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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生週末管理規定

新學年開學以來,學校各項工作進展順利,在此感謝各位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支援和配合。為了您的孩子健康、全面地發展,也為了學校更好地發展,學校會及時與各位家長做好溝通,同時也希望家長多與我們聯絡、反饋情況。現將“住宿生週末管理規定”說明如下,望家長配合:

住宿生週末管理規定

1. 週末不需在學校留宿的住宿生,週五19:00前必須離校,週日19:00前抵校參加晚修。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週日晚修的,請按要求辦好請假手續。請家長或監護人主動配合學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2. 家在外地,週末若需在學校長期留宿的,必須遵循以下留宿報名程式及要求:

(1)由學生本人在學期初提出書面申請,學生和家長簽名並附上家長的有效聯絡電話,

交班主任後由年級組稽核。

(2)週末長期在校留宿的住宿生,學期內不可私自外出住宿。中途若需自行外出、有家長來校接學生外出或需隨同同學家長外出住宿的,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在週五14:30前致電班主任,班主任確認後16:00前將學生名單交給學生宿舍(學生家長―班主任―學生宿舍)。如未能在規定時間履行好離校手續而又不留宿的,學生必須告知家長或監護人,再由家長或監護人致電週末輔導員老師,週末輔導員確認後將學生名單交給學生宿舍(學生家長―週末輔導員―學生宿舍)。學校保安需看到宿舍辦公室簽發的請假條後方能放行,學生按規定時間返校併到宿舍銷假。

3. 未報名週末在校長期留宿的住宿生,若有特殊情況需在週末留宿,必須遵循以下留宿報名程式及要求:

家長或監護人須在週五12:00前致電或發簡訊給班主任,由班主任確認後交級組長稽核,經年級同意後方可留校。年級於週五16:00前將留宿名單交給學生宿舍(班主任――級長――學生宿舍)。未報名登記的同學一律不得留校。私自留校,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已登記留校的同學如有變化請及時找班主任說明情況,並持班主任簽名的申請書到辦公室更改留校登記表。

所有周末留校的同學要自覺遵守宿舍各項管理規定,如因事由須在週末外出的,要到宿舍一樓辦公室登記請假,憑請假條出校門。18:00後宿舍辦公室原則上不再簽發請假放行條,外出的同學19:00前要回到學校併到宿舍銷假,未回校或已回校而未到宿舍銷假的同學一律按遲到處理,遲到累計超過三次(包括三次)將不再簽發外出假條或給予停宿處理。已登記留校的同學每晚需到宿舍一樓辦公室簽到,不經請假而夜不歸宿者一律按曠宿處理。

不論何種事由,學生擅自離校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法律責任由學生及家長承擔;同時,學校將按《廣東實驗中學違紀學生處分條例》進行處理,並取消擅自離校學生的週末住宿資格乃至住宿資格。

廣東實驗中學學生處

20XX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