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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 目的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為嚴格考勤紀律,加強考勤管理,使全體員工考勤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大連金宸集團(以下簡稱“本公司”)全體在職正式員工。

注:正式員工指執行本公司正常工作時間的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

三.考勤管理職責

1.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管理及監督執行部門;

2.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員工的考勤管理負責。

四.考勤管理規定

1.公司統一實行指紋打卡制度,員工出勤(含遲到、早退等)均需打卡,所有出勤員工每天須保證至少四次打卡記錄(上午上班、下班,下午上班、下班)。

2.確因規定工作時間上(下)班而忘打卡者,最遲應在次日上午在集團OA系統填寫《考勤異常說明》由直屬領導確認後提報人力資源部(無OA終端的填寫《考勤異常說明》由直屬領導確認後,報人力資源部)。

3.各公司或專案所屬人員須先到本公司或專案簽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在《考勤異常說明表》上簽字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4.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並需在前臺登記—《員工外出登記表》,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各下屬公司或專案在本部門設定《員工外出登記表》)

6.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罰款100元,(按曠工處理)並通報批評1次。

7.員工確因突發事項必須延誤到崗的,口頭請假應在上班前1小時以內通知本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並在到崗當日補妥書面手續,同時送人力資源部人事備案。

8、漏打卡三次以內(含三次)罰款10元/次;從第四次開始,20元/次

9、一天內只有一次打卡記錄的視為無效記錄,即當日無工資一天只打三次卡的視為出勤半日(上午或下午只有一次打卡記錄)。

10.無正常出勤打卡記錄且無任何宣告的,視為違反公司考勤管理規定,按曠工處理。

五.工作時間

1.員工作息時間表:

上午:08:00 ~12:00

下午 13:00~17:00

2、員工應提前到達,上班時間一到,立即投入工作狀態。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公司另行通知。

3、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本部門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審批並備案。

六.遲到、早退、曠工行為的界定及處罰標準

1.遲到:在規定上班時間後到崗,超出上班時間3~30分鐘以內的視為遲到。

2.早退: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崗,離下班時間3~60分鐘以內的視為早退。

3.曠工:

(1)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行為;

(2)臨時口頭請假,事後到崗當日未補辦手續的行為;

(3)請假期限已滿,未提前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而逾期不歸行為;

(4)不服從調動或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的行為;

(5)超過60分鐘未到崗(或離崗),且無正當理由的行為;

(6)請假原因不屬實的行為。

4.遲到、早退處罰標準:20元/次。

5.未按規定時間到崗(離崗)1小時以上,2小時以內者,以曠工0.5天計;未按規定時間到崗(離崗)<2小時以上者,按曠工1天計;曠工0.5天,扣發當月績效工資;曠工1天,扣發10%基本工資及全部績效工資;當月曠工累計1天以上、3天以下,扣發20%基本工資及全部績效工資;當月連續曠工兩天(含)以上或當月曠工累計達三天以上者作開除處理,公司解除其勞動關係。

七.休假規定

1.法定假日: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共11天)

2.年假: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後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

(1)年假標準:入司滿一年,普通員工每年享受5天年假;經理級及以上人員每年享受7天年假;(一視同仁全是5天)入司滿三年,普通員工每年享受7天年假,經理級及以上人員每年享受10天年假;入司滿10年均享受10天年假;員工在本公司的工齡需連續,任用中斷則重新計算。

(2)當年度休假累計(包括事假、病假、產假)15天(不含)以上的員工,年假天數折半;當年休假累計(包括事假、病假、產假)30天(不含)以上的員工,不享受年假;當年休工傷假超過半年以上的員工,不享受年假;受公司記過以上處罰的員工,取消一年休假;對錶現不好或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公司總經理以上人員有權取消其年假待遇,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3)每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為年假核定週期,確定下年度享受本年度年假天數,年假的最小申請天數為1天(0.5天,申請年假超過3天以上須由總經理審批簽字,其餘均須部門主管領導審批簽字)。

4.因工作需要在當年不能或未休完年假的員工,可於第二年(次年)1月薪資核算時,按其日工資標準折算剩餘天數(按其日工資標準的3倍發放,若因個人原因累計未休完年假,則次年按自動放棄處理),並與當月工資合併計稅發放。

3.調休假:公司員工值班可申請調休假,不扣除薪資,包括:

(1)公司以通知形式正式下發的值班表;

(2)部門每月上報的部門值班表,經授權領導簽字批准;

(3)因突發事情臨時值班,正常上班當日補辦值班手續。

(4)公司通知的休息日上班,正常上班後經部門主管領導簽字批准;

注:調休假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請,經相關領導批准後方可實施。未經批准的調休假按事假處理,情節嚴重的將給予通報批評1次,調休假的最小計算單位為0.5天。

4.婚假:員工結婚,按下列方式核定婚假,婚假期間不扣除薪資;試用期、再婚員工不享受此待遇。

(1) 依據員工領取結婚證時實際年齡核定休假天數。

(2) 男未滿二十五週歲,女未滿二十三週歲結婚休假三天。

(3) 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女年滿二十三週歲結婚休假十天。

(4) 於進入公司前領取結婚證,進入公司後不可申請婚假。

(5) 婚假需於結婚證書登記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6) 婚假需一次性休完,含節假日。

(7) 上述假期須憑結婚證書原件。

5.喪假:公司員工在親屬亡故時,按下列區別核定喪假,喪假期間不扣除薪資。

(1) 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亡故時休假三天。

(2) 祖父母、外祖父母亡故時休假二天。

(3) 喪假天數不含節假日。

(4) 員工申請喪假須憑相關死亡證明。

6.工傷假:員工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部門及醫院證明且無法工作時,核給工傷假。醫療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核發工資;醫療期滿經指定醫院診斷證明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的員工,由公司申報工傷,其工傷補償辦法依照國家工傷管理條例辦理。

7.病假: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負傷,可申請病假(附醫院出具的休假證明)。

(1)病假核算的最小單位為0.5天;

(2)病假工資扣款 = 70%日薪×病假天數;

(3)原則上全年病假不得超過15日。病假全年超過15日者,病假工資按事假處理,(並扣除當年年終獎金)。

8.事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處理,可申請事假:

(1)請假需本人提前填寫《員工請假申請表》,事發突然不能填寫《員工請假申請表》的,可電話向有相關審批許可權的上級領導口頭請假,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上班後首日補填《員工請假申請表》,審批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信件和簡訊請假無效;

(3)事假核算的最小單位為0.5天;

(4)事假無日薪(含績效工資);

(5)原則上事假一次不可超過5天,員工每年可享受10天的無薪事假;每年累計事假超過20天或連續事假超過15天的員工,公司視其為自動離職。

9.產假:本公司女員工生產時,給予產假(含公休、節假日),服務期內僅限(第一胎)申請一次,員工產假期間工資,按社保中心繳費標準發放(未參保的,參照此執行)。

(1) 已婚女員工妊娠三個月以內流產,依據醫院診斷書給假十五天。

(2) 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內流產,依據醫院診斷書給假三十天。

(3) 妊娠七個月以上流產,依據醫生診斷書給假四十二天。

(增加女員工產假90天,晚婚晚育難產等150天,男員工護理假7天,並在上班後孩子滿一歲之前可享受每天兩小時的哺乳時間)

(4) 上述假期申請須附結婚證書及相關醫院證明。

10.倒休:考慮外地員工回家探親的特殊性,公司允許員工連續上班一週,次周可享受週六、日連休制度,並填寫《值班表》,部門負責人簽字,人力資源部備案。

八.請假審批許可權及流程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員工3天以內假期(含3天),由總經理批准;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裁批准。

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1.請假流程:

員工填寫請假申請表→部門負責人審批→主管領導審批→人力資源部審批→總經理審批

2.調休流程:

員工填寫調休申請表→部門負責人審批→主管領導審批→人力資源部審批

注:部長級以上員工請假、調休需總經理直接批准方可有效。

3.員工申請假期應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填寫《員工請假申請表》或《調休單》,由本人向授權領導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請假期間必須開機,以便工作聯絡。

九、其它

1、為方便工作聯絡,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司機須24小時開機,其他員工7:00—20:00開機。

2、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遲到(或早退)的處罰標準執行;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曠工的處罰標準執行。

十、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在人力資源部,除非特殊說明,本規定中的“年”是指員工的司齡年,“天”是指工作日。本規定如遇調整、修改,另行通知。

2.附件:

(1)《考勤異常說明表》

(2)《員工外出登記表》

(3)《員工請假審批表》

(4)《員工調休申請表》

(5)《員工值班審批表》

3.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人力資源部

附件1:《考勤說明表》

姓 名

部 門

說明事項 □ 忘打卡 □ 外出辦事 □ 其它

未打卡原因:

部門負責人

(籤 字)

主管副總/總經理

(籤 字)

注:此表由人力資源部備案,作為本月核算考勤依據。

附件2:《員工外出登記表》

員工外出登記表

日期

姓名

外出時間

去向

回來時間

批准人

附件3:《員工請假申請表》

員工請假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部門

職務

請假時間

自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共計 日

原 因:

假期類別 □年假 □病假 □事假 □婚假 □喪假 □產假 □工傷假 □ 其他:

部門負責人

主管領導

力資源部

總經理

 

附件4:《員工調休申請表》

員工調休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部 門

職 務

調休時間 年 月 日 時 計 日

衝抵值班日期 年 月 日 時 計 日

部門

負責人

主管領導

人力資源部

注:員工調休需附《值班審批表》,無《值班審批表》的調休假一律按事假核算。

附件5:《員工值班審批表》

員工值班審批表

申請部門

值班人姓名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值班時間

從 月 日開始,至 月 日止。共計 日

值班內容

部負責人

主管領導

人力 資源部

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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