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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網站管理制度

為了規範學校網站安全管理,根據《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網際網路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學校網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學校的網站管理工作。

第二條網站的管理工作應貫徹“健康、豐富、特色、及時”的八字原則。

第三條網站資訊管理工作由網站領導小組負責,網站的建立和資訊釋出實施由學校各分管部門進行條塊管理。

第四條網站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資訊網路安全保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加強對網上資訊的保護,防止非法使用者對網站的攻擊和破壞,確保網站執行的穩定和安全。

第二章網站系統管理

第五條建立學校網站管理小組,由資訊小組組長、網站管理員負責整個網站的正常執行及相關技術支援。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網站後續建設的規劃與實施,把握網站的發展方向。

(二)負責擬定、報批網站使用維護、執行管理等各項制度,檢查網站的建設、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依據網站各項資源利用的統一規劃,負責儲存空間資源的分配以及資訊釋出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信[本文來自]息管理

第六條網站日常資訊管理工作應遵循以下規範:

(一)欄目分工

為了及時更新各欄目的資訊,保證釋出的資訊不違反保密規定,網站內的欄目按照各部門職能分工,資訊更新許可權交給相關部門,由各部門負責資訊的採集,電教辦公室稽核,再由部門負責人上傳(網站工作人員每週至少更新一次網站內容)和維護。各部門負責資訊的採集具體分工如下:

1、行政辦公室負責學校概況和新聞快報資訊欄目;

2、教務處負責學科教研資訊欄目;

3、書記室負責黨務公開信息欄目;

4、德育處負責德育之窗資訊欄目;

5、電教中心負責制定網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檢查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第四章安全與管理

(一)網站管理員和資訊員,不得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下列資訊: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有意影響學校穩定局面;

8、損害國家機關信譽;

9、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  

第五章網站的責任考核:

1、考核工作由電教辦公室負責。

2、考核內容:各科室是否依據職責分工及時提供政務資訊,欄目內容是否更新;資訊管理員資訊釋出、資訊傳遞是否及時、準確。

3、考核依據:網上檢查、資訊管理員提供的資訊釋出日誌。

4、考核結果:結果在會在網站公告欄內公開。

5、相關獎懲:考核結果學期總評,納入個人工作考評指標,作為年終工作評判指標。對於工作優秀者給予相關獎勵。

第六章責任追究

在網站執行管理與維護工作中,凡因工作責任心不強,人為造成網站中斷、資訊傳遞延誤、洩密、病毒感染和裝置器材損壞等,按其情節輕重、時間長短及後果,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本規定由電教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