寫論文,獲獎或發表的教師記入園本培訓考核檔案。每位教師每學年要撰寫至少一篇論文或案例參加評選活動。

3.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各級各類教師培訓活動,活動中表現積極者將計入將記入原本培訓考核檔案。

4.結合所學內容在市、縣、學區級做公開教學的教師將記入園本培訓考核檔案。

5.在市、縣、學區教師培訓的有關競賽中獲獎的教師記入園本培訓考核檔案。

6.根據縣教師進修學校教師學科素養提升工程考核要求,每學期將將考核結果記入園本培訓考核檔案。

7.根據以上6項考核成績進行彙總,總分位列教師總人數前15%的記為優秀學員。

二、懲罰制度

1.如一學期中在園本培訓活動時間請假超過三次,將不作為該學年優秀學員。

2.園本培訓活動中如無故擅自不參加學習者,按曠職處理。在園本培訓學分檔案中不記學分。

3.不按時完成任務的教師將在園本培訓學分檔案中扣掉相應學分。

4. 如無特殊原因參加上級組織的各級各類教師培訓活動中遲到、早退或請假者,連續三次以上,原則上不安排該教師參加該學年任何培訓活動。

以上園本培訓獎懲制度望全園教師嚴格執行。

永嘉縣甌北中心幼兒園

****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