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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公司考勤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裝飾公司考勤制度

一.作息時間9:00——18:00

1)每週工作六天,工作人員可在週二至週五之間根據部門人員情況安排1天休息,並上報公司行政部報備,若臨時有事需要調休的必須事先填寫調休單,經領導簽字批准後交由行政部。如無批准不予安排調休。

2)異地員工休息如涉及返家,可提前申請由部門經理安排調休,否則不予安排調休,需憑往返車票做為返家憑證。

3)各部門每月30日前將值班安排以書面形式報行政部,如有改動須提前到行政部備案。

二.考勤打卡

1)公司員工必須上、下班在指紋機處打卡簽到、簽退。

2)新員工入職3日後即需輸入指紋安排打卡。

3)凡正常出勤但忘記打卡均視為未打卡。

4)因手指受傷等特殊情況導致指紋機無法識別,需當時與行政部文員確認,到行政部填寫《手工簽到單》否則視為未打卡。

5)因臨時性工作外出無法到公司打卡,需在2個工作日內主動提供《員工未打卡說明》,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遞交行政部,否則月底核查考勤記錄時視為未打卡。

6)上述記錄請按時申報,逾期不予補辦手續。未打卡者經調查為正常出勤,按5元/次扣罰,其他況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遲到、早退

上班時間到而未到崗,並未請假者視為遲到。下班時間未到離崗而未請假者視為早退。

1)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每次罰款為10元/次。

2)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第一次按罰款10元/次處理,第二次處理則為20元,第三次罰款為40元,第五次罰款位80元,第六次罰款為160元,依此類推。

3)遲到或早退2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每次曠工按100元/次罰款

4)由於公事推遲上班而未提前經主管同意者,按遲到論。

5)月累計超過5次,公司傳送書面警告一次,季度累計遲到15次以上取消公司任何優秀評選資格,情況嚴重者予以辭退。

四.擅自離崗、曠工

工作時間內,未請假而離開工作崗位1小時以內視為擅自離崗,到上班時間未到崗或未到下班時間離崗未請假超過2小時以上,及工作期間未請假離開工作崗位1小時以上為曠工。

1)擅自離崗按事假雙倍工資予以處罰。

2)月度曠工一次或一天扣罰當月工資10%。

3)月度曠工二次或二天扣除扣罰當月工資20%。

4)月度曠工三次或三天以上除名。

5)曠工一次公司傳送書面警告一次,並取消公司年度任何形式優秀評選資格,年累計曠工3次或3天以上除名。

五.外出管理

1)員工因公外出時,應獲部門經理批准並在前臺《員工外出登記簿》上註明外出時間,返回後註明返回時間。未籤外出者按事假處理,嚴重者按曠工處理。

2)員工出差一日以上填寫《出差申請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後報送行政部。

3)行政部將不定期進行人員外出抽查,如發生人員外出但未進行外出登記者,按制度進行處罰

六.病假

因病或非因工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或休養

1)病假請假應在上班前60分鐘前辦理(可電話通知形式),否則一律按非事先申請事假處理:因突發急病不能執行此標準,請提供區以上醫院證明。

2)請病假兩日(不含兩日)以上者,必須提供非盈利性醫療機構的休假證明,並提供病例,化驗單,繳費憑證等。

3)病(事)假請假,一律向直接上司申請,不得委託其他同事轉告,否則視同未請假。

4)病假最長期限60天,超出此標準將按自動離職處理。

5)3天以上病假(不含3天)需出示區以上醫院證明。

6)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內病(事)假累計超過10天,予以辭退。

7)連續病假期間如遇休息日,則休息日、節假日算為病假天數。8)病假不包括因美容或整形手術、酗酒、打架鬥毆及違法、惡劣行為等原因造成的休息,此類情況按事假處理。

9)病假在請假或銷假時不能提供診斷證明者,按事假處理;提供虛假醫療證明者,一經查實。以曠工論處。

10)病假為有薪假,但不發放全勤獎金。

七.事假

因事必須本人處理且客觀限制不能再休息日、節假日辦理,又沒有年休假可用時,可申請事假。

1)事假需提供真實、充分理由。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業務者,直接領導可不準假或縮短假期或暫緩准假。

2)事假不跨越週六、週日及法定節假日。

3)事假必須事前提交請假申請。

4)員工請假2天以內事假(含2天),須提前1天提出申請,由部門經理審批;請3-7天事假需提前一週提出申請,由部門經理核准後報行政部審批;請7天以上事假需提前15天提出申請,報總經理審批;並填寫《請假申請單》。

5)未按規定時間提出請假申請及請假要求與工作相沖突時,不予批假。

6)事假最長期限30天,重要及特殊崗位最長20天,超出此標準將自動離職處理。

7)事假為無薪假。扣款為當月基本工資/當月理應出勤天數*請事假天數

8)未事先申請而休事假,按雙倍扣罰薪資。

八.法定假期

按相關規定給予休假,休假視公司業務狀況進行節假日正常上班,假後安排補休。

九.婚假

本人結婚

1)公司給予法定初婚員工15天帶薪婚假;婚假前後不得另請事假。

2)婚假須於員工結婚當年享受,逾期作廢。如遇10月份後結婚可推至次年3月前休完假期。須附結婚證書影印件,否則按事假處理。

十.產假

本人分娩。

1)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生育的女員工可享受基本產假4個月,即120天(產前45天,產後7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懷孕三個月內流產,給假15天;懷孕三個月以上流產,給假42天。

3)產假期間可享受一個月基本工資的帶薪假期;此薪資於休假返回後,連同上班的第一個月薪資共同發放。

4)上述日曆天數包括節假日。員工休產假必須提前三週填寫“請假申請表”,附社群級以上醫院確定的分娩預產期證明,經主管批准後送行政部生效。

十一.護理假

男員工在妻子初育時可享受5個工作日的帶薪護理假,但須出示有效醫院證明和子女出生證明。

十二.喪假

直系親屬逝世

1)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2)可以申請5個工作日的帶薪喪假

3)申請喪假需填寫“請假申請表”,附親屬關係證明和死亡證明覆印件,經主管核准後送行政部審批生效。

十三.哺乳期

1)產後1年以後,每天給假2小時。

2)以不影響部門工作為前提,具體時間由部門經理具體核定。

3)哺乳假需提供生育證明,主管證明

十四.工傷假

因執行公務受傷,以法律、法規規定為依據。

1)員工因工負傷,最多可享受60天工傷假;需休假員工提供醫療證明後,由行政部審批具體休假天數,超出天數按病假辦理。

2)工傷假期間,公司支付基本工資。

3)申請工傷假應在工傷發生後24小時內,並有2個以上公司人員書面證明。

4)因違章操作造成工傷,不享受工傷休假。

十五.休假相關程式

1)填報:員工應休假前按相關規定填寫《休假申請表》。

2)審批:休假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籤批後報行政部;行政部稽核員工假期類別及資料是否符合規定;按審批許可權分別由行政部、總經理籤批

3)請假審批許可權:請假1至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直接審批,交到行政處備案;請假3至7天,需經部門經理,部門總監審批,交到人事部備案;請假7天以上,需經部門經理,部門總監,行政部審批,交由總經理稽核,後報行政部備案。

4)休假因工作原因造成中斷或未休,在季度內可調休,逾期作廢。

5)全年累計休假超過30天取消,取消公司年度任何形式優秀評選資格,及調薪資格。

6)假期完畢,員工須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部銷假,個人原因造成延誤的,延間以事假計。公司員工假期完畢銷假以實際到崗簽到為準。

十六.其他事項

1)當月除規定休息外,出満勤人員可享受100元満勤獎。

2)工作時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事項:玩遊戲、閒談、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網路聊天、睡覺、吃零食、就餐等。

3)違反上述考勤制度除特別標註專案外,給予10-100元處罰。

4)此檔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公司考勤相關檔案作廢。

5)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6)檔案最終解釋權歸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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