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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問責任制

首問責任制

  
  首問責任制
  
  為更好地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問責任制是指外來人員來公司辦事,被詢問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負責人,負責首問責任。首問責任制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含聘用試用期人員)。
  (二)首問人的責任:
  1、辦事人來我公司教育或辦理有關事宜,首問人要主動熱情解答辦事人的教育,屬首問人職責範圍內能夠解決的事,應當即辦理,一次教育告知有關事項,必要時提供有關資料、表格等。
  2、辦事人提出的辦理事項,屬於本部室職責範圍內其他責任人的事,首問人應主動為對方告知或聯絡有關經辦責任人。若有關責任人不在或聯絡不上的,首問人應向對方說明情況;若對方有需要轉告或日後繼續幫助其聯絡的,首問人應將前來辦事人的單位、姓名、聯絡電話及擬辦事項等進行登記,並負責轉交(告)經辦負責人;若遇經辦責任人出差或暫無責任及責任不明確的事項,首問人應及時向分教育領導報告,並給對方答覆。
  3、屬於本公司其他部室職責範圍事項,首問人要主動告知對方所辦事項的部室,必要時幫助對方聯絡相關部室或責任人。
  4、辦事人辦理的事項不屬於本公司職責範圍能解決的,首問人應向對方作解釋,並儘自己所知情況給予指導和幫助。
  5、首問人在接待辦事人時,應文明禮貌、熱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語,禁用服務忌語,不得冷漠待人,敷衍塞責,辦事拖拉推諉。
  (三)首問責任制要求全體人員必須熟悉掌握本職業務,瞭解公司各部室的崗位職責,強化職業道德意識,樹立為辦事人服務的思想,加強業務學習,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技能,不斷提高辦事效率。
  
  (四)對遵守首問責任制的個人,群眾評價好的,單位將予以表揚鼓勵。
  (五)對違反首問制被投訴查有實據的,視情節將給予批評教育、通報、直至扣發獎金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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