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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制度(例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8:00~12:00,13:00~17:00(可分為夏季、冬季作息時間)。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

第四條其他工作時間制度:

1.縮短工作時間。主要針對特別繁重和過度緊張勞動,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職工。

2.計件工作時間。按計件定額工作。

3.不定時工作時間。主要為公司領導、外勤、部分值班人員、推銷員、司機、裝卸工等,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

4.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週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製度。

1.每週公休日2天。

2.法定節假日:

(1)元旦,放假1日;

(2)春節,放假3日;

(3)國際勞動節,放假1日;

(4)國慶節,放假2日;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如婦女節、青年節、建軍節、少數民族節日等。

第四章考勤範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階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採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未採用考勤機的,可填寫員工考勤表。

第九條任何員工不得委託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簽到。

第十條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時,須說明情況,並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一條考勤設定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可細分為幾種假。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

第十二條員工須出示各類與考勤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六章考勤統計及評價

第十三條行政主管負責每月填寫月度考勤統計表。

第十四條公司通過打分法綜合評價每個員工的出勤情況。

第十五條考勤計分辦法。

1.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2.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3.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4.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五級:

優:90分以上;良:80~90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差:60分以下。

第十六條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公司行政部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頒行

公司考勤制度(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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