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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部銷售人員考勤管理及獎懲制度

售房部銷售人員考勤管理及獎懲制度

售房部銷售人員考勤管理及獎懲制度

1、售房部銷售人員上下班實行簽到制,由現場銷售經理負責核實,作為考勤記錄。

2、因事、因病不到者,事先必須向銷售經理提交書面申請,事後必須銷假。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簽到或弄虛作假。

3、因工作需要不能簽到者,應提前向銷售經理報告,得到批准後按批准時間到崗簽到,不能提前報告者,應在事後主動向考勤負責人報告,經核實後由考勤負責人在簽到簿上如實登記。否則按遲到處理。

4、作息時間:銷售人員上班時間是:上午8:30至下午6:00,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由銷售人員按實際情況安排輪休(但不能在週六、週日安排輪休)。

5、遲於規定上班時間之後簽到者及為遲到,早退以是否按時離開工作地點為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並未請假者作曠工處理。

6、洩露公司和專案機密者予以解聘,並扣發全部工資及佣金。

7、工作中有嚴重過失者視具體情節予以相應處罰、解聘處理。

8、銷售經理和副理對銷售人員將進行定期考核,實行末位淘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