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職場 > 職場規章制度

經濟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經濟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經濟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為做好我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0〕8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和《浙江工商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細則》(浙商大研〔2019〕46號)檔案精神,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形式和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特制定我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及錄取工作細則。

一、工作原則

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以及“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做到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進行。

二、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  
三、複試實施方案
   (一)複試時間和複試方式
  複試工作原則上於3月25日開始,一志願複試一般於3月31日之前完成,調劑複試一般於4月15日之前完成(調劑服務系統於3月20日左右開放)。

根據學校生源情況、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統籌考慮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學院原則上全日制各招生專業採用網路遠端複試方式。

遠端複試一般要求考生在獨立、無干擾場所參加複試,同時要運用“雙機位”“防縮屏”等技術手段提高防範作弊水平。複試前要以適當形式提前組織考生進行模擬演練,確保複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複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複試過程恪守誠信。

學院應嚴格複試過程管理,考前防替考,做到“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和“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資訊庫、誠信檔案庫數比對)。考中防作弊,做到“一平臺”(遠端複試原則上應統一複試平臺)和“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成員、隨機抽取複試試題)。考後,做到在新生入學後3個月內,對所有新生全面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二)一志願考生複試分數線和複試名單的確定
  1.學院根據教育部公佈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規定,自行劃定複試分數線(不得低於國家線),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由研究生院統一對外公佈。
  2.一志願生源充足的專業,複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複試名單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由研究生院統一對外公佈。
  (三)調劑
  1. 第一志願上線考生人數不足的專業,需進行生源調劑。考生調劑的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範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數學三和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考試科目)。

2.調劑程式要求:
  (1)招生學院接收調劑考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簡稱“調劑服務系統”,3月20日左右開放)進行。考生根據學校公佈的調劑缺額資訊,在規定時間內登入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願,進行調劑申請。
  (2)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嚴格稽核申請材料。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複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願的時間先後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3)考生在接到同意調劑通知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同意調劑,否則視為放棄。
  (4)調劑複試名單由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由研究生院統一對外公佈。

(四)複試資格審查及體檢
  1. 招生學院於複試開始之前通過線上稽核電子版材料的形式,對考生複試資格進行審查。
  2. 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形勢,考生體檢工作統一於入學後3個月內進行。
  (五)複試的內容、形式、程式及評分要點
  1.複試的內容及形式
  複試要充分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科研能力和創新潛質,注重綜合素質的考核,體現質量第一的原則。

遠端複試原則上不設定筆試環節,主要以遠端視訊面試的形式進行,並儘可能採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遠端複試一般包括專業能力測試(應充分體現原複試筆試科目內容)、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在複試過程中進行,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筆試科目不少於兩門。
  2.面試的程式、評分要點

(1)面試程式
  ①記錄員(面試祕書)核對、詢問考生姓名等基本資訊,確認考生單獨在場情況,並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或通過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核實考生身份。
  ②抽取試題:每個專業準備試題庫按編碼...排列供考生選取,由考生當場報數字抽籤確定題號。
  ③考生自我陳述(1-2分鐘)。
  ④複試(面試)小組提問。
  ⑤考生回答。
  ⑥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鐘。前一名考生開始面試時,由面試祕書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準備。
  ⑦記錄員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並確保相關錄音錄影裝置開啟。
  ⑧參加面試教師現場獨立評分。
  ⑨緊急處置:遠端複試過程中如果出現斷線超過3次,或因其他客觀原因導致無法進行面試的,需重新安排時間、地點完成面試(屆時需重新抽取試題)。
  (2)面試過程中的評分要點
  ①回答問題的準確性和專業素質及能力;
  ②綜合素質及能力;
  ③語言表達及應變能力。
  

(六)複試成績計算和使用

複試成績佔錄取總成績的30%。

遠端視訊面試成績即為複試成績,具體比例要求如下:
  1)學術型碩士研究生複試成績(百分制)=專業能力測試(百分制)*75%+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百分制)*25%。
   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複試成績(百分制)=專業能力測試(百分制)*6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百分制)*40%。
四、錄取原則
   根據初試、複試折算後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複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一志願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序錄取。一志願考生錄取完畢後,空餘的名額方可用於調劑錄取。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單獨排序錄取。
五、複試和錄取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1.招生學院的複試和錄取工作應在校院兩級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集體決策、嚴格把關;領導小組對研究生複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複試結果全面監督。學校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巡視組,在複試期間到招生學院開展巡查。
    2.複試資訊公佈。對計劃安排、考生成績、複試和錄取名單等重要資訊在學校研究生招生資訊網(網址:)及時公佈,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學院複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和複試安排等資訊在各學院網站公佈,請考生及時關注。
若上級對複試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級規定執行。
  3.經濟學院聯絡電話: 0571-28008038。
  4.舉報投訴渠道: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複試舉報投訴。對複試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或違規違紀行為的,可以撥打舉報電話:0571-28877069,舉報投訴郵箱: 

浙江工商大學經濟學院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