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職場 > 活動策劃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錄取方案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錄取方案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錄取方案

 

依據《北京科技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綜合考核(複試)與錄取工作辦法》等檔案,制訂我院2021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擬錄取方案如下。

一、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張秋曼王魯寧

成員:董文鈞、曹文斌、李靜媛、王海波、施振蓮

職責:合理設定本單位錄取管理組織及機構,合理配備人員;根據教育部及學校規定,制定本單位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方案或細則,並組織實施;受理考生申訴,協調本培養單位招生錄取工作中出現的爭議;負責解釋本培養單位招生錄取工作結果。

二、學院研究生錄取工作小組

組長:董文鈞

成員:強文江、劉泉林、宋仁伯、陳俊紅、李立東、郭翠萍、魯啟鵬

職責:負責考核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指導考核小組參考考生的申請材料審查評價結果、考生科研能力和已獲學術成果的評價以及考核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等對考生做出綜合判斷,提出擬錄取名單並提交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三、招生計劃數

我院2021年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招生計劃數為111(含5個聯合培養招生計劃,1個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骨幹計劃),其中定向就業計劃數為9

四、基本分數要求及總成績計算辦法

1.基本分數要求:外語水平考核、專業水平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均不低於60分,英語加試成績不低於60分。

    2.總成績計算辦法:總成績=外語水平考核成績+專業水平考核成績+綜合素質考核成績。

五、錄取原則

1.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博士學位研究生錄取工作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及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原則。

2.明確和強化考核組在人才選拔中的學術權力和責任,規範和發揮考核組在博士學位研究生選拔中的作用。

3.考核成績低於我院基本分數要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4.不破格錄取,不跨一級學科、培養單位調劑。

5.學科專業內按導師招生計劃數依據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6.本院同一學科專業內可根據導師招生計劃情況,在徵得成績合格考生、報考導師及擬調劑導師三方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調劑。調劑需遵循原報考導師成績排名。

7.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骨幹計劃錄取原則:該專項計劃考生單獨排序,優先少數民族考生,同等條件下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六、監督與諮詢

工作小組電話:62332721

監督舉報電話:62332506

 

本方案由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負責解釋。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