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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 考勤方式及物件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鍾進行打卡考勤。
  2.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物件。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2.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經濟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並備案。
  
  4、打卡管理


  4.1 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 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 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 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 因卡鍾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後,由本部門文員於每週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後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週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於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於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並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稽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打造成長型企業的創業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