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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點管理制度


校點管理制度


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大力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進一步加強校點管理,促進我鎮教育均衡發展,特制定如下校點管理制度。

一、各校點歸所在學區校長、主任直接領導。

二、履行學區的各種規章制度,執行學區的各種工作計劃。

三、接受所在學區的教育教學工作及學校常規管理的指導、檢查、評估。

四、積極參加所在學區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按時完成學區交給的各項任務。

五、學校的各種備品、財產及教學設施由學區統一管理,登記入賬,年終清查,如有丟失或人為造成損壞,追究校點的領導及相關教師的經濟責任。平時日用開支由學區負責,如需大型修建、購置,必須向所在學區領導書面申請,學區向總校報批,待批准後,方可執行。

六、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考勤制度。教師事、病假必須向學區書面申請,學區向總校報批,否則視為礦工。各校點每月向學區彙報一次教師考勤情況,並將考勤情況作為年終教師評優、評選的條件之一。

附:校點的具體要求:

一、教育工作。

學校堅持德育為首,認真貫徹有關法規檔案,進一步建設好德育組織及工作網路,使學校的德育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實效。

1、各學科有機滲透德育教育,加強班集體建設,做好少先隊工作。

2、貫徹執行《國小生守則》和《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培養學生良好的日常行為規範,做到對已講儀表,對人講禮貌,學習講勤奮,社會講公德,樹立健康向上的整體形象。

3、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積極配合,建立以班為點、家庭為面、社會為體的立體教育模式。

4、認真貫徹執行《國旗法》。堅持每週一早晨全體師生集中舉行規範化升旗儀式,接受愛國主義教育。

5、要講究教育方法,研究教育藝術,拓展教育途徑。要不斷溝通家、校聯絡,加強控輟保學工作,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淘汰或變相淘汰學生,確保九年義務教育的完成。

6、學校全面推廣普通話,使用規範漢字。

二、教學工作。

學校堅持教學為中心,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採用有效手段,攻堅克難提高教學質量。

1、嚴格執行課程標準和教學計劃,維護課程表操作的嚴肅性,開足課時,開全課程。嚴格執行總校統一下發的作息時間,不準隨意提前放學,不得擅自停課。

2、嚴禁亂收費,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一經發現要追究領導和教師的責任。

3、認真搞好教學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單人獨校的教師,除按時參加總校和上級有關教育部門的業務培訓和教研活動外,還要認真學習有關教育教學理論和外地先進教學資料,同時要充分利用好教材附後的教學光碟。不斷提升自己的業務素質和教學能力。每學期撰寫教學論文不少於一篇。

4、依照有關條例,正常開展學校的體育和衛生工作,組織學生定期開展勞動教育、社會實踐和課外活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5、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休學、借讀、復學等嚴格手續程式。

6、認真管理和積極使用教學設施、儀器裝置、文體器材、圖書資料,同時做好各種教育教學資料的收集與歸檔。

三、環境管理

1、各校要努力建立文明、健康和諧的育人環境。嚴格校園環境管理,營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內容要豐富,形式要多樣。教室裡和校園內的板報及時出刊,定期更換。

2、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對校園建設作整體規劃,創設符合學校特點的淨化、綠化、香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園。 

3、建立健全衛生檢查評比制度,努力建立衛生、整潔的工作環境,確保校內無雜草、牆壁牆角無汙垢、地面無果皮、紙屑、菸蒂、痰跡。

4、教室、辦公室及有關專用教室等門窗玻璃齊全,桌椅板凳及各類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5、校內教師和學生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整齊,外來車輛不得隨意入校園。嚴禁流動商販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園內擺設攤點。

6、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防火、防盜、防電、防毒,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確保學生安全無事故。

三、教師要求

1、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衣著整潔,舉止文雅,談吐文明,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2、嚴格執行崗課位規範,自覺做到“三個認真”:即認真備課,教案不缺章不少節;認真上,優化課堂教學;認真佈置與批改作業,做好日清;認真輔導、認真考核,做好周清和月清。學期初有工作計劃,學期終有總結。

3、嚴肅工作紀律,堅守工作時間,不準隨意離開課堂和離校外出,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

四、學生要求(適合一、二年級學生)

1、學生精神面貌好,衣著乾淨整潔(班主任每天第一節課前檢查一次。)

2、上課前準備好本節課學習用品(教材、練習本、作業本、學具等,教師上課時檢查或提示)。

3、上課鈴響後快速進教室坐好(端坐:挺胸抬頭,兩手交叉放在身後―動手操作、練習時除外)。老師走進教室後全體學生起立向老師問好(由班長或學習委員喊起立,全體學生同時喊:“老師好”。要求:動作整齊迅速,聲音響亮整齊,教師迴應後方可坐下)。

4、認真聽講(不東張西望,不發出各種聲音,注意力集中,面向教師和黑板,教師及時提示學生認真聽講)。

5、提問或回答問題必須先舉手(舉右手,肘下垂,大小手臂重疊,手指不得超過頭頂;坐直,不經教師允許不得起立;保持肅靜,不得發出各種示意性聲音或做出各種示意性動作,不得搶答),教師允許後方可起立站直回答(聲音洪亮,讓全班全體師生聽清楚;回答完整;回答問題時面向聽眾―老師或同學),回答完畢待老師允許示意後方可坐下(同前--端坐:挺胸抬頭),在老師講解或同學回答問題時認真聽講(不得發出各種聲音)。

6、讀書時必須起立站直。(學生個別展示讀、齊讀、分行分類讀、分角色朗讀等,用雙手捧起書,書與自己的身體成45°)。

7、小組合作學習、討論時,必須及時按要求坐好,分好工,由學習組長組織學習討論。

8、下課時全體起立向老師問好(由班長或學習委員喊起立,全體學生同時喊:“老師請先走”或“老師再見”。要求:動作整齊迅速,聲音響亮整齊),待老師走後方可離開坐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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