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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處人員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節 辦事處人員考勤管理制度

辦事處人員考勤管理制度

一、總則

1.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全公司員工的考勤與休假管理、歸檔工作。

2.辦事處考勤採取辦事處經理負責制,辦事處銷售內勤負責辦事處人員日常考勤統計、記錄工作。

3.公司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週六上班計發加班工資,加班天數按如下公式計算:

每月標準出勤天數=按照每週五天工作制計算的天數;

每月滿勤天數=按照每週六天工作制計算的天數;

應計發加班費天數=每月滿勤天數-每月標準出勤天數

實際計發加班費天數=實際出勤天數-每月標準出勤天數

4.公司統一作息時間為:

週一至週五

10月1日至04月30日,8:30~17:00,中午12:00~13:00午休時間

05月1日至09月30日,8:30-17:30,中午12:00~13:30午休時間

週六

9:00~17:00,中午12:00~13:00午休時間

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作息時間的辦事處,需報營銷中心和人力資源中心批准備案後,方可執行新的作息時間。

5.公司不贊成員工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而須加班,申請人提前提報《加班申請單》給相關人員進行審批同意後,方可加班並計入調休天數。加班天數必須在六個月內調休完畢。

6. 公司每月考勤提報時間為每月28日;

考勤提報週期為:上月的25日至本月的24日。

考勤提報方式為:辦事處銷售內勤每月28日前將員工考勤表發營銷中心郵箱,營銷中心催要收齊後,一併轉人力資源中心郵箱,由人力資源中心對辦事處人員考勤的進行稽核和管理。

二、辦事處人員日常加班申請流程

辦事處人員因工作需要確實需要加班的,一律要求事先提報《加班申請表》進行申請,得到公司批准後方可加班,且加班天數計入本人可調休天數。如出現先加班後申請的現象,公司一律不認可加班,且不可計入可調休天數。

具體申請流程如下:

說明:1.公司規定辦事處每週一提報本週加班申請,每週加班申請表由辦事處需加班人員提出申請後,由銷售內勤統一進行整理彙總後以辦事處為單位提報上交。

2.大區高階經理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對提交加班申請進行稽核並上報,即每週三必須將所屬大區的加班申請提報營銷總監審批。

3.營銷總監在2個工作日內對提交加班申請進行最終的批准後,傳總部營銷內勤進行申請的回傳,即每週五加班申請單批覆回傳完畢。辦事處在收到回傳的簽字同意版《加班申請表》後,方可安排相關人員進行加班。

4.總部營銷內勤回傳辦事處《加班申請表》的同時,發人力資源中心進行加班申請的備案。人力資源中心在收到加班申請表後,對該人員加班天數和加班日期進行記錄,作為辦事處每月考勤表和人員調休的稽核依據。

三、辦事處人員調休/請假制度

具體審批流程如下:

說明:1.辦事處人員每年固定使用屬於自己的一份《請假單》進行請假申請。所有請假在一張請假單上累計體現。

2.調休:如辦事處人員請假型別屬於加班調休,人力資源中心在收到《請假單》後,對該人員調休天數和調休日期進行記錄,並核對該人員現有累計加班天數。如實際申請調休天數大於累計加班天數,則立即將此情況通報營銷中心,並將超出天數優先從年假天數中扣除,如超出年假天數,則計入事假天數,並在當月核發薪資中予以體現。

四、辦事處人員每月考勤制度

1.辦事處考勤採取辦事處經理負責制,辦事處銷售內勤負責辦事處人員日常考勤統計、記錄工作。

2.每月28日之前,由銷售內勤認真核對辦事處員工的每天出勤記錄、批覆回傳的《加班申請單》、《請假單》,認真填寫辦事處《每月員工考勤表》並交辦事處經理確認簽字後上報營銷中心郵箱。

3.營銷中心銷售內勤在每月30日之前,將各辦事處考勤表催要收齊後,打包傳送人力資源中心進行當月考勤稽核。

4.人力資源中心對辦事處每月考勤表稽核完畢後,將稽核修訂版的各辦事處《每月員工考勤表》回傳各辦事處,由銷售內勤將考勤表打印出來讓每一個辦事處員工簽字確認,在每月的20日將簽完字的考勤表郵寄回人力資源中心。

附件7-1-1加班申請表

附件7-1-2請假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